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家保险机构被处罚


我省多家保险机构被处罚


10月30日、31日,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接连开出25张罚单,共涉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等公司下属的8家机构和16位相关责任人,罚款金额合计222万元。

这8家机构主要涉及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两类违法行为。

其中,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主要发生在车险业务中,涉及国寿财险昆明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曲靖中心支公司,均被罚款26万元。此外,平安财险楚雄中心支公司还因给予保险人合同以外利益被处罚13万元。

而编制虚假业务资料主要发生在农业保险业务中,涉及平安财险文山中心支公司、诚泰财险新平支公司、人保财险马龙支公司、以及国寿财险德宏、昆明中心支公司5家机构,均被罚款13万元。

除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上述机构外,另外一家保险中介机构——江泰保险经纪昆明分公司则因截留保费、未及时按约定向承保公司划转保费被罚款6.5万,罚款金额是8家机构中最少的。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总部位于北京,自称是中国第一家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

上述被处罚的机构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是唯一一家同时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和虚假业务资料的机构,两次罚款合计39万元,罚金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楚雄中心支公司并列为8家被处罚机构中的最高额。

与其他机构第一次被处罚不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已有“前科”。早在2014年1月,该机构就被云南保监局处罚了16万元。在公布的处罚结果中,云南保监局详细的列出了该机构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一、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一)虚列费用套取资金用于支付中介机构手续费

(二)承保兼业代理机构自有车辆支付手续费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一)摩托车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二)拖拉机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三)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承保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去年4月,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昆明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16万元。加上近期的2次处罚,该机构近年先后因编制虚假资料被处罚了4次,处罚金额合计71万元。这大概就是“累犯”了。

云南保监局还对上述8家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处以了警告和罚款,合计16人,共计罚款59万元,并未涉及撤销任职资格等处罚。

从各机构来看,国寿财险昆明中支公司6人被处罚,罚款金额合计22万,数量和金额均最多。其次是平安财险楚雄中支公司3人被罚,罚款合计 18万元。中华联合曲靖中支公司、诚泰保险新平支公司均被处罚2人,总金额分别为11万元、2.6万元。其余4家机构均有1人被处罚,处罚金额均为1.3万元。

从处罚的个人来看,金额最高的是时任中华联合曲靖中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方华,其因对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负主要责任,被罚款7万元。随后,其向云南保监局提出了申诉,但后者认为其未对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提出异议,也未提交新的证据,最终不予采纳。

罚款金额次之的是时任平安财险楚雄中支公司总经理的田鹏和时任直通业务分部渠道总监的杨川墨,二人均被罚款6.5万元,其余对个人的罚款均未超过6万元。


我省多家保险机构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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