國風:司馬昭假仁假義,冤殺嵇康,《廣陵散》從此絕唱

嵇康與《廣陵散》

國風:司馬昭假仁假義,冤殺嵇康,《廣陵散》從此絕唱

寫過“目送歸鴻、手揮五絃”詩句的嵇康,被稱為“竹林七賢”中人。所謂“竹林七賢”指的是阮籍、山濤、向秀、阮咸、王戎、劉伶和嵇康。因為他們“常集於竹林之下,肆意酣暢”,故而得名。其實他們是反對虛偽禮教和禮法,對所處時代的政治黑暗不滿的文人,以佯狂縱酒而玩世。

嵇康字叔夜,是譙郡銍(今安徽宿縣西)人。學識淵博,好談老子莊子之道,也研究養生服食之學。但嵇康卻富有正義感與反抗性。哲學思想有其進步因素,文學上以長於四言詩著名,風格清峻,辭藻新穎。他還精研樂理,擅操古琴,寫過《琴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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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生當魏晉時代,與魏宗室通婚。一度任職中散大夫。當魏王室沒落,司馬懿父子掌握實際權力,以至篡魏建立晉王朝的時候,嵇康對司馬氏採取不合作態度,拒絕在司馬氏統治之下做官。嵇康所以這樣做,一方面因為嵇康是曹操的孫子沛王曹林的女婿,政治上屬於曹魏集團;另一方面也因為嵇康對以司馬氏為代表的門閥士族不滿;同時,當毋丘儉起兵反對司馬氏的時候,嵇康也想起兵響應,為山阻而罷。由此可見嵇康對司馬氏專權以及篡魏的行為是敵對的嵇康絕意於仕途,從他寫的《與山巨源絕交書>充分表現出來。當山濤任尚書吏部郎時,想請嵇康出來代替自己的職務,為嵇康所拒絕。一年之後,嵇康就寫了這封有名的信和山濤表示絕交。時約在魏元帝景元三年到四年之間。嵇康在這封信中,痛罵山濤,責怪他不應該糾纏推薦自己出仕,但也以滿腔憤慨抨擊了時政。因為魏末晉初,司馬氏假借禮法之名而陰謀篡奪政權,對於異己,採取籠絡欺騙以至橫加迫害的手段,政治是十分黑暗的。嵇康不願做官,就是表示對抗。

表面上,嵇康說他自己賦性懶散,不堪於仕宦生涯。列舉出“七不堪”與“二不可”作為拒絕的藉口。實際上,嵇康是有反對“名教”的思想,因此與封建統治者所標榜的倫理道德以及“王道”處於矛盾對立的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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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嵇康具有反對“名教”的思想,所以他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主張回到自然,厭惡各種人為的煩瑣禮數。所謂“名教”,就是“定名分,設教化”的簡稱,實際指的是封建倫理道德的規範。當時,司馬氏在爭奪曹魏政權中就曾利用“名教”作武器。司馬氏拉攏豪門士族,作奪權準備又以“名教”誅鋤異己。時機成熟了,就以“不孝”罪名廢弒曹氏皇帝,以“名教”作篡逆的工具。嵇康反對“名教”,更痛恨司馬氏假借“名教”、破壞“名教”的手段。為什麼司馬氏集團提倡“孝”?而且“以孝治天下”呢?

魯迅先生作過分析,他說:“魏晉,是以孝治天下的,不孝故不能不殺。為什麼要以孝治天下呢?因為天位從禪讓,即巧取豪奪面來,若主張以忠治天下,他們的立腳點便不穩,辦事便棘手,立論也難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

見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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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反對“名教”,見之於言行,就和司馬氏集團嚴重對立。司馬氏一度想拉攏嵇康,曾派心鍾會去探望他。當康正在柳樹之下鍛鐵,他正眼都不鍾會,卻問道:“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使鍾會感到難堪,只好訕訕地答說:“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鍾會銜恨嵇康,就向司馬氏集團構陷,說稽康是一個危險人物,說他:“康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輕時傲性,不為物用,無益於今,有敗於俗……今不誅康,無以清王道”。(見引自)後來,嵇康終於被司馬氏集團殺害了,殺的罪名是他的朋友呂安不孝,波及嵇康。罪名雖是如此,但實質上卻因嵇康的“非聖無法”的言論、思想、行動成了司馬氏集團纂奪政權的障礙面必須“清王道”才把他殺掉的。

嵇康的“非聖無法”,表現在他寫的詩文中。他“輕賤唐虞而笑大禹”(見)、“非湯武而薄周孔”(見與山巨源絕交書>)。他反對孔子的立論。例如孔子說:“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嵇康卻認為人是並不好學的,假如一個人可以不做事而又有飯吃,就愛隨便閒遊而不喜歡讀書了,所以現在“人之好學”,是由於習慣和不得已。(見

嵇康不僅反對孔子,也鄙薄周公(即周公旦)。司馬迂在《史記·管蔡世家>中記述這樣一個故事:“武王已克股紂,平天下,封功臣昆弟,於是封叔鮮于管,封叔度與蔡……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專

王室。管叔蔡叔疑周公之為不利於成王,乃挾武庚以作亂。周公旦承成王命,伐誅武庚,殺管叔,而放蔡叔遷之。”

歷代相傳,都說管蔡是壞人。可是嵇康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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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嵇康的“非湯武而薄周孔”,就是反對漢以來被奉為“明君聖人”的人物。嵇康對山濤說:“我常常非難湯、武而鄙薄周、孔,如果我做官而不停止這種議論,就顯然會為禮教所不容。”嵇康的預料可說言中,他還未出來做官,司馬昭就採納鍾會的讒勸而以“非湯武而薄周孔”和涉及“不孝”的罪名把他殺了,嵇康死於“非聖無法”這一罪狀之下的。嵇康雖然冤死了,但他的思想卻有影響,據《晉書>本傳記載:“康將邢東市,太學生三千人請以為師,弗許。”一個“罪人”到了臨刑之時,還有這麼多的人不避艱險願以之為師,這不是具有極大的社會影響麼?他在“太師籃>中寫道:“浩浩太素,陽曜陰凝,二儀陶化,人倫肇興。”這就是說人和物都由天地間陰陽二氣的作用孕育而成。“元氣陶鑠,眾生稟焉”,並非“天”和“神”所惠賜。他分析了宇宙萬物是自然界自身運動和變化而發生發展的:“天地合德,萬物資生,寒暑伐往,五行以成。牽為五色,發為五音”。(見

由於嵇康精研音律,他把音樂看成簡單的聲音。他寫的聲無哀樂論,認為同一音樂,可以引起不同的感情,音樂在客觀上是沒有哀樂可言的。其目的在於反對儒家強調音樂可以移風易俗的說法。他說:“心之與聲,明為二物。二物誠然,則求情者不留觀於形貌,揆心者不假聽於聲音也。察者欲因聲以知心,不亦非乎”。這是把主客觀的聲音、情感加以劃分,不無道理。但說音樂只是簡單的聲音而無哀樂影響就錯了。他在另一篇論文明膽論也有把人性的善惡和智愚看成是先天命中註定的唯心成分。

總的說來,嵇康生當魏晉時代,卻有薄周孔的思想。他的政治觀點傾向於“無為而治”,他認為“崇簡易之教,御無為之治,君靜於上,臣順於下,玄化潛通,天人交泰”。所謂“無為”,就是要求統治者不要過重地削農民,這樣做了,就如“君臣相忘於上,蒸民家居於下”(見c答難養生論》)。這種觀點,對於他在《太師箴》中所諷刺的“季世陵遲,繼體承資,憑尊恃勢,不友不師。宰割天下,以拳其私”的社會現狀來說,不失為進步的要求。

國風:司馬昭假仁假義,冤殺嵇康,《廣陵散》從此絕唱

嵇康本有“逾思長林而志在豐草”、“安得返初服,抱玉寶六奇。逍遙遊太清,攜手長相隨”的避世之想;但他也說阮籍“口不論人過,吾每師之,而未能及”,太過“剛腸疾思”,因此他和阮籍的結局就不同。魯迅先生對嵇康的評價是:“康的論文,比阮籍更好,思想新穎,往往與古時舊說反對,”“嵇康的害處是在發議論,阮籍不同,不大說關於倫理上的話”。(見《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所以嵇康有其進步的一面,也因此而罹罪。他標榜名士風度於當世,宣揚老莊思想於詩文,給後人的消極影響也是不小的。

據說嵇康於古琴精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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