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王老吉加多宝?“中国红牛”“泰国红牛”深陷商标纠纷!

“渴了、累了喝红牛”“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1995年,红牛进入中国市场,开创了中国饮料行业功能饮料这个新品类。

又一个王老吉加多宝?“中国红牛”“泰国红牛”深陷商标纠纷!

据了解,红牛在全世界有3个“品牌”,分别是东南亚的泰国红牛,中国大陆的中国红牛和其余地区的奥地利红牛,3家在口味和包装上稍有不同,但严格意义上说都属于泰国红牛。中国红牛和奥地利红牛都是商标的被授权方,在各自的市场范围内开展业务。

泰国红牛

泰国天丝创始人、红牛饮料发明者许书标是泰国的“饮料大王”,泰国天丝医药集团是红牛功能饮料的创始公司、全球“红牛”商标权的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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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许书标发明了红牛饮料,目标销售群体是倒班工人和卡车司机等蓝领,帮助他们在通宵熬夜工作时保持清醒。1981年,红牛在泰国推出后便大受欢迎,产品供不应求。

中国红牛

1993年,泰国天丝控制人许书标在祖籍海南建设第一家中国红牛工厂,1994年,泰国天丝申请注册红牛商标用于饮料生产,1996年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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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许书标控制的泰国红牛、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合作成立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成立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并有了“红牛Red Bull”商标在中国的经营权。

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通常意义上被认为是中国红牛的主体公司,由许氏家族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控股,但董事长一职由严彬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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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进入中国,一开始,是一场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红牛中国占据着国内饮料单品销量冠军,巅峰期间,年收入达230.7亿。然而,从2016年年底开始,“中国红牛”与“泰国红牛”的纠纷便不断升级。

泰国红牛VS中国红牛

2016年12月,关于中国红牛商标授权续约一事众说纷纭再次引发众多猜测,有消息称华彬集团已经成功续约,但后续有媒体引述内部消息人士说法表示续约一事尚未明确。同时,华彬集团旗下即将推出的一款饮料新品“战马”的照片流出。

2017年7月,双方的矛盾公开化,泰国天丝就商标侵害权将中国红牛的包装厂商奥瑞金告上法庭,随后又对华彬集团全资持有的广东红牛、广州红牛、珠海红牛及永旺超市提起诉讼。双方的商标争议进入僵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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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 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立案受理红牛维他命诉泰国天丝商标权权属纠纷案。红牛维他命希望法院确认,红牛相关注册商标及其他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红牛系列商标归红牛维他命所有;判令泰国天丝立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红牛注册商标及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红牛系列商标至原告名下的更名手续;判令泰国天丝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红牛维他命诉泰国天丝的案件应该于2018年8月16日公开审理,但是,原告方红牛维他命已于8月14日提出了撤诉申请,东城区人民法院准许了该撤诉申请。

9月29日早上,中国红牛官方第一次正式作出回应:《关于红牛中国经营期限的声明》,声明指出:公司的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并且在前述期限内,本公司是唯一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公司。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的营业期限二十年,系为满足本公司设立时的相关外资注册审批对登记年限的特别要求,并不代表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仅为二十年。

9月30日,中国红牛又联合泰王国华彬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泰国红牛是严彬领导的泰国华彬与泰国天丝共同设立的泰国合资公司。泰国天丝此前自行以泰国红牛名义作出的关于终止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合作经营的决定,未得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系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单方作出的,不代表泰国红牛及泰国华彬真实意思。

9月30日晚间,泰国天丝又进一步声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特此向公众澄清,今天早些时候由声称代表本公司的个人/组织与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发布的所谓《联合声明》不仅是错误的,同时也是非法的,目的只是为了误导公众,并进一步拖延合法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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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中国红牛官方再次做出声明:《关于红牛中国五十年合作期限的特别声明》,声明指出:1995年,双方商定五十年合作原则,由严彬先生在深圳设立红牛中国(本公司前身),自行解决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问题;许书标先生在红牛中国五十年经营期限内,通过向红牛中国销售香精等原材料获取利润,并确保五十年内仅红牛中国有权在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此外,在声明中特别强调“严彬先生是红牛中国真正且唯一的缔造者。”

10月16日晚间,泰国天丝又进一步声称:“我们从未与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或其相关方签订过所谓的“五十年协议”。根据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生效的合同和章程,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合营期限为二十年,并且已经到期。”

根据双方各自的声明,关于红牛商标授权的时间,中国红牛与泰国红牛之间明显存在争议,一方表示是50年,而另一方则是20年,那么,红牛商标授权的时间究竟是20年,还是50年?

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商标授权获取经济效益、寻找合作伙伴共同推动品牌的发展,是目前中国企业界惯常出现的一种做法。

对于被授权人而言,通过专业化的商标授权途径,获得一个商标的使用权,凭借该商标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形象,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较快的速度,较低的风险,使自身产品进入市场并被市场接受。

不过,商标授权总有到期的一天,只要商标持有人不再授权,被授权人继续使用相关商标就是侵权。事实上,因商标授权而引发的纠纷案例并不少见,比如说王老吉与加多宝,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之间的商标纠纷。

“中国红牛”与“泰国红牛”之间将如何收场?“中国红牛”将何去何从?关于“中国红牛”和“泰国红牛”之间的后续进展,小编也将继续跟进。(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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