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功勝: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工具完全按市場化運作

對於近期設立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的原因,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26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有兩方面考慮。他認為,一是當前我國經濟總體上保持平穩發展態勢,但在國內外多重因素的綜合影響下,經濟運行中也面臨著一些挑戰。其中,一些民營企業出現了違約事件,金融市場和部分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風險的偏好有所下降,且這種風險偏好的下降,在金融市場上也出現了一定的“羊群效應”,一些經營正常的民營企業遇到了融資困難。這種情況單純依靠市場力量進行自我校正,短期內可能很難產生效果,所以有必要對金融市場的非理性預期和行為進行引導。

二是矯正市場的“羊群效應”和一些非理性行為需要找到一個突破口。債券市場具有公開、透明、傳導效力高的特徵,定價非常市場化,它對其他金融市場預期的引導能力也較強。所以選擇債券市場支持民營企業發債融資,對於改善市場預期、提振投資者信心具有積極意義。“選擇這樣一個突破口,有助於改善對民營企業的風險偏好和融資氛圍,阻斷或是弱化金融市場對民營企業出現的‘羊群效應’和非理性行為,所以它也是帶動修復民營企業股權融資、信貸融資等其他融資渠道的一個比較好的切入點。”

對於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後續如何運作,潘功勝表示,“在具體運作上由央行通過再貸款提供部分初始資金,由專業機構進行市場化運作。通過出售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和擔保增信等方式,重點支持暫時遇到流動性困難,但有市場、有前景、有技術、有競爭力的民營企業的債券融資。其中投資人在購買信用風險緩釋工具時,相當於在購買債券的同時,購買了一份違約保險。”

“在運作上,支持工具是由專業機構進行管理和運作,我們初期選擇的專業機構是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這家公司是目前在中國是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市場份額最大的一家機構,而且這個公司已經成立了十年,它在債券市場信用增進和風險管理方面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具有較強的信用風險識別管理和控制能力。除中債信用增進公司之外,我們也在研究選擇其他的專業機構參與這個計劃,同時我們也會鼓勵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其他信用增進公司等商業機構,基於商業原則開展類似的業務。”潘功勝稱。

值得注意的是,潘功勝強調,債券市場融資支持工具完全按照市場化運作,實施嚴格的風險管理。一是對於參與工具的各方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安排和風險共擔機制。

二是要發揮債券市場的主承銷商作用。一般是商業銀行較多,還包括地方信用增進機構,這些機構會按照商業原則組成信用風險緩釋產品的聯合發行體。在少數情況下,可能需要發債主體提供必要的抵押和擔保,同時也會和地方政府合作,發揮地方政府對企業的監督作用。

三是實施機構,比如中債增信,在選擇企業方面完全市場化。在企業有意願的基礎上,由專業機構評估是否給企業發行這樣的產品。這是完全由實施機構,比如中債增信或其他的商業機構自主決定的。

四是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價格形成完全市場化,產品發行要通過公開路演、簿記建檔等市場化過程確定它的發行價格,因此價格的形成是完全市場化的。

五是實施機構,比如中債增信等,會基於大數定率,就像保險公司一樣,對債券發行人的違約概率進行嚴格精算,再結合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可能的定價區間,通過風險收益模型來測算損益情況,從而判斷是否對企業發債提供支持。

在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能夠形成多大規模方面,潘功勝表示,“如果初期提供的初始資金大概為一百億,它有一個槓桿比例,假如按照1:8的比例測算,它可能會形成八百億規模。此外,也不光是中債增信自己在做,中債增信會和其他市場機構,包括債券主承銷商、地方商業銀行、地方增信公司、保險公司等會組成產品發行的聯合體。假定其他主體也按照這個比例,提供八百億規模,可能就會形成1600億規模,這是一個初步估算。我們也會根據市場變化情況,觀察和評估這個規模對於目前民營企業融資氛圍的改善效果,以決定會不會再進一步擴大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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