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成都限購細則解讀及細節梳理(重製版)
先對區域進行一個劃分:
接下來的正文,很多地方都會用到
核心內容
1
新落戶人員就業及社保要求
戶籍遷入我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我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稀飯提示:
1、如果落天府新區或者高新區,那你要買天府或者高新必須是買房所在區域的社保才行!
2、注意這裡說的有區域限制,如果落戶的是A或B類區域,那你有C類區域的12個月社保是沒有用的,還是不能買A或B類區域,而且C類區域也不能買。
3、當然啦D類區域,你落戶了,就能買,限購力度小。
2
天府新區買房條件更加明確
第一,購房人具有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戶籍,或非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戶籍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稀飯提示:天府新區戶籍和24個月社保不是同時必備!
第二,兩人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只擁有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3
高新南區買房條件更加明確
跟天府新區一樣,就是把天府新區換為高新南區。
不過也和天府新區一樣,去年天府新區和高新區除了兩區不能互買,其他區都能買。今年就變得很嚴格,可以買的範圍立馬就大減。
一個形象的比喻是,去年是個bug,今年是個……
4
住房限售時限延長
在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5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買房有限制
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6
原先的非限購區域買房要戶口或者社保!
青白江、蒲江縣等原先非限購區域要買的話也需要戶口或者社保了
7
社保區域怎麼看?
1、看公司註冊地,不是看工作地。比如有些人,外地註冊的,那就別想了。。除非有戶口,還可以等夠年限買房。
比如有些人,註冊單位在B類區域,但是工作單位在C類區域,那麼社保區域仍然只能算為是B類區域
2、社保區域是這樣算的,註冊地在C類區域的,統一是C類區域的社保,滿足年限的話,可以買C類區域任一區的房子
8
社保時間疊加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社保時間不是落戶完開始算,而是買房當月往前算連續。也就是說,落戶前有連續社保月份的也可以併入計算。
有3種疊加:
1、個人社保+單位社保:如果要求2年社保的,在社保連續的條件下,中間可以有6個月(不能超過6個月)是個人交的社保。如果要求1年社保的,在社保連續的條件下,中間可以有3個月(不能超過3個月)是個人交的社保。
也就是常說的,兩頭單位社保,中間可以是個人社保。
2、同區域疊加:同大類區域疊加,比如,C類區域的,有11個區,這些區域的社保如果是連續的可以疊加。比如武侯21個月,金牛3個月,在都連續的前提下,一樣滿足24個月的社保時間要求,仍然有C類區域的買房社保要求,D類同理。
3、跨區域疊加:跨大類區域疊加,滿足社保年限的前提下,買房資格看最後一個月的社保區域是哪裡。比如C類區域有11個月社保,後面B類區域有13個月社保,那麼在社保連續的前提下,買房資格就是對應的B類區域。再比如D類區域有23個月,A類區域有1個月社保,那麼在社保連續的前提下,買房資格就是對應的A類區域。
上面的基礎知識具備以後
繼續往下看!
買房變化
1
考察已有房子
為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遏制已擁有多套房家庭炒房動機,
《通知》將限購方式由只考慮新購住房套數調整為新購住房時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數。2
限購區域變化
5·15新政實施前:在不考慮戶口和社保疊加的前提下
此前限購區域關係是這樣
關係說明:
1、A可以買A、C、D
2、B可以買B、C、D
3、A和B不能互買
4、C可以買C、D,不能買A或B
5、D買D,不能買A、B、C
6、D類是非限購區域,不需要戶口或者社保就能買。
補充:A、B、C、D,代表有該類型所在區域戶口或者有該區域連續24個月單位社保。比如都江堰戶口有天府新區24個月單位社保,那麼他就是A類,他就可以買A、C、D區域的房子。比如只有都江堰戶口,則只能買D區域的房子。
5·15新政實施後:在不考慮戶口和社保疊加的前提下
關係說明
1、A可以買A
2、B可以買B
3、A和B不能互買
4、C可以買C、D,不能買A或B
5、D買D,不能買A、B、C
6、D類變為限購區域,需要戶口或者12個月單位社保
但是以上關係的前提是:
A、B、C:有房子數量限制
兩人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只擁有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D:沒有房子數量限制
A、B、C:新落戶人員必須在買房所在區域
12月社保後文會綜合戶口和社保年限不同的組合情況,詳細說明各個區域買房資格
3
新落戶人員買房限制
新入戶購房有社保限制
遏制投機炒房行為
什麼叫新落戶?
落戶未滿24個月!
二手房也是嗎?
是!
哪些區域沒有要求?
D類區域:青白江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
具體規定
根據《通知》,戶籍遷入我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我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具體措施
為了堵塞漏洞,避免出現為購房而入戶現象,也為了促使新入戶人員在我市創業發展,
1
《通知》要求戶籍遷入我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我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購買住房。
2
《通知》規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各區域買房變化
1
A類區域購房資格
根據《通知》,在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注意是同時符合):
(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區戶籍(其中戶籍遷入擬購房所在區未滿24個月的,應在擬購房所在區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區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稀飯說:兩種情況:
1、2年天府新區直管區戶籍(視高這樣的地方不算哈)
2、連續24個月單位社保,如果是新落戶人員要求12月社保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 在全市範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稀飯說:兩類情況
1、兩人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沒房或只有1套房
1)注意是全成都範圍,不是全國,也不是單獨只主城區
2)房子數量是小於等於1
2、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1)成年單身可以獨立作為一個家庭
2)本市戶籍是22區縣所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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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太明白?
簡單說:在房子套數滿足條件的前提下:
1、2年天府新區戶口
2、天府新區戶口+成都連續一年單位社保(只需要最後一個月是天府新區社保,當然連續12個月都是天府新區當然可以)
3、沒天府新區戶口+24個月單位社保
2
B類區域購房資格
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第一,購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戶籍,或非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戶籍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稀飯說:根據前面講過的,這裡就好理解了,同天府新區。
第二,兩人及以上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只擁有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稀飯說:根據前面講過的,這裡就好理解了,同天府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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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太明白?
簡單說:在房子套數滿足條件的前提下:
1、2年高新南戶口
2、高新南戶口+成都連續一年單位社保(只需要最後一個月是高新南區社保,當然連續12個月都是高新南區當然可以)
3、沒高新南區戶口+24個月單位社保(只需要最後一個月是高新南區社保,當然連續24個月都是高新南區當然可以)
3
C類區域購房資格
而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上述區域戶籍(其中戶籍遷入上述區域未滿24個月的,應在上述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或戶籍不在上述區域但在當地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24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範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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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太明白?
簡單說 :在房子套數滿足條件的前提下:
1、2年C類區域戶口
2、C類區域戶口+成都連續一年單位社保(只需要最後一個月是C類區域社保,當然連續12個月都是C類區域當然可以)
3、沒C類區域戶口+24個月單位社保(只需要最後一個月是C類區域社保,當然連續24個月都是C類區域當然可以)
4
D類區域購房資格
在青白江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注意:這裡房子的套數沒有像之前一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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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太明白?
簡單說:在房子套數滿足條件的前提下:
1、A+B+C+D類區域戶口
2、非成都戶口+成都連續一年單位社保(沒有區域限制)
沒有搞懂社保的,看看文章開頭《核心部分》裡面的第七點和第八點,社保時間計算和社保區域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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