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出台省級聯合懲戒備忘錄 兵役義務失信者將受到聯合懲戒

11日,記者從省徵兵辦瞭解到,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徵兵辦、人行西安分行、省委組織部等25家省級部門近日聯合簽署印發了《關於對全省履行兵役義務領域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下稱《備忘錄》),我省不僅成為全國在履行兵役義務領域首個省級層級明確建立聯合懲戒制度機制的省份,同時也是第一個出臺省級聯合懲戒備忘錄的省份。

為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文件要求,依法依規對拒不履行國防義務,拒絕、逃避兵役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建立聯合懲戒機制,陝西省發展改革委、省徵兵辦、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旅遊發展委、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稅務局、省總工會、共青團陝西省委、省婦聯、省公務員局、陝西銀監局、陝西保監局等部門形成一致意見,聯合簽署印發了《備忘錄》。

《備忘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履行兵役領域失信行為做出界定,並提出了9條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其中包括限制招錄為國家公職人員、限制升學、限制評先評優、限制享受財政保障資金或補貼優惠政策、重點行業從業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可限制、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的審慎性參考和限制、義務兵家庭優待金追回以及處罰等措施。各級兵役工作部門將建立履行兵役義務失信當事人名單,並將信息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陝西),供相關部門查詢使用。

《備忘錄》內容中還充分考慮到兵役義務失信當事人的正當權益保護,對失信行為的信用修復和異議處理程序做出規範,失信當事人主動改正錯誤,繼續履行兵役義務或者有見義勇為等重大立功表現的,經兵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查認定後,可進行信用修復。信用修復後,不再作為履行兵役義務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哪些將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

應履行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拒不改正的列為聯合懲戒對象:

1.當年12月31日前年滿18週歲男性公民,不依法進行兵役登記的;

2.經兵役機關確定為預徵對象後,不按要求參加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的;

3.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後不服從分配,拒服兵役的;

4.因體格檢查、政治考核時弄虛作假、隱瞞病史、學歷造假等被部隊退回的;

5.入伍後不安心服役,怕苦怕累、違規違紀,有意發表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制度不滿言論,編造病史或捏造打架鬥毆、嫖娼、吸毒、參加黑社會組織等違法犯罪事實,或以跳樓、自殘、自殺等極端手段威脅,或因其他原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的;

6.入伍後逃離部隊並被部隊除名的;

7.預備役人員、民兵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應急處突等軍事勤務和徵召的;

8.經兵役機關依法依規認定的其他失信行為。

聯合懲戒具體措施有哪些

1.限制招錄(聘)為國家公職人員。

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限制升學。

兩年內暫停其專科以上學歷報考資格,原是高等學校學生的,兩年內不予辦理學籍註冊手續。

3.限制出境。

列入法定不準出境人員庫,兩年內不得出國(境)。

4.限制評先評優。

不得參加勞動模範、道德模範、時代楷模、五一勞動獎章、五四青年獎、三八紅旗手、三秦楷模、三秦工匠、優秀黨員團員等評選。已經獲得榮譽的予以撤銷。

5.限制享受財政保障資金或補貼優惠政策。

兩年內不得享受政府用於支持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特定正常目標或工作任務、具有專門用途的各類財政資金以及社會保障資金政策或補貼,取消已享受的政策優惠。

6.重點行業從業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限制。

在律師、教師、醫生、註冊會計師、稅務師、認證從業人員、金融從業人員、新聞工作者、導遊等資質資格認證工作中,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7.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的審慎性參考和限制。

將失信主體的行政處罰信息納入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金融機構在辦理個人信貸、融資、信用卡等金融服務時,將失信記錄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從嚴審批。

8.義務兵家庭優待金追回及處罰。

對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退回或除名的個人,取消其義務兵優待,追回義務兵家庭優待金,並由兵役工作部門依法予以入伍地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兩倍罰款。

9.面向社會公佈。

對因拒服兵役被部隊除名的新兵,由兵役工作部門依法依規將拒服兵役行為及懲處結果向社會公佈。(記者 張紅中 通訊員 呂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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