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父「出租」親骨肉,養育之意何在

——本文系紅網第四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河南商城縣男子劉明舉前後共生育8個孩子,其中女兒老二被拐,另一個孩子意外死亡,剩餘6個孩子中,有5個曾被“出租”給小偷,為行竊打掩護,每個孩子每年“租金”從400元漲到5000元。在其捆綁、虐待子女的事被鄰居舉報後,村委會起訴要求撤銷其夫婦對6個孩子的監護人資格,並最終勝訴。目前,6個孩子由商城縣民政局監護,其中,老大跟姥姥、姥爺同住,其餘5個孩子已被送往福利院。(10月8日澎湃新聞)

“(孩子)滿月之後就‘租借’出去,到五六歲送回來,‘租’了五個(孩子),撈了一筆收入”,在孩子心智發育的重要階段,他們被父母“出租”作為小偷行竊打掩護的工具;“他(父親)老捆我們”“他老打我們,使勁打”,這是其中的兩個孩子親口說出的話。

年紀尚幼的他們從沒有在這個家庭中得到溫暖和安全感,有的只是冰冷的繩子和扎心的痛,更別奢求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會有接受教育的意識。母親是智障精神病患者,父親有暴力傾向,法律對於這位父親的懲罰是什麼、是輕還是重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對於孩子們來說,家是什麼?父是什麼?他們或許從來都不曾有機會感知。

面對已為人父的劉明舉的行為,我們不禁會問,當初為什麼要生下這些孩子呢?“不是為了賺錢,為的是‘打游擊戰’”。他說生四五個孩子是為了找自己的另一個孩子。至於這些孩子們有沒有真正地去尋找過他們的同胞,我們無從知曉。但是我們看到了他曾經將孩子“租”出去,從每個孩子身上撈租金;全家都是低保戶,每個孩子每月會有252元的低保補貼,當得知孩子將會被送去福利院撫養時,他問:“低保不知道會不會停”。這樣的邏輯實在可笑,難道這一個個親生骨肉、一個個獨立鮮活的個體,在他眼中就只具有這樣的存在意義嗎?

在一個家庭裡,孩子是血脈的繼承、家族的延續,在一個國家更是這樣,青年一代是祖國曆史的繼承者和未來的開創者,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會影響孩子的一生,對孩子的三觀、性格都起到非常重要的塑造作用。劉明舉在孩子滿月時便將其“租”給小偷,五六年的時間,他們或多或少地沾染了一些陋習,甚至學會了一些作案伎倆,讓小樹有了歪斜生長的可能。而面對這個問題,他的解決方法是捆綁住孩子,以杜絕孩子犯錯,一舉將孩子所有的發展可能都扼殺在繩子下,這樣稱不上教育的教育方式,怎麼會讓小樹茁壯成長呢?

家庭是社會的一個個小的單位,一個家庭裡發生的事,多少會對這個社會產生一定的作用。前段時間“熊孩子”系列事件引發大眾熱議,他們蠻橫、無理、自私,甚至有令人毛骨悚然的冷漠,綜觀這一系列事件,“熊孩子”事件背後的始作俑者都少不了“熊家長”的影子,家長的言傳身教、家庭氛圍潛移默化的薰陶都會對孩子產生一定的影響。

為人父母,不是讓孩子生下來、活下去這麼簡單,而是從他出現的那一刻起就背上了養育他成人的責任,過度的溺愛、粗暴的虐待等不恰當的教育方式,都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帶來潛在的巨大危害。

曾在柴靜的《看見》中看到過一個由十幾個十歲到十八歲的孩子組成的盜竊團,他們不是無父無母就是被家長忽視,他們打架就是為了尋仇、掙錢或是單純娛樂,所以,一個得不到愛、得不到教育的人,對這個社會不可能有責任感。物慾橫流的今天,如何對孩子進行精神品格教育,是值得家長們深刻思考的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