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瑪 寶島等44款電動自行車不合格

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賈珺)10月16日,北京市工商局發佈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質量抽查檢驗結果,江蘇愛瑪車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愛瑪電動自行車、天津寶島車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寶島電動車、上海鳳凰電動車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生產的鳳凰電動自行車等44款電動自行車,因存在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百公里電耗、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行駛能力、反射器和鳴號裝置等不合格檢測項目,被北京市工商局公開曝光。

在近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中,北京市工商局對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進行了質量抽查檢驗,結果顯示,44款電動自行車商品存在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行駛能力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此次抽檢還發現,標稱為天津醒獅電動車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醒獅電動自行車,存在最高車速、把立管靜負荷、反射器和鳴號裝置等不合格項目,但生產企業聲稱其註冊商標、廠名廠址被假冒。

此外,還有2款被抽檢到的電動自行車,因無法與標稱生產企業或委託方取得聯繫,北京市工商局提示消費者,謹慎購買此2款電動自行車。

據瞭解,北京市工商局已經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主體立案查處,案件正在辦理中。

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採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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