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收費遭質疑專家:銷售套內面積的「重慶模式」應全國推廣

原標題:公攤面積收費遭質疑,專家:銷售套內面積的“重慶模式”應全國推廣

​​對很多中國人來說,買房子都是一件大事。但是,您買的房子名副其實嗎?實際上,由於“公攤面積”的存在,您的房子會大打折扣,比如建築面積為100平米的房子,可能套內面積只有80平米;如果是高層的話,套內面積可能就縮水到70平米了。

在國際上,房價的計算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在我國,憑什麼掏了100平米的錢,房間裡只有70平米大?近日,多家媒體撰文向“公攤面積”開炮,那麼,我國“公攤面積”從何而來,它的存在合理合法嗎?

公攤面積收費遭質疑專家:銷售套內面積的“重慶模式”應全國推廣

​所謂“公攤面積”,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北京律師協會物業管理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包華解釋,在建築物中有三個面積定義,第一個面積定義是使用面積,使用面積一般也叫地毯面積,也就是我們房屋牆面以內的部分;第二個面積指套內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包括使用面積,也包括我們現在的隔斷牆中間的50%的牆體部分;第三個部分是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是在套內建築面積基礎上把分攤面積計入。

有媒體指出,從1998年我國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公攤面積就因為不符合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為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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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買房公攤面積大,購房人承擔合理嗎?

公攤面積一直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甚至已經是約定俗成的一種做法,顯然,這並不合理。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在接受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值班編輯羅敏採訪時表示,公攤面積已經常常變成了開發商變相漲價的手段。

張大偉表示:“這個肯定是不合理的,其實公攤面積大的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的話是建築本身的一些,然後另外一方面其實是公攤部分被開發商用來做其它用途是比較普遍的,最簡單的比如說有一些車位用途,有一些這個其他的公共設施等等,在購房的這個合同裡面如果簽署這個不明確的話,有一些開發商開發商就會用這個一些這個噱頭,其實是變相的達到了一個房價上漲的這麼一個目的。”

早在八年前,《焦點訪談》節目就曾對山東高密某樓盤畸高的公攤係數進行過報道。

公攤面積收費遭質疑專家:銷售套內面積的“重慶模式”應全國推廣

2010年5月31日《焦點訪談》

問題二:得房率低得離譜,需要進行規範嗎?

《新華每日電訊》撰文指出,近年來,隨著商品房價格攀升,部分開發商更是利用普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缺乏深入瞭解與測算能力,不斷推高公攤面積和公攤係數。公攤面積如何算,合理比例究竟是多少,一直以來都缺乏明確規定,甚至有的房子公攤面積高達50%。公攤面積缺少標準、管理混亂,不僅會讓消費者在購房時需支付更多房款,更使之在未來要支出物業費、取暖費等更多成本。張大偉認為,國家必須出臺相關的規範,設立得房率下線。

張大偉說:“應該在這個和法律方面是有一些規範規定。一般在這個市場銷售過程中的話,大概得房率應該一般在75%~85%之間。從這點來看的話,應該是有一些建築規範或者說行業規範之類的,避免出現個別區域裡面得房率對50%左右的這麼一個畸形的一個情況。”

問題三:按照套內面積賣房的重慶模式適合推廣嗎?

重慶,在中國房地產市場裡,顯得“特立獨行”,不僅房價相對穩定,而且房子以套內面積為標準出售,也就是說,買100平米的房子,居住面積就是100平米,“貨真價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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