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作惡獲刑20年!廣州中院終審宣判特大「涉黑」案

近日,廣州市兩級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一批涉黑涉惡案件。

其中,廣州中院對劉永添等54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進行二審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判處主犯劉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財產五千零二十萬元,罰金一百二十萬元;判決其他53人二十年至兩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村霸”作惡獲刑20年!廣州中院終審宣判特大“涉黑”案

“村霸”作惡獲刑20年!廣州中院終審宣判特大“涉黑”案

此次廣州法院對涉黑涉惡案件的集中宣判由廣州市掃黑除惡辦統一組織,彰顯了廣州紮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心和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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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中院審理查明,劉永添為獲取非法利益,利用其擔任廣州市蘿崗區劉村村委書記、劉村社區居委會黨委書記的身份,制定了“劉村轄區內所屬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須由本村、社人員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規則。2004年12月,劉永東、劉永森經其兄長劉永添同意,糾集他人在劉村村委門前持槍、木棍、鐵棍等工具,對被害人劉某勇等人實施圍攻追打、砸燒車輛,一舉奠定了以劉永添為首的劉村“村霸”地位。經過多年經營,該勢力團伙逐步形成了以劉永添、劉永東等人為組織、領導者,以劉永森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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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2016年期間,該組織相繼成立企業,按照其公司不成文規則,一旦發現非組織中的單位或成員承接工程或供應建築材料,即通過實施打砸、阻攔施工車輛、滋擾、聚眾造勢等違法犯罪活動或不正當手段,迫使被害人、被害單位放棄工程,最終由組織中的單位或成員承接工程或供應建築材料,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同時,當工程混凝土供應業務由其他公司承接時,劉永東等人通過上述手段,向承建方或其他混凝土公司索取“地材費”“管理費”等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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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012年,劉永添與劉永東密謀通過圍標的方式由劉永東承接村委辦公樓主體工程、綠化工程等項目,並約定在工程竣工後向劉永添等村委成員支付工程款10%的回扣,劉永添等人共收受賄賂1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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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成員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分工明確,有組織地在劉村範圍內實施了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動,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正常的經濟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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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劉永添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交易,情節嚴重;敲詐勒索公民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回扣,歸個人所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劉永添系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其應當對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負責,其他被告人根據各自在犯罪活動中所起的作用,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依法對犯有數罪的被告人實行數罪併罰。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劉宙成在二審期間賠償被害人兩萬元,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對所犯故意傷害罪酌情從輕處罰。上訴人劉永東在偵查階段有立功表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廣州中院依法對上訴人劉宙成、劉永東的部分量刑予以改判,維持原審其他判項。

同日,廣州市越秀區法院對肖永德敲詐勒索罪一案、番禺區法院對周喜尋釁滋事罪一案分別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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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成效顯著 組織領導堅強有力

廣州中院副院長張春和介紹,此次宣判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廣州法院開展的第三次集中宣判活動,表明了全市法院紮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堅強決心,極大地震懾黑惡勢力犯罪,給社會各界以教育警醒和強力昭告,在全社會形成掃黑除惡的良好氛圍。廣州兩級法院審理涉黑涉惡案件時,堅持依法嚴懲方針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始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強化證據意識、程序意識,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則,切實把好事實、證據與法律適用關,努力將每一起案件辦成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檢驗的鐵案。

中央作出“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決策部署以來,廣州中院迅速成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要求全市法院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決策部署上來,精心組織部署,明確打擊重點,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嚴格依法辦案,有計劃、有步驟地紮實推進全市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自專項鬥爭以來,堅持從嚴懲處的精神,共審結黑社會組織性質犯罪案件11件126人,審結涉惡類犯罪案件101件383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嚴格掌握緩刑適用、減刑、假釋的條件,充分利用資格刑、財產刑降低再犯可能性。對黑惡勢力犯罪,注重串並研判、深挖徹查,特別是在審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民間借貸案件中積極摸排 “保護傘”和“套路貸”等線索,防止就案辦案,依法加快處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局良好,初見成效。

廣州中院院長王勇強調,一是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廣州法院要自覺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強力掃黑,鐵腕懲惡,消除病灶,剷除土壤,使黑惡勢力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提升打擊效能。堅持依法辦案、堅持法定標準、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強化程序意識和證據意識,正確把握“打早打小”和“打準打實”的關係,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切實做到寬嚴有據,罰當其罪,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三是進一步加強深挖徹查,依法嚴懲“保護傘”。 全面發揮審判職能,加強線索摸排,嚴格線索管理,建立健全涉“保護傘”線索和涉黑惡線索的雙向移交機制,明確打“職責”,增強打“合力”,依法嚴懲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利益鏈”“保護傘”。四是進一步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關鍵要真落實。全市兩級法院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壓實責任,提升能力,嚴格督導,切實把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級法院的各項部署落到實處。五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和輿論氛圍。通過“兩微一網”和新聞媒體,適度宣傳對社會危害嚴重、群眾反映強烈涉黑涉惡犯罪依法嚴懲的情況,有計劃報道典型案例,提高人民群眾對掃黑除惡的知曉率,營造對黑惡勢力犯罪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和強大聲勢,使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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