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新羅區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退役軍人事務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區將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採集工作。
一、採集目的
全面摸清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底數,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為做好懸掛光榮牌前期準備工作,維護軍人軍屬合理權益奠定基礎。
二、採集範圍
(一)採集對象
信息採集對象為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服務管理的所有相關人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幹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卹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採集內容
信息採集的內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保、住房、撫卹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
三、採集方法
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在2018年11月30日以前主動前往戶籍所在地鎮(街)民政辦或村(居)委會申報信息。
四、申報材料
請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申報時攜帶並主動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傷殘民兵民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江山鎮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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