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動詞、形容詞的誤用
(1)名詞誤用
如:①她考了一百分,感到十分榮譽。
"榮譽"是名詞,這裡誤用為形容詞了,可改為"榮耀"或"光榮"
②小李很興致地說道:"快看!又進了一個球。"
"興致"是名詞,誤用為形容詞,應在"很"後加上"有";或去掉"很",並在"興致"之後加上"勃勃";或將"很"去掉,並把"興致"改為"興奮"。
(2)動詞誤用
如:①敵特分子散佈種種捏造,妄圖破壞安定團結。
"捏造"是動詞,誤用為名詞,同時和動詞"散佈"也不能搭配,應將"捏造"改為"謠言"。
②這是一個多麼感動的時刻啊!
"感動"是動詞,誤用為形容詞了,應改為"動人"或"令人感動"。
(3)形容詞誤用
如:①小紅爸爸身上充沛著工作熱情。
②小李的期中和期末考試成績懸殊二十幾分。
"充沛"和"懸殊"都是形容詞,它們後面不能帶賓語,應將"充沛"改為"充滿",去掉"著";將"懸殊"改為動詞"相差"。
歡迎家長朋友評論、轉發,謝謝!
閱讀更多 語文學習有絕招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