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應該成為公司的合夥人?
何謂合夥人:
所謂合夥人:合在一起,成為一夥,成為風險共擔和收益共享的合作團體。
以上所分享的合夥人不是傳統的合夥制,也不是馬雲式的合夥人,我們自己獨創的合夥人模式,它是針對企業內部激勵中高層管理者的一種頂層分配模式。
合夥人模式的獨特性
與乾股比,它需要員工掏錢;
與實股比,它不佔公司股份;
與集資比,它的分配率是浮動的;
與股權比,它分配的是企業的超價值;
老闆如果想要員工和企業同舟共濟,必須要讓企業和員工真正變成利益共同體,讓員工共享企業發展成果。
合夥人模式,是在工資之外,企業給員工提供的一份額外的薪酬激勵模式。
企業員工出錢,購買企業的合夥人份額,成為公司的內部合夥人。
員工購買的是增值利潤的分紅權,不佔用公司股份,但是到了年底,可以多分得一份錢,並且,公司業績越好,個人貢獻越大,分得的錢越多。
對員工來說,相當於購買了一個有高額回報,並且沒有風險的的理財產品,員工不承擔企業經營風險,哪怕是虧損了,也不會失去本金,只要肯努力,自己就可以得到更多回報。
對企業來說,既不失去公司股權,又能得到員工跟投的週轉資金,還能穩住人才團隊,凝聚人心,發揮員工的最大價值。
合夥人模式落地操作步驟?
1.定量:確定參與持股載體,或者參與人的個人持股數量,老闆要確定拿出多少虛擬股份和員工分享?
2.定人:確定哪些人可以參與合夥人計劃?一般合夥人模式,公司60%-80%的人都可以參與。
3.定份:確定持股載體和計劃參與人的認購價格。
4.定時:確定合夥人時間節點,何時開始,合適可以退出?
5.定條件:什麼人可以參與?或者達到什麼樣的條件的人可以參與?
6.定權力:合夥人擁有哪些特權?
7.定稿:合夥人簽署合同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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