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信托有多种合作模式,并非只有通道一种

来自中国信托业协会的官方数据显示, 2017年末事务管理类信托占信托资产总规模比例为59.62%,2018年一季度末的这一比重小幅缩水0.5%,二季度末进一步下降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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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信托有多种合作模式,并非只有通道一种


信托受益权转让模式

此种模式存在两家银行,银行A转让信托受益权给银行B的同时,签署远期回购协议(抽屉协议),银行A最终回购信托受益权,项目风险和收益并未转移,实现的是银行A信托受益权的虚假出表。

银行与信托有多种合作模式,并非只有通道一种


信贷资产证券化

这种模式是指信托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实现银行信贷资产的真实出表,从而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调整自身的资产负债状况,加快资产周转,解决流动性问题。

普益标准研究员吴红丽称,“该类模式是目前监管环境下所允许和鼓励的方向。”

银信通道投资类业务

银信通道投资类业务由银行指定投资,区别于下面要谈及的信托主动管理业务合作模式。银信理财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固定收益投资。

根据现行监管规定,银行理财产品不允许直接投资于非上市或上市公司股权,同时在债券产品或其他标品投资范围上受到限制(仅允许投资于达到一定债券评级的标品)。在此背景下,银信通道投资类业务模式产生。

银行与信托有多种合作模式,并非只有通道一种



银信主动管理&其他

银行与信托有多种合作模式,并非只有通道一种

监管政策接二连三

回顾2017年以来,监管层针对资管行业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均对银信合作业务带来切实影响。

  • 2017年3月,银监会连续发布“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等文件,其中内容多有涉及银信合作业务。
  • 2017年11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7〕55号文),扩大了银信合作业务监管范畴,重申穿透监管要求,限制监管指标套利和信贷行业政策套利。
  •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出台,去通道、去杠杆、去嵌套、限制非标投资逐渐成为银信合作领域监管重点。
  • 2018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投资范围、估值方法、过渡期整改计划方面缓和了资管新规执行节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信合作业务向资管新规过度中面临的即时冲击,但并没有改变资管新规监管趋严的精神及原则。

上述政策文件的交相作用下,银信业务乃至整个通道业务均一再缩水。

截至2018年1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5.61万亿元,较2017年4季度末下降2.41%,为近两年来首次负增长。

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为15.14万亿元,较2017年第4季度末减少5044亿元,尽管占比仍接近60%,但较2017年4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扭转自2014年以来占比不断上升的局面。

2018年2季度,行业管理信托资产规模比1季度再度有所下降,2季度末信托资产余额24.27万亿元,比1季度末25.61万亿元下降了1.34万亿元。这是自2010年季度统计数据以来,首次出现信托资产规模的连续下滑。

其中,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下降明显,从1季度的15.14万亿元下降到14.30万亿元,减少8414亿元。

对此,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和晋予表示,2018年1、2季度,银信合作业务规模的连续下降,主要是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通道业务规模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信托资产规模的“水分”,有利于行业提质增效和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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