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各地通報了45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近日,湖北各地紀委監委通報了45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涉及4市,共69人。


近日,湖北各地通報了45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襄陽通報28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1.保康縣質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陳文學收受他人禮金問題。2014年4月,陳文學在岳父王某某去世時,收受非親屬人員現金;2017年11月,陳文學在妹妹陳某某去世時,收受非親屬人員現金。此外,陳文學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7月17日,陳文學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保康縣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汪忠華違規發放宣傳報道獎金問題。2014年5月9日,經汪忠華和財務股股長李勇簽字同意後,該局違規向幹部職工發放2013年度宣傳報道獎金。2018年8月3日,汪忠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保康縣國土資源局財務股股長李勇違規發放宣傳報道獎金問題。2014年5月9日,經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汪忠華和李勇簽字同意後,該局違規向幹部職工發放2013年度宣傳報道獎金。2018年8月3日,李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保康縣歇馬鎮金橋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黃佳君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2年9月至2016年5月,黃佳君先後3次違規收受他人禮金禮品。2018年8月3日,黃佳君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5.保康縣黃堡鎮張弓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秦應國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12月,秦應國和村會計李興梅以虛報項目的方式,套取項目資金用於支付村集體招待費、購買土特產等其他費用支出。2018年7月19日,秦應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6.保康縣黃堡鎮張弓村會計李興梅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12月,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秦應國與李興梅以虛報項目的方式,套取項目資金用於支付村集體招待費、購買土特產等其他費用支出。2018年7月19日,李興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保康縣馬良鎮深溪河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姜照永公款購買香菸問題。2016年,馬良鎮深溪河村在本村周某某門市部以記賬方式購買香菸用於村集體接待,並於2017年1月17日在村集體財務報銷。2018年7月19日,姜照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保康縣馬良鎮深溪河村會計姜照龍公款購買香菸問題。2016年,馬良鎮深溪河村在本村周某某門市部以記賬方式購買香菸用於村集體接待,並於2017年1月17日在村集體財務報銷。2018年7月19日,姜照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保康縣城關鎮羅仕溝村原黨支部書記楊憲章違規支出村級招待費問題。2014至2016年,經楊憲章同意,羅仕溝村先後用村集體資金違規購買土特產和支付招待費。2018年7月19日,楊憲章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10.保康縣黃堡鎮龍王溝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李家權大操大辦問題。2017年5月23日,李家權在家中為兒子舉辦婚宴,超範圍宴請並收受禮金,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7月19日,李家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保康縣黃堡鎮吳家嶺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燕長山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5年2月至2016年1月,吳家嶺村先後3次違規套取公款用於支付村級招待費等費用,對此,燕長山應負主要責任。2018年7月19日,燕長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2.保康縣龍坪鎮財政所副所長常正亮違規收受他人禮品問題。2017年12月底,縣農商行龍坪支行行長鄭某某、副行長張某某為感謝常正亮在日常業務上的幫助,送其香菸2條,常正亮予以收受。2018年7月19日,常正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3.保康縣龍坪鎮財政所總出納廖忠煥違規收受他人禮品問題。2017年12月底,縣農商行龍坪支行行長鄭某某、副行長張某某為感謝廖忠煥在日常業務上的幫助,送其香菸2條,廖忠煥予以收受。2018年7月19日,廖忠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4.保康縣歇馬鎮歐店村黨支部書記趙自平違規支出村級招待費問題。2015年2月4日、6月18日,經趙自平審籤同意,歐店村先後兩次在村級賬務票據中以會議生活費名義報銷招待費。對此,趙自平應負領導責任。2018年6月25日,趙自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5.保康縣房管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李誠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問題。2017年4月11日晚,縣房管局黨支部書記、局長李誠邀請縣住建局3名黨員幹部在牌坊灣鮮活莊園就餐,並於7月31日在單位財務將就餐費報銷。2018年7月19日,李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6.襄州區石橋鎮黑龍集村黨支部負責人臧德新,村黨支部委員、農經站長高顯才等4人違反程序申報貧困戶問題。2017年5月至8月,臧德新、高顯才在申報本村貧困戶工作中,違反規定簡化程序,將24戶貧困戶名單上報至鎮扶貧辦。2018年8月,區紀委給予臧德新黨內警告處分。高顯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給予高顯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7.襄州區石橋鎮吳集村黨支部書記餘世友,村黨支部委員、會計股長餘相成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問題。2016年11月,餘世友、餘相成將經濟條件較好不符合貧困戶評選條件的餘秋爽、徐楊兩戶申報為貧困戶,其中餘秋爽為餘世友已出嫁的女兒。鑑於餘秋爽已經清退出貧困戶系統,徐楊正在清退中。2018年9月,鎮紀委對餘世友、餘相成實施誡勉談話。

18.襄州區黃集鎮清涼寺村黨支部書記計孝全,違規使其母親領取農村低保金問題。2015年元月,計孝全任清涼寺村黨支部書記,經濟狀況改善,卻未上報取消其母親農村低保,導致其母親違規領取低保。2018年8月,鎮紀委將該款收繳,給予計孝全黨內警告處分。其母親享受農村低保按程序已取消。

19.襄州區夥牌鎮湯崗村黨支部書記馮世躍、張夥村黨支部書記韓曉華、沈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萬勝、姜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姜白石貧困戶識別不精準問題。2018年8月至9月,夥牌鎮湯崗村一組村民加某某、張夥村九組村民張某某、沈崗村一組村民李某某、姜溝村九組村民潘某某不符合貧困戶評選條件,卻被納入精準貧困戶系統。2018年9月,夥牌鎮紀委對湯崗村黨支部書記馮世躍,張夥村黨支部書記韓曉華,沈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萬勝,姜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姜白石實施誡勉談話。

20.襄州區夥牌鎮五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雷明彥違規辦理危房改造問題。2015年5月,夥牌鎮五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雷明彥違規為不符合危房改造申報條件的三組村民陳某某、四組村民李某某辦理危房改造申報手續,導致上述二人分別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018年9月,鎮紀委給予雷明彥黨內警告處分。

21.襄州區古驛鎮黨委書記汪坤等4人在處置違法佔地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2016年5月,古驛鎮二房村個體經營者胡鋒(中共黨員)未經批准,擅自拆除地處黃渠河村權屬國有劃撥建設用地上的公共廁所,並非法佔用該地塊建房。期間,該村黨支部書記趙秀強發現胡鋒違法佔地行為後,未予制止,也沒有及時向上級報告。分管城建的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馬玉紅得知胡鋒違建情況後,工作不力,未採取有效措施對該違建行為予以制止,導致胡鋒違規建成一棟佔地457.4㎡,建築面積1563.2㎡的房屋。2016年8月,鎮黨委書記汪坤安排鎮紀委書記袁燕波牽頭督辦處置胡鋒違法佔地行為。在處置工作中,袁燕波提出以罰款代替拆違的錯誤處理意見,汪坤對此意見表示同意。鎮政府在罰款後未對胡鋒違法佔地違建行為進行處置。2018年2月,區紀委對汪坤批評教育,對袁燕波實施誡勉談話。2018年7月,區紀委給予馬玉紅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趙秀強、胡鋒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2.襄州區古驛鎮高王莊村黨支部委員武建、宋灣村黨支部委員宋江波未實際到崗履職,古驛鎮原組織委員尚豔芬等3人用人失察、幹部管理缺失問題。2016年3月25日,古驛鎮黨委任命武建為高王莊村黨支部委員,但武建長期在外經商,未實際到崗履職。期間,武建在高王莊村領取了2016年度全年工資。2017年7月10日,古驛鎮黨委任命宋江波為宋灣村黨支部委員,但宋江波忙於自己的經營活動並未實際到崗履職。高王莊村黨支部書記武光玉、宋灣村黨支部書記宋元亮分別對武建、宋江波監管缺失,未及時上報二人未實際到崗履職情況。時任鎮組織委員尚豔芬對兩名村幹部推薦考核失察,並對村幹部日常履職情況監管缺失。2018年2月,區紀委對尚豔芬、武光玉、宋元亮實施誡勉談話。2018年7月,區紀委給予武建、宋江波黨內警告處分。區紀委責成古驛鎮追繳武建領取工資。

23.襄州區衛計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文等3人在區朝陽精神病醫院整改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2018年1月18日,市衛生計生委就區朝陽精神病醫院醫學質量問題,對區衛計局下發了《整改意見書》。2018年2月5日,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針對區朝陽精神病醫院醫療質量問題,對區衛計局下發了《整改督辦函》。區衛計局在落實上述要求過程中,存在履職不力、慢作為,監督不到位問題,導致區朝陽精神病醫院問題被記者於2018年7月10日暗訪發現並曝光,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8月,區紀委責令區衛計局黨組書記、局長陳文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檢討,對區衛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梅芳、唐超實施誡勉談話。

24.襄州區工商局夥牌工商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沈士海等3人在對轄區企業監管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2014年7月,時任夥牌工商所黨支部委員、副所長翟久坤和夥牌工商所消費維權工作站(街道站)站長王豔清二人在實地勘察“湖北習派服裝實業有限公司”註冊場所工作中,在沒有事實驗證資料的情況下,經沈士海同意,為該企業出具了《企業登記勘察、回查情況記錄表》,使該企業據此順利獲取營業執照。日常工作中,王豔清未對該企業履行檢查職責,沈士海、翟久坤也未督促下屬工作人員落實監管職責,導致他人利用習派公司在多地進行非法集資詐騙活動,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並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事發後,沈士海安排翟久坤、王豔清製作虛假監管記錄,隱瞞監管缺失的事實。2018年8月,區紀委給予沈士海、翟久坤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王豔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5.襄州區綜考辦原主任、區委組織部綜合幹部科原負責人張俊慧、程河鎮黨委組織委員黃濤在職務與職級並行工作中履職不力問題。2016年4月,全區啟動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工作。2017年1月,黃濤安排工作人員將該鎮原副鎮長陶連成、郭富忠二名同志職級晉升為正科級材料申報到區委組織部綜幹科,張俊慧審核後指出申報材料中只有二名同志提名為埠口鎮政府副鎮長文件,沒有當選結果文件,不能確定其首次任副科級時間,要求程河鎮繼續查找。此後,黃濤沒有提供當選結果文件,也未將2000年1月與陶連成、郭富忠2名同志同時當選為埠口鎮政府副鎮長的同類人員,在職級晉升工作中已經批准為正科級待遇的情況向組織部報告。張俊慧遇到此情況後未調查研究,未請示彙報。直至2017年6月6日,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政策終止執行,導致陶連成、郭富忠二名同志職級晉升事項未獲審批。2018年7月,區紀委對張俊慧、黃濤實施誡勉談話。

26.宜城市劉猴鎮陳灣村衛生室村醫陳輝軍在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5年至2016年,陳輝軍弄虛作假,將150名未享受65歲以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對象上報鎮中心衛生院,建立虛假健康檔案。2017年12月,劉猴鎮紀委給予陳輝軍黨內警告處分。

27.宜城市雷河鎮和平村衛生室村醫徐建華在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5年至2017年,徐建華弄虛作假,將36名未享受65歲以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對象上報鎮中心衛生院,建立虛假健康檔案。2017年11月,雷河鎮紀委給予徐建華黨內警告處分。

28.宜城市雷河鎮七里村衛生室村醫彭紅霞在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中弄虛作假問題。2015年至2017年,彭紅霞弄虛作假,將11名未享受65歲以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對象上報鎮中心衛生院,建立虛假健康檔案。2017年11月,雷河鎮紀委給予彭紅霞黨內警告處分。

宜昌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夷陵廣場管理處原主任杜京用公務車加油卡購買菸酒等物品用於個人消費問題。2014年4月至2017年12月,杜京在擔任夷陵廣場管理處主任期間,多次用單位公務車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購買香菸、白酒等物品共計21210.50元,用於個人消費。2018年4月,杜京被免去夷陵廣場管理處主任職務,2018年7月,杜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伍家崗區伍家醫院辦公室主任、工會委員花學蘭等人以工會名義違規公款旅遊、發放福利問題。2017年3月,花學蘭在負責組織全院職工開展“三八”戶外活動時,組織142名職工分4批前往國家AAAA級景區建始縣野三峽景區遊玩;2017年8月,花學蘭以開展“送清涼”活動之機採購啤酒等物資以防暑降溫物資名義普發給全院職工,並將22440元採購費用在工會經費中予以報銷。2018年6月,花學蘭受到警告處分;該院副院長、支部委員、工會主席魏開華對組織職工公款旅遊和違規發放福利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誡勉談話問責處理。

3.宜昌市教育技術裝備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蘭四新(現任市學校後勤管理辦公室黨支部書記、主任)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問題。2014年5月,蘭四新提議從工會賬戶資金開支16650元購買電子產品發給本單位職工;2014年9月,該站用工會賬戶資金給職工違規發放效能獎32500元。2018年7月,蘭四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枝江市七星臺鎮城管中隊隊長劉中華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五一”假期,劉中華違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規定,駕駛單位公車先後前往荊州等地走親訪友或辦私事。同時,劉中華還存在多次違規使用單位公車問題。2018年8月,劉中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國土局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陳宗明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7年7月、2018年2月,陳宗明先後接受服務對象長陽某公司法人代表張某的宴請,且存在對該公司非法採石行為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的問題。另外,陳宗明還存在對轄區內土地開發、利用等巡查不到位、監管不力的失職行為。2018年8月,陳宗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當陽市河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主任黃曉金、當陽農商行子龍路支行行長阮玉芹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2018年8月5日,黃曉金、阮玉芹夫婦在當陽某酒店為兒子舉辦“升學宴”,違規收取禮金。2018年8月,黃曉金、阮玉芹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夷陵區菸草專賣局客戶服務部職工王新華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問題。2017年9月15日,王新華在夷陵區某賓館為女兒舉辦婚宴,事前以打電話、發短信或當面邀請等方式通知了親戚外人員,婚宴當天收受親戚外人員禮金6500元。2018年6月,王新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黃石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黃石市市場發展管理中心主任郭慶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郭慶在擔任市市場發展管理中心主任期間,在每月領取交通補貼的同時,仍然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同時,郭慶還存在違規處置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不規範的問題。2018年3月,郭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大冶市政府黨組成員,大冶市招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曹華違規佔用下屬單位車輛等問題。2011年9月至2015年6月,曹華在擔任大冶市還地橋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期間,違規長期佔用還地橋鎮下屬單位的車輛作為自己的公務車輛使用。其中,2011年9月至2013年5月期間,違規佔用下屬單位所屬豐田普拉多越野車一輛;2013年5月至2014年2月期間,違規佔用下屬單位所屬上海大眾帕薩特小轎車一輛;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違規佔用下屬單位所屬一汽大眾邁騰小轎車一輛。同時,曹華還存在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問題。2018年7月,曹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陽新縣率洲管理區(軍墾農場)原主任(場長)、書記羅克林參與公款旅遊、違規收送禮金等問題。2013年至2016年,羅克林在擔任陽新縣水利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縣堤防總段段長,陽新縣率洲管理區(軍墾農場)主任(場長)、書記期間,違規參與公款旅遊、違規收受他人所送禮金3.5萬元、違規向他人贈送禮金1.1萬元。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之後,羅克林仍然違規同意陽新縣水利局在富河堤防段攤派費用17萬餘元用於送禮、發放獎勵等。同時,羅克林還存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和違規將單位工程項目拆分進行招標的問題。2018年7月,羅克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正科級非領導職務安排工作。

4.黃石市第十八中學黨支部副書記、基建辦主任陳中銳借操辦兒子婚宴之機收受禮金等問題。2018年7月,黃石市第十八中學黨支部副書記、基建辦主任陳中銳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收受非親屬人員所送禮金共計16600元。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張凱未及時制止陳中銳違規操辦兒子婚宴,黨支部28名黨員中有20名給陳中銳送了禮金,其中副校長董向東、南松潔、塗幼紅等人雖未參加宴席但給陳中銳送了禮金,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2018年8月,陳中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凱、董向東、南松潔、塗幼紅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市第十八中學黨支部受到通報處理。

5.鐵山區區委統戰部副部長、區工商聯黨組副書記汪惠洋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等問題。2016年4月,經鐵山區委同意,時任鐵山區文體旅遊局副局長汪惠洋等4人前往成都觀摩2016年鐵人三項世界盃比賽,4月17日,汪惠洋等人提前結束觀摩比賽,未請示報告擅自前往成都武侯祠參觀遊覽。同時,汪惠洋還存在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和財物收發使用未辦理會計手續的問題。2018年5月,汪惠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街道城建辦主任、黨支部副書記李相彪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8年7月5日,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山街道城建辦主任、黨支部副書記李相彪,以檢查工作為由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參加其兒子的家長會,會後又用該公車載送其子回家。2018年8月,李相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隨州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原隨縣國稅局洪山稅務分局支部委員餘艾民違規操辦升學宴問題。2018年8月18日,餘艾民未進行報備,違規操辦升學宴,收受非親屬人員禮金。2018年8月31日,餘艾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隨縣唐縣鎮新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肖豔軍違規公款送禮問題。肖豔軍在其擔任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期間,虛列支出套取公款送禮,同時肖豔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16日,肖豔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廣水市城郊街道辦事處畜牧獸醫服務中心主任閔光浩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7年12月,該中心自立名目以電話費及燃油費的名義向5位職工發放津貼補貼。2018年8月3日,該中心主任閔光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廣水市應山財政所職工曹延斌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曹延斌在任應山財政所黨支部書記期間,先後28次在單位定點洗車店洗車並違規報銷洗車費。2018年7月30日,曹延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ND

來源 | 綜合 襄陽、宜昌、黃石、隨州紀委監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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