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路上抢劫我的东西,我在追赶他的过程中,他被车撞死了,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巅峰报团6亚王


一键代偿观点:你是不用负责,但是开车的可就要倒霉了。

其实这件事是应该划分为两个案件的,这第一个就是抢劫犯抢劫你的东西,这是抢劫;这第二个就是抢劫犯被车撞死,这属于交通事故,这两件事其实没有太多的联系。

首先,就抢劫这件事来说,很明显,作为受害人,当我们的东西被抢时我们起身去追,很明显,我们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因为,这是我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常维权途径。简单来说,我们是可以去追的,并且也应该去追。

因为,从抢劫犯的角度来说,他又两个选择,第一就是选择自首,这时候我们就不用追,第二就是选择逃跑,而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追。说现实一点,就是换做是警察,那抢劫犯逃跑了也是要追的吧。所以,我们是不用为因为追赶承担任何责任的。

然后就是交通事故,这个那司机就倒霉了,无论这个抢劫犯是否有明显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那司机师傅肯定多少要赔点钱了。虽然,这个人的身份是抢劫犯,但是,在交通事故中则和他抢劫的身份无关,他就是一个在马路上跑的正常人而已。而行人相比于开车的人来说,那指定是弱势群体了。

当然,现实情况下,鉴于这个人是抢劫犯的身份,以及考虑到当时情况的特殊性,肯定也不会说是按照普通人被车撞死那样处理。比如说,如果是普通人违反交通规则被车撞死了,可能赔100块,而如果这个是抢劫犯,是在逃跑过程中不慎被车撞死了,那就赔偿30块。这则是正常的。

当然,如果是抢劫犯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是因为司机驾车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抢劫犯被撞死,那么司机所要承担的责任就和抢劫犯的身份无关了,那就是司机全责,该赔多少赔多少。


一键代偿



一个人在路上抢劫我的东西,我在追赶他的过程中,他被车撞死了,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我认为是不需要的。

别人抢劫你的东西,是一种利用暴力强占别人的私有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违法行为。做为一个公民和受害者,制止该行为;将罪犯抓住,绳之以法;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等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你的行为是正义和合法合情的,没有任何不当。

如果抢劫者知错能改,停止侵犯,伏法就擒,应该是他的唯一出路。而他却以逃跑的方法来躲避法律的制裁,势必引起受害者的追赶。做为成年人,明知逃跑会产生危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出了事故,当然应该自己负责,怎么能怪在受害者的身上呢?

多行不义必自毙,悬崖勒马才为真。犯罪而死,死有余辜,追赶者属于正义之举,不但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受到社会的表彰,逃跑者想把帐赖在正义者头上,就不要痴心妄想了吧。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笔者以为,你这种行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你的东西被劫匪抢了,你回身去追,想把东西拿回来,这是人之常情。《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被即时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有权机关进行处理。也就是说,法律也是鼓励大家进行自力救济的,对他人的事尚且如此,更何况这是你本人的事情。

而且根据《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遇到抢劫,完全可以行使无限正当防卫权,即便当场致劫匪死亡,也是不用任何刑事责任的。你没有采取这种方式,而仅仅是追赶劫匪,你何错之有?

至于劫匪逃跑,那是其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重罪,最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他逃跑,是觉得自己只要跑得快,也许还能躲过一劫,所以他是慌不择路,哪还顾得及路上是否有车!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阎王让他三更死,怎会留他到五更?

因此,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跟你没有关系,你既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去赔偿。而你呢,说清楚前因后果,然后把自己东西拿回来!


打虎拍蝇


“一个人在路上抢劫我的东西,我在追赶它的过程中,它被车撞死了,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一个人,在路上抢劫了我的东西,那么,它就是抢劫犯,“人人得而诛之”,事实证明,就算是一些有正义感的路人遇到了,也往往会一起追赶,帮助夺回被抢物品,捉拿抢劫犯,扭送到派出所或者是公安局接受惩罚的。他们这种行为正是我们的社会需要大力提倡的见义勇为,他们是真正的英雄,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就算是抢劫犯在被他们这些见义勇为者追赶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不管是被汽车撞死了还是被吓得心脏病发作而死掉了,也是应该不需要负责任的,也是不应该被判刑,还有就是赔偿钱财的,哪怕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也不能要求他们给。

显而易见,如果是作为被抢劫犯抢劫的“我”,我在发生被抢劫伤害的过程中,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与私有财产不被侵犯,奋起直追,想要夺回自己的被抢财物,甚至是将抢劫犯送到派出所或者是公安局等等政府机构绳之以法,也是情理之中,理所当然的。

而如果在作为被害人的“我”,是一个有胆识、有智慧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的有勇有谋的身强力壮者,在追赶抢劫犯的过程当中,就算是动手打了负隅顽抗的抢劫犯,甚至是杀死了穷凶极恶、打算狗急跳墙,甚至是想要将“我”杀人灭口的抢劫犯,只要我是正当防卫,合情合理,也没有过度防卫,合理合法,“我”也是应该不需要负责任的,不管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

至于说,“我”在追赶抢劫我的物品的抢劫犯的过程中,抢劫犯做贼心虚、慌不择路,正好逃窜到了车流密集的马路上,被来不及刹车的司机朋友给压死了,也是情有可原,顺理成章的。司机只要是正常驾驶,没有违规,也是不应该需要赔偿的,因为他是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窜出来的抢劫犯,反而又是司机朋友的“灾星”,因为影响了司机的正常驾驶,让他猝不及防,甚至是被吓出心脏病来了。至少也是让他猝不及防,吓了一大跳而心有余悸的吧,是不是呀?!

更别说是作为被害人的“我”了!这种情况下,又怎么可能还会需要赔偿抢劫犯的呢?!大家说,是不是呀?!——就算是事后,抢劫犯的家属 又来法院主张要求赔偿,法院也应该坚决驳回它们的上诉请求,不要再来“和稀泥”,判赔什么“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了!还我们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道!让社会主义法治更加的公平、公正、公道!!!


豆248752315


这是他咎由自取,你没有过错,换了谁都得追,他侵害了个人财产,你又没在追赶过程中将他推倒,使其发生车祸,如果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负刑事责任,真是天理难容。对于侵害他人生命或财产的范罪分子就要给他严历惩罚,不这样就不能给那些心存不良动机,靠不正当手段谋取钱财者以正视听,也不能给不法分子以震慑。你追赶的抢劫嫌疑人,逃跑中发生车祸,是正义给他的惩罚,他怨不得别人。而且抢劫要比盗窃还应罪加一等。

2016年3月13日凌晨曾发生过类似事件,黄某华正在家中睡觉,后突然感觉外面有小偷偷家禽。黄某华便起身追出门外,小偷发现失主出来便往外面的马路上逃跑。黄某华穷追不舍,当时正下着雨,路面比较滑。黄某华追了一段路后伸手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用力甩手后挣脱掉,由于身体失去平衡却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人民日报为此曾过发表文章,《“追小偷致死被诉”抓盗有罪不利安定》,说自己财物被盗,奋起追赶是人之常情。而盗贼摔倒死亡有多种情形:或因路滑、或因自己绊倒,当然也可能是外力致死,也有可能是小偷自身有疾,病发猝死。失主如何预见得到?如果“抓盗有罪”,以后遇到窃贼谁还敢出手?势必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前提是你说的是事实,经得起调查与侦办。

一个人不去想靠劳动挣得钱财,想靠歪门斜道取不义之财,早晚是要受报应的。抢劫的本身就是犯法的事,既使不发生车祸,也要受到法律惩处,就是侥幸逃脱,也会受到道德与良心谴责,万人口水唾弃。社会要安定,就要打击犯罪,前提是就是有人要敢主持正义,敢挺身而出,敢去抓,敢与犯罪分子斗争。


刘88说三道四


抢劫者在被追赶过程中被撞身亡,被抢者因为进行追赶,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呐?

答案是肯定的:你没有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何来负刑事责任。要说民事纠纷还真可能摊上点难缠的官司,甚至可能需要什么人道赔偿。

但依我个人观点对这件事进行分析,有几个理由对这种案例,一分都不应该赔

1.犯罪主体是逃跑者,事主因需要追回财物,进行追赶完全正当合理,虽然不追抢劫者,可能不会死,但丢失财物谁来承担,说不许追的人会承担吗?

2.嫌疑人不会不知道在马路上跑有被撞的危险,既然连小孩子都知道的,你为什么还要跑,你可以选择不跑呀,那不就不会死了嘛,所以说死因属于自己选择的结果所致,与追赶者无关。


3.嫌疑人进行的是抢劫,属于对他人实施侵害
,面对犯罪行为,人人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并协助捉拿犯罪份子,此行为属于对犯罪的打击行为,应该值得鼓励。

4.嫌疑人属于被撞身亡,致死原因已属于交通事故,案件属性已经改变,与追赶者没有直接关系,追于逃属于抢劫案件过程,逃与被撞死属于交通事故,两案不在同一范畴,也该变了行为主体,这和追赶者驾车将其撞死概念完全不同。


5.如果认为确实需要给予人道赔偿,但既讲人道肯定遵从自愿原则呀,对于这种人,如果需要讲人道那就赔偿他一元算啦,因为他连这个钱都不值,难道坏人死了所做的坏事就等于没做吗?

所以最终总结:一点责任都不用去承担,正义无罪。

强烈呼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鼓励见义勇为,给正义多一些权利、少一些责任。


大家如有其它见解,请于下方回复交流,记得点赞哟!


遇我得福


肯定得负!

这就是法律,你能咋办。

不追,去报案,查不出来抓不到,你啥事没有,抓到了,东西没了,钱花了,你还啥事没有,但你得去做笔录,嫌疑人肯定得判,没你啥事。

所以呢!追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喊:你姥姥的,注意躲车,危险!

如果看到嫌疑人被撞了,别跑,在现场等待被摁,不过,别怕,拿钱赔完事。也别上火,破财免灾,抢你的是弱视群体,你要有爱心,不就是点儿东西吗!何苦死追不放,就当扶贫了,给追车底下去了,你损失就大了。切记!这不是巴西,别羡慕那女警察一枪把抢劫犯给崩了…………。

小偷上你家,你礼送出屋,不要搏斗,你把他干残了,赔人家线。干死了,坐牢,赔钱…………。

小偷把你干残后跑了,活该,自己拿钱治病。把你干死了,上头条,上面写着:一小偷入室被主人发现,穷凶极恶的小偷将主人杀死后潜逃,此案正在侦破中。而你的丧葬费自付,你所得到的结果能上电视节目:

是这样的:

几个主持人,再找两个律师在上面扯皮:

“你说户主该不该先下手为强”

“应该,但不能防卫过当”

“户主可以拿武器和小偷搏斗吗”

“那得看小偷拿刀没有”

…………

记住,小偷跑时,道上没车,你就追,有车,别追了,下回被抢再说。

小偷入室,你发现后想跟他干,就把水果刀递过去,然后拿菜刀砍他。如果小偷空手和你干,你就和他空手过招,别怕被掐死。

但你千万别掐死他,给他留下一口气,千万手别狠,下回再上你家偷时,把钱准备好放桌上。把门打开,告诉小偷,别跳窗户。


骁勇34


这个世界上,不仅违法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而且情况下,合法行为同样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比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但承担责任或者不利法律后果的原因一定包括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而不能仅凭因果关系来判断。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会让一个合法行为的作出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中国的法律当然也不会例外。

虽然追赶行为是导致劫匪撞车身亡的直接原因,但对实施抢劫的劫匪进行追赶是被抢劫者合法的权利,追赶行为本身合法,所以无论无论造成什么后果都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抢劫行为会引发追赶,追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危险的事故,这是劫匪在实施抢劫时应当认识到,同时也是其应当承担的风险代价。

虽然追赶劫匪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或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我们完全可以从刑法的概念以及侵权责任的构成论证出其既不承担刑事责任,又不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根据以上刑法的概念,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必须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追赶劫匪是我国法律依法赋予您的合法权利,它的合法性决定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属性,所以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当然不构成犯罪。法律赋予公民追击劫匪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承担民事责任。

若要追究追赶者的民事责任,也不可能构成违约,只能走侵权。而侵权的四大构成要件为: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过错。而追死劫匪只具备“危害后果、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虽有行为,但行为属于法律明确授权的行为,所以不是违法行为。同样因为法律有授权,实施法律授权的行为不存在过错,所以这里没有过错。四项构成要件只符合两条,当然不构成侵权了。

最后,胡美美想说:对于可耻的劫匪,放开胆子,大胆的追吧,怕不安全,还可以拿个棒子。但前提是确保自己的安全。依法追匪,无需担责。


胡延美律师


这个问题涉及刑法上的正当防卫,那么首先告诉你,你不用负刑事责任,然后我再给你细细讲来。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所谓的限度,是指不能超出自己遭受的侵害所造成的程度。同时为了打击严重侵害人身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无限正当防卫规则。

犯罪嫌疑人抢劫了你的东西,此时追赶嫌疑人,仍属于抢劫行为的当场防卫,而且没有针对嫌疑人的超过必要限度的打击行为。因此,题主成立正当防卫,而且是在合理限度以内。

不过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受到法律保护,哪怕他是一个罪犯。出租车司机撞死人,要由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认定,确定出租车司机所负的赔偿责任。题主也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记住,是补偿而不是赔偿。


道川君


好的法律让坏人不敢干坏事,让好人勇于做好事。抢劫者就是干坏事,百姓就该反抗,国家就该严惩!

1.对方是犯罪的非正义行为。别人抢劫我东西而不仅仅是偷盗东西,是用暴力行为非法占据私人财物,属于触犯《刑法》中的抢劫罪。

无论抢劫数量多少都应该判刑,最近有个人抢3块钱还判处3年有期徒刑!

2.我方追赶是正义行为。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遭到对方抢劫后报警处理已经来不及,我理当在紧急情况下自我救助,这是维护个人财产的正义自救行为。

同时,对方是违反国家法律行为,我的追赶也是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是维护国家法律的正义之举。

3.我方不存在撞死抢劫者的动机和目的。追赶目标是拿回自己财物,有可能逮住抢劫者扭送公安局,绳之以法,并不是为了让他丧命。

对方继续非法占据我方财物逃跑,属于犯罪继续。对方急不择路撞上车辆,是为强行侵占我的财物而死,是为顽固犯罪行为而死!

一句话: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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