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家違法違規、200家存在不規範!證監會通報私募專項檢查結果

139家違法違規、200家存在不規範!證監會通報私募專項檢查結果

導語

2018證監會私募專項檢查結果公佈:453家被檢查私募機構中,139傢俬募機構存在違法違規問題,200家機構存在不規範問題。

139家違法違規、200家存在不規範!證監會通報私募專項檢查結果

2018年上半年,證監會組織對453家私募機構開展了專項檢查,其中:

包括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281家

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119家

其他類私募基金管理人53家

共涉及基金4374只,管理規模2.08萬億元,佔行業總管理規模的17.20%

檢查方式

檢查對象以“問題風險導向”和“隨機抽取”方式選取

檢查內容

本次檢查根據不同私募機構和產品類型,確定差異化檢查重點

常規檢查:

資金募集、投資運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規性;

重點檢查:

對跨區域經營的私募機構重點檢查不同機構之間的業務往來、資金往來、產品嵌套情況以及業務隔離、風險隔離等制度的有效性情況,

對管理非標債權的私募機構重點檢查可能存在的“資金池”業務、保本保收益、影子銀行風險、槓桿運用等情況。

檢查結果

從檢查結果看,

私募行業整體守法合規意識有所提高,但是一些私募機構仍然存在違規問題。

本次檢查發現139傢俬募機構存在違法違規問題

其中,10傢俬募機構存在三類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涉嫌非法集資;

挪用基金財產;

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等

59傢俬募機構存在五類違規募集行為:

公開宣傳推介;

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未履行投資者風險評估程序;

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

承諾保本保收益等

48傢俬募機構存在五類違規運作行為:

開展“資金池”業務;

證券類結構化基金不符合槓桿率要求;

未按基金合同約定進行信息披露;

未按規定保管基金相關材料;

基金合同約定不託管但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確基金財產安全保障措施等

54傢俬募機構存在五類其他違規行為:

私募基金未按規定備案;

登記備案信息更新不及時不準確;

證券類私募基金從業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證券類私募基金委託個人提供投資建議;

不配合監管檢查等

同時發現200家機構存在兩類不規範問題:

內控不健全;

兼營與私募基金無關業務等

小易提醒各位私募管理人,以上這些被點名的違規違法、不規範行為,需要格外注意。

處理措施

針對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根據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情形,證監會依法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1、對126家存在資金募集、投資運作等違規問題的私募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

2、對5家存在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投資者利益等嚴重違規行為的私募機構立案稽查,並先行採取行政監管措施

3、將6家機構涉嫌違法犯罪

線索通報地方政府或移送公安部門,並對其中2家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1家立案稽查

同時,證監會將上述違法違規問題及採取的監管措施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

後續監管

本次專項檢查嚴厲查處私募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向行業機構有效傳導了監管壓力,有利於促進私募機構提高合規及風險意識,提升規範化運作水平。

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要求,持續加強私募基金監管力度,堅決整治行業亂象和嚴重干擾市場秩序的行為。

同時,不斷加強風險監測預警,防範、化解私募基金行業風險,推動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促進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行業真正發揮資本市場基礎性戰略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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