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不好干,一不小心就觸犯法律了!

財務不好乾,一不小心就觸犯法律了!特別是會計人員很容易觸犯的一個罪名: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會計人員稍有不慎、甚至莫名其妙、或者不知不覺就會深陷其中、觸犯刑法,切記做好風險防範。

財務不好乾,一不小心就觸犯法律了!

犯罪主體

這個罪名有2個犯罪主體:

1. 自然人犯罪,刑期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金;

2. 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罪處罰。

犯罪構成

這個罪名構成的核心:

1. 隱匿。

2. 故意銷燬。

財務不好乾,一不小心就觸犯法律了!

注意1:

無論行為出於什麼樣的目的,只要實施了隱匿、銷燬會計憑證並且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都構成本罪。

注意2:

對單位犯罪,實行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犯罪對象

依法應當保存的:

1. 會計憑證;

2. 會計賬簿;

3. 財務會計報告;

4.其他會計資料。

風險防範

作為財務人員必須做好風險防範:

提醒1:企業不要設置內外賬、兩套賬。

提醒2:對於公司的財務資料,必須妥善保管到規定年限,切記銷燬。

提醒3:做好日常會計交接,分清會計資料的保管責任人。

提醒4:對於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毀損資料,必須做好證據說明。

提醒5:單位建立好內控,明確會計檔案保管責任。

提醒6:企業要建立好電子檔案的備份制度。

提醒7:會計檔案要按照規定銷燬。

財務不好乾,一不小心就觸犯法律了!

公積金

法律依據:

01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指故意隱匿、故意銷燬有法定保存義務的會計憑證和賬簿、財務報告,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02

201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立案追訴規定(二)第八條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隱匿、故意銷燬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及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依法應當向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有關主管部門等提供而隱匿、故意銷燬或者拒不交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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