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我市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呈现三大亮点

我市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精神,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扩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高层次、高技能或紧缺人才,在确保信息公开的前提下,可采取一事一议、简化程序、考核引进、校园招聘等多种形式招聘引进;对于特殊人才和基层人才,可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确定考试方式。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保障和落实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职务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用人自主权。

重点推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将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进一步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全面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全部实行岗位管理,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将竞聘上岗作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适合事业单位各类人员不同特点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积极探索适应不同行业、岗位特点的工作人员培训方法,提高各类人员履职能力。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支持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并根据约定获得相应收益,到企业挂职或参加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职称评审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林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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