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拐的”司机的一封信

广大“拐的”司机朋友:

为了树立井开区良好形象,打造城区名片,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我区安全感、满意率“双提升”,我大队决定建设“君山大道样板街”,现将君山大道样板街管理新变化温馨提示如下:

“拐的”行驶有新规定。参照中心城区井冈山大道的做法,我大队实行君山大道禁止“拐的”通行(在信号灯指示下可南北通行)。禁行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开始。

◆“拐的”违法成本将提高。公安交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从严查处“拐的”违法行为:

违反禁行规定。“拐的”违反禁行规定,在君山大道通行的,依据《道交法》39条、90条和《江西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87条之规定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拐的”闯红灯。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依据《道交法》26条、90条和《江西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85条之规定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拐的”超员。“拐的”(正三轮摩托车)核载人数为3人(含驾驶员)。超员不足20%的依据《道交法》第90条和《江西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97条之规定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超员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拐的”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拐的”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逆向行驶的,依据《道交法》第35条、44条、56条、90条和《江西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86条之规定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无证驾驶“拐的”。无证驾驶“拐的”,依据《道交法》第90、99条和《江西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第90条之规定罚款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拘留。

井开交警在巡逻与整治中发现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将一律扣车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人将采取从重处罚措施。

致“拐的”司机的一封信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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