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纪委监委通报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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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坚持把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内容,对违纪问题紧盯不放、毫不手软。2017年以来,共受理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6件次,目前,已查实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理10人。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表现一,有的乡镇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在对低保申请的审核工作中不严格把关。如马伸桥镇民政助理胡春楼任职期间,该镇孙家庄村村民姚某某隐瞒其丈夫车祸死亡获得30万元的事实,以其丈夫心脏病去世,两个子女上学家庭生活困难为名,向镇民政部门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胡春楼审核该户家庭情况时未严格把关,导致姚某某骗取了农村低保资金。胡春楼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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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二,有的乡镇干部在为困难群众办理低保时吃拿卡要,把手中的权利当成谋求私利的工具,不给好处不办事。如下窝头镇原民政助理孔继伟任职期间,在给村民办理低保、危房改造等手续时,先后收取王某某等3人礼金2500元;在办理带病退伍军人补助时,先后收取姚某某等10余人礼金共计32500元。孔继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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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三,有的村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在村民申请低保时,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如邦均镇中兵马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学义、原村委会主任周建国任职期间,对该村孙某某等4户村民未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情况失之于察,导致上述4户违规领取了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王学义、周建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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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四,有的党员弄虚作假,采取编造理由、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扶贫助困资金。如下营镇下营村村民高福利,2016年6月编造材料为其岳母申请低保待遇,又将政府批给其岳母的危房指标用于自家建房,并以此领取危房改造资金46000元。高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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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廉洁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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