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108条下发满月:各地自查,行业正逐步从雷潮中回暖!

自P2P网贷整改108条问题清单下发已满一个月,各地依据“1+1+3”

网贷合规整改大纲稳步推进,对整改不合规平台要求良性退出。

9月18日,继北京、上海、广东之后,深圳市金融办宣布启动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后续将依次进行自律检查及行政核查工作。

不少P2P网贷负责人表示“合规整改时间紧、任务重、整改 压力较大,已成立整改小组全力以赴自查整改。”

依据“1+1+3”制度,本次合规检查重点关注网贷平台是否严格定义为信息中介、是否存在资金池、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保本付息,是否为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等十方面内容。

自P2P网贷机构合规检查通知正式下发后,各地方也纷纷启动自查整改工作。

P2P网贷108条下发满月:各地自查,行业正逐步从雷潮中回暖!

8月24日,北京金融工作局率先下发《关于启动在京注册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宣布启动辖内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并于9月7日补充通知,要求辖区网贷机构在按照原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同时,应在2018年10月15日前根据《自律检查、行政核查材料清单》的要求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指定系统。

8月28日,上海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召开会议,正式部署启动该市P2P网贷机构合规检查相关工作。

9月12日,广东省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组织辖内P2P网贷机构做好合规自查的通知》,要求网贷机构原则上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0日按规定方式提交自查报告。

在108条整改清单下发满月之际,深圳金融办也于9月18日启动P2P网络借贷机构自查工作。深圳金融办要求辖区内的网贷机构,对截至8月31日的全部存量业务进行合规自查整改,平台借款成本、资金投向、担保方式、逾期、平台代偿等都需要有详细的自查整改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各地金融办都较重视网贷平台的无风险退出。广东、北京等均要求网贷机构提交自查报告的同时,提交若整改不合格的无风险退出方案。

广东金融办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对于2016年8月24日之后新成立或新从事网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以及未在2018年4月25日前提交整改验收申请的网贷机构,请各市整治办组织本地地方金融、银监、公安、人行等部门,指导督促做好无风险退出工作。”

深圳金融办也在通知中表明:“未如期申请登记或自查过程中发现难以达到整改要求的网贷机构,应主动与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联系,并提交自愿退出承诺书,有序退出。否则,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网贷机构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违法违规责任。”

合规整改也抑制了网贷行业的“雷潮”。自8月份监管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并下发全国性合规检查通知和问题清单后,行业正逐步从雷潮中回暖。网贷行业已经历了两年的严格整改,P2P在现代金融价值序列中的位置已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确认,对整个行业意义重大。

据相关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8月31日,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累计达6675家,其中问题平台4800家,在运营平台1875家,8月新增问题平台数量较前一个月明显减少。

从近期一系列举措可以看出,网贷监管体系已逐步确立,监管细则正加速落地,市场趋于理性,网贷行业长期发展价值正逐步显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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