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木雕若干史实考证

东阳木雕若干史实考证

东阳木雕若干史实考证

东阳木雕若干史实考证

金柏松

笔者翻阅了东阳木雕现有的比较权威的述著如1990年版的《东阳市二轻工业志》、1993年版的《东阳市志》、1994年版的《东阳木雕艺术》、2000年版的《中国·浙江工艺美术》、2000年版的《东阳木雕》,查阅了包括1984年《建厂30周年东阳木雕厂厂史》在内的东阳木雕总厂档案,找到了楼水明、黄紫金填写于1958年的“职工登记表”,走访部分老艺人,对若干东阳木雕史实考证如下。

一、关于“仁艺厂”成立时间等问题

杭州“仁艺厂”的成立是东阳木雕工厂化、商品化生产的起点。对于其成立的时间有两种说法,一是《东阳市二轻工业志》:“1914年杭州开设的‘仁艺厂’……”;二是《东阳木雕艺术》等著作均写明成立时间为1896年。

笔者认为“仁艺厂”的成立肯定早于1914年。黄紫金1958年9月28日填写的《职工登记表》个人履历栏中记载:“1914年至1918年 在杭州水汀(澄)桥仁艺厂、余杭临平嘉兴等地做木雕工作证明人杜云松”。而《东阳木雕》记载:杜云松“1913年3月至1918年8月底,在杭州水澄桥厂里从事外销木雕。”黄紫金将杜云松作为其在“仁艺厂”做木雕的证明人,印证了杜云松1913年3月就在该厂工作的史实。因此“仁艺厂”的成立肯定在1913年前。

以此推论,“仁艺厂”成立于1896年的说法较为可信。

另外,补充说明2点:

1.现在史料里记载“仁艺厂”厂址在“杭州(上)羊市街老元帅庙”,其实1918年8月底前“仁艺厂”的厂址在上城区水澄桥。杜云松“在杭州水澄桥厂里从事外销木雕”和黄紫金的“杭州水汀(澄)桥仁艺厂”,是同一个厂。结合楼水明个人履历表“1922年,25岁,在杭州羊市街老元帅庙内做工。包头杜云松,刘明火”的记载可以确定,“仁艺厂”是在1918年8月底到1921年2月杜云松再次进入仁艺厂期间搬迁到上城区上羊市街老元帅庙的。

2.《东阳市二轻工业志》:1914年杭州开设的仁艺厂“当时拥有东阳木雕艺人200余人,全国名艺人杜云松(曾誉为雕花皇帝)、楼水明(曾誉为雕花状元)等均是该厂首批职工”的说法是不准确的。1914年楼水明16岁,还在萧山临浦跟师傅吴纯标学艺,未出师。而且,仁艺厂不可能有200余名东阳木雕艺人的规模,1914年尚属于东阳木雕艺人从农村流向城市的起始阶段。

二、关于东阳木雕“封皇拜相”的出处

老一辈东阳木雕名艺人“封皇拜相”,为业界津津乐道。称杜云松为“雕花皇帝”,黄紫金为“雕花宰相”,刘明火为“雕花状元”,楼水明为“雕花榜眼”(后称“雕花状元”)。但对于出处,有“同行相誉”和“比赛排名”两种说法:

一是同行之间相互恭奉戏称,逐步形成同行公认的“雕花皇帝”等的“誉称”,即“同行相誉”说。

二是《东阳市志》:“民国十一年,仁艺厂木雕技艺比赛,评选杜云松为‘皇帝’,刘明火为‘状元’,楼水明为‘榜眼’,黄紫金称‘宰相’”。是为“比赛排名”说。

笔者认为“同行相誉”说较为符合实际:理由有三:

1.1993年以前的著述都是用“同行相誉”说,而且表述方式五花八门。最早的相关文字出现在1983年12月5日县政协的楼水明悼词:“楼水明同志的逝世,不仅使我们失去了一位艺术高超的‘雕花状元’,而且也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忠诚的爱国主义战士。” 1984年的《建厂30周年东阳木雕厂厂史》“木雕英杰”中称:“杜云松,在东阳木雕同行中被赞颂为‘雕花皇帝’”“黄紫金,历来被同行誉为‘木雕宰相’,”“楼水明,素有‘雕花状元’之称”。《东阳市二轻工业志》说杜云松“二十年代初在杭州‘仁艺厂’工作时,因其作品神态逼真,线条流畅,栩栩如生,技艺出众,被誉为‘雕花皇帝’”。楼水明“在杭州‘仁艺厂’、上海、香港等地从事木雕工作时,被同行誉为‘雕花状元’”。

直到1993的《东阳市志》才出现“比赛排名”的说法。其后的著述大多采用了这一表述。笔者有理由怀疑“比赛排名”说是作者推理演绎的谬误。

2.本人走访1958年前后进厂的与楼水明、黄紫金等有过20多年同事关系的方可成、徐土龙等多位老艺人和楼水明的孙子楼卫东先生,他们说知道“雕花皇帝”等说法,但从来没有听到黄紫金、楼水明说过比赛的事情。如果技艺比赛真有其事,作为行业内的趣闻雅事,当事人不可能一辈子不说。

3.1921年2月,杜云松再次到仁艺厂,和刘明火同被聘为把作师傅(包头)。业内常理,把作师傅不可能和楼水明等新辈后生进行技艺比赛。楼水明填写于1958年9月29日的《职工登记表》个人履历中记载:“1922年,25岁,在杭州羊市街老元帅庙内做工。包头杜云松,刘明火。至四月与葛岩林二人往平湖新仓镇道士庙做工。”楼水明2月进厂,4月离厂,只在仁艺厂工作不到3个月时间,如果有过正式比赛,只有在这段时间。但当时楼水明25虚岁,初露头角的新辈后生,而杜云松39岁,刘明火35岁,早已是名声显赫的把作师傅,要放下身段和楼水明等年轻晚辈比赛,这不符合行业常理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老一辈木雕艺人的封“皇”拜“相”,肇始于1922年左右高手云集的“仁艺厂”(工厂化生产才有直接的横向技艺比较的平台),开始由在杭州地区从业的东阳木雕艺人同行之间相互恭奉戏称,逐步为演变为行业公认的誉称,而且也不是一次“认定”的。比如说开始楼水明为“雕花榜眼”,1941年刘明火过世以后,随着楼水明的名声日隆,才有了楼水明取代刘明火的“后称‘雕花状元’”,最终形成近代东阳木雕“三杰”(雕花皇帝杜云松、雕花宰相黄紫金,雕花状元楼水明)的历史认同。方可成先生告诉笔者,“封皇拜相”的最终座次是曾经担任省美术协会副主席的东阳木雕著名艺人马凤棠在1956年前后提出的,并很快为业内认可。

三、关于东阳木雕技校

东阳木雕技校为东阳木雕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陆光正、冯文土、姚正华、徐土龙等都是1958年首届东阳木雕技校生。其发展历程非常曲折,大体史实如下:

1.1958年,根据县里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决定举办水利、卫生、蚕桑、工艺美术(木雕)等9所中等技术学校,当时共有2600多名高小文化程度的青年由乡推荐参加考试遴选。东阳“工艺美术中等技术学校”(后通称东阳木雕技校)由当时的第一木雕工艺合作工厂(上湖)和第二木雕工艺合作工厂(巍山)各招一个班,计划招生100人,实际招生83人(其中女生6名)。1958年9月13日开学。1958年10月,两厂和“上湖乡竹编合作社”合并成立“东阳县木雕竹编工艺合作工厂”,厂址迁卢宅,技校随迁合并。由于师资和教学效果等原因,在就读一年后,木雕技校停办,75名学生转为学徒工(另有8人已选送中国美院华东分院深造)。这一届的学生只读了1年,未毕业。

2.1960年,工艺美术中等技术学校恢复招生,招生126人。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的大规模下放运动开始,技校停办,大部分学生下放回农村,大约四分之一的学生转为木雕或竹编学徒工。1960届的技校生只读了1个学期,未毕业。

3.1986年,经县教育局批准,东阳木雕总厂和东阳技术学校联合开办“东阳县(市)技术学校木雕分校”,学制3年,中等技术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除了文化课外,设书法,绘画、雕塑等专业课,同时安排一半左右时间为技工(雕刻实践)课,由东阳技术学校派出文化课老师,木雕厂负责专业科和技工课教学。后分别于1989年、1992年招生两届,每届2个班。1995年改为由木雕总厂自办的“东阳木雕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每年招生1个班,到2005年因为生源不足停办。

四、关于东阳木雕厂的“十把斧头”

1965年,东阳木雕厂决定对部分1958年前后进厂的生产一线青年技术骨干的工资由一级工上调为二级工,遴选了徐土龙、马良勇、王锡春、方可成、吴洪潮、姚正华、韦俊才、王加寿、赵锡高、郭祖福等10人进行打坯技艺考核,用《韩信拜帅》图稿,核定11个工时。考核结束,研究所的陆光正、冯文土和王锡春、蒋凤高被定为三级工,其他九人定为二级工。

以后厂里有人将这10个参加升级考试的优秀年轻艺人称之为“十把斧头”。

五、关于建国十周年献礼作品

1959年,东阳县木雕竹编工艺合作工厂承担了省里下达的迎接国庆10周年北京人民大会堂装饰和展、礼品任务,现在的史料里大多记载为700多件木雕作品,如《东阳市志》记载:“1959年木雕作品700余件送北京,有的展出,有的礼赠外宾,有的用于北京人民大会堂装饰。”

根据1959年的企业年度工作总结和《送建国十周年献礼计划》《北京工艺美术服务社订货明细表》等原始档案,该厂实际完成803件作品,其中木雕作品30件,竹编屏风12樘、双面桌围屏10樘,盘、篮等小件600多只。

《送建国十周年献礼计划》详列了木雕作品为21件,包括:屏风、啤酒橱、写字橱、大茶台、台灯、雕花箱、壁挂等。竹编作品122件,包括:屏风12樘,双面桌围屏10樘,各种篮100只。而在《北京工艺美术服务社订货明细表》表列的木雕作品计划数量为30件(套),品种也有所不同。而竹编则增加了竹编小盘500只(单价1元),各种小篮300只(单价2元)。总计货款19600元。

六.关于浙江省“工艺美术名艺人”

从1984年5月的《建厂30周年东阳木雕厂厂史》开始,东阳木雕主要史料里都有关于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卢连水等人“工艺美术名艺人”的记述,即:1957年,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授予卢连水、黄紫金、陆润寿、厉守铭、吕加水、马正兴(竹编)为浙江省工艺美术名艺人荣誉称号。1962年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授予楼水明为浙江省工艺美术名艺人荣誉称号。

根据笔者查证,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没有命名过“工艺美术名艺人”。实际史实为:

1.1956年、1962年省手工艺管理局曾经起草上报过“工艺美术名艺人、艺人”评审的相关方案,但省人民委员会没有批复同意。

2.1962年在物资供应奇缺的情况下,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复同意省手工业管理局关于工艺美术名艺人副食品供应问题的报告,即同意楼水明等19位著名艺人参照高级知识分子待遇标准,享受副食品特供。具体标准由各地、县自行制定实施。东阳县人民委员会根据这一报告精神,给予楼水明、黄紫金、厉守铭、卢连水、吕加水等5人“增加一等副食品供应”,对金君成等7人“增加二等副食品供应”。

对省“工艺美术名艺人”问题最权威的著述,应当是2000年版的《中国·浙江工艺美术》。笔者为此专门为此咨询过该书的主要编撰人吴祖熙和童立新先生,他们说在此前编撰《浙江二轻工业志》时曾经专门为此为进行过查证,在撰写《中国·浙江工艺美术》时又对此进行过慎重求证,“工艺美术名艺人”的来龙去脉书中已经有记载:

该书“浙江工艺美术历史沿革”中记载:“1956年省手工业管理局会同省文化部门在青田县开展评审石雕名艺人的试点工作。在青田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授予艺人张仕宽、林如奎、朱正普为石雕名艺人,……之后,在试点的基础上,省手工业管理局特种手工艺处草拟了浙江省工艺美术名艺人评选方案。”

1962年1月,省手工业管理局制订了《浙江工艺美术艺人、名艺人的评选方案》。该方案对评选的目的要求,艺人、名艺人的评审条件,进行的方法步骤和评选后的待遇安排,都作了具体规定。同年,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省手工业管理局根据省委批准统战部、宣传部、财贸部‘关于省级在杭州高级知识分子和一部分民主人士副食品供应问题的报告’和全省工艺美术界的具体情况,向省人民委员会草拟了‘关于工艺美术名艺人副食品供应问题的报告’。是年6月,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了省手工业管理局关于工艺美术名艺人副食品供应问题的报告,对全省19位名艺人(楼水明、黄紫金、厉守铭、卢连水、吕加水、吴如乾、朱正普、陈志云、王培珍、谢香如、苏昧朔、张仲光、竹振斐、王庙生、方宝铨、王长发、陈方俊、应大玉、王笃纯)除按照居民定量供应外,每人每月再供应肉2斤、蛋2斤、糖1斤、大豆3斤、纸烟2条、酒5斤(按照高级知识分子的标准供应),充分体现了对老艺人的重视和爱护。

该书1962年的《浙江工艺美术大事记》记载:“1月,省手工业管理局工艺美术处草拟了‘浙江工艺美术名艺人、艺人的评选方案’。”

6月30日,省人民委员会转发《省手工艺管理局关于工艺美术名艺人副食品供应问题的报告》给各地、市、县,对楼水明等19位名艺人执行由全省统一制定的副食品供应标准。各地、市、县范围的内的名艺人,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

笔者在县政府的档案中查到1962年7月26日东阳县人民委员会(【62】商字605号)“为给予工艺美术名艺人副食品供应问题的函”,正文如下:

商业局、粮食局: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了照顾东阳木雕厂老年名艺人的身体健康,除按照居民定量供应外,再给下列人员分等增加副食品的供应。

一等,每人每月供应食油半斤、糖一斤、肉一斤、蛋一斤、纸烟15包、酒五斤、大豆三斤(肉蛋可以互相顶替,必要时也可用鱼顶替,不吸烟、不喝酒的不供应烟、酒)。以此标准供应的有楼水明、黄紫金、厉守铭、卢连水、吕加水等五人。

二等,每人每月供应糖一斤、大豆三斤、纸烟十包、酒三斤(不吸烟、不喝酒的不供应烟、酒)。以此标准供应的有金君成、周芳春、严艮凑、马立玉、陈荣昌、厉炳重、严星华等七人。

以上规定,自七月份开始执行。

东阳县人民委员会“【62】商字605号”文件,是对《省手工艺管理局关于工艺美术名艺人副食品供应问题的报告》的具体执行落实,该文件除了标题有“工艺美术名艺人”字样外,用“一等”“二等”来分类,而不是用“名艺人”“艺人”来分类,说明“名艺人”的提法来自省手工业管理局制订的《浙江工艺美术艺人、名艺人的评选方案》,而不是正式命名使用的荣誉称号。“【62】商字605号”文件后面还有一份手写文件原始稿,对一、二等人员认定的依据分别是“从事工艺美术生产,创作设计有卓越技艺,在省内本行业中素负盛名的”和 “从事工艺美术生产,创作设计有较高的技艺,并在本县本行业中有代表性的名艺人”。这从另外一个侧面证明了省人民委员会没有命名过“工艺美术名艺人”。该文件的附件里还有1张商业局手写的便条,其中有1条意见是要求从严控制2类人员名额的,这可以推断说明文件中的一、二等人选名单是企业根据省手工艺管理局工艺美术名艺人、艺人评选方案(草案)所设定的条件向省、县推荐的。

以上为本人的粗略考证,期望得到业内同仁特别是木雕总厂前辈老艺人的指正完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