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写的是社会,古龙写的才叫“江湖”

写武侠小说的很多,因为人们爱看这种热血贲张的文字。写得好的也能列出一大串名字,但是现在的人眼中只有两个人写的才是最好看的。

那就是古龙和金庸。

有华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也有武侠,更少不了古龙和金庸两人的对比和争执。

金庸写的是社会,古龙写的才叫“江湖”

下面的说法就很经典:

金庸说,江湖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古龙却说,江湖是“天涯•明月•刀,流星•蝴蝶•剑”。

金庸说,江湖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古龙却摆摆手,说,江湖啊,是“喝最烈的酒,恋最美的人”。

有人说,金庸像一位老爷爷在炉火前,说,来,我给你讲个故事。

而古龙是,来,喝了这杯酒,咱们来谈谈这个世道。

金庸讲的是故事,古龙诉说的是情怀。

故事越讲越热,情怀越说越冷。

于是我们会在古龙的江湖里读到这样的文字:

他不愿阿飞再想这件事,忽然抬头笑道:“你看,这棵树上的梅花已开了。”

阿飞道:“嗯。”

李寻欢道:“你可知道已开了多少朵?”

阿飞道:“十七朵。”

李寻欢的心沉落了下去,笑容也已冻结。

因为他数过梅花。

他了解一个人在数梅花时,那是多么寂寞。

——摘自《多情剑客无情剑》

金庸写的是社会,古龙写的才叫“江湖”

现在的人一个人吃火锅、看电影的时候觉得自己是孤独的,还给孤独划了等级。你看,人家古龙早就占据了孤独排行榜的第一名,不信你也试试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数数梅花。

孤独的人往往感性得一塌糊涂,古龙在嗜血的江湖里丝毫不顾忌柔情的表达会破坏武侠的肃杀气氛,于是他这样写:

花满楼道:“其实做瞎子也没有不好,我虽然已看不见,但还是能听得到,感觉得到,有时甚至比别人还能感受更多乐趣。”

他脸上带着种幸福而满足的光辉,慢慢地接着道:“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

上官飞燕静静地听着他说的话,就像在倾听着一首轻柔美妙的歌曲。

——摘自《陆小凤传奇》

金庸写的是社会,古龙写的才叫“江湖”

除了古龙,谁还能写出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的文字?他虽然卖了文艺小说,但是骨子里的文艺情怀是出卖不了的,注定要跟着他,生带着来,死带着去。

就当人们感触古龙柔情似水的时候,画风一转,结结实实的一个大转弯,让人清醒过来,才想起这个人是的的确确混过黑社会的啊。不信,你看:

陆小凤叹了口气,在石阶上坐下来,喃喃道:“一个男人若是能活六十年,至少有十年光阴是白白浪费了的。”

二娘忍不住问道:“怎么浪费了的?”

陆小凤道:“这十年中,起码有五年是在等女人换衣服。”

二娘道:“还有五年呢?”

陆小凤道:“你一定要听?”

二娘道:“你不敢说?”

陆小凤又叹了口气,道:“你一定要听,我就说,还有五年,是在等女人脱衣服。”

这段子说得,比起“老司机”费玉清来也不遑多让呢。

现在很多人说,好看的皮囊千千万,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按照这个说法,“头大如斗”,身高158cm的古龙必须要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了。他做到了,他确实是,不仅有趣而且幽默天赋贼高。不然,让一个整天伤春悲秋的人混黑社会试试?别说混出成就了,估计都被自己人活活打死了。

燕十三道:“杀过人后,我一定要喝酒。”

乌鸦道:“没有杀人,我也喝酒。”

燕十三道:“喝过酒后,我一定要去找女人。”

乌鸦道:“没有喝酒,我也找女人。”

燕十三大笑,道:“想不到你竟是个酒色之徒。”乌鸦道:

“彼此彼此。”

他们喝得真不少。

燕十三道:“你既是个酒色之徒,今天我就让你一次。”

乌鸦道:“让什么?”

燕十三道:“让你付账。

——摘自《三少爷的剑》

金庸写的是社会,古龙写的才叫“江湖”

后人说起古龙,在才情后面总会再接一句:浪子。

就是有数不尽的佳丽喜欢着他,不是因为古龙豪爽多金、才情横溢,也不可能是因为古怪的相貌,而是因为他真的懂女人,尊重女人,却也辜负着女人。

王怜花笑道:“你若真是恨我,就该嫁给我。”

朱七七道:“恨你反而嫁给你,你……简直在放屁。”

王怜花大笑道:“只因你根本就只有一个法子对付我,这法子就是嫁给我。你嫁给我后,这一辈子都可折磨我,要我赚钱给你用,要我为你做牛做马,稍不如意,还可向我撒娇发威,你瞧除了嫁给我,你还有什么法子能这样出气?”

——摘自《武林外史》

金庸写的是社会,古龙写的才叫“江湖”

易中天不止一次说过,我对金庸没有感觉,就是喜欢古龙。

文如其人。

金庸的江湖,藏于其渊博的文学修养中。

古龙的江湖,就是真人的自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