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終止近105億元收購:鑑於目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航控股,600221.SH)終止重大資產重組。

11月8日晚間,海航控股公告稱,鑑於目前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及國內證券市場波動影響,繼續推進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面臨一定的不確定因素。公司經過充分調查論證,認真聽取各方意見,並與相關方充分溝通後,從保護公司全體股東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經審慎研究,擬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海航控股的重組方案於今年6月8日晚間公告,方案稱,海航控股擬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向交易對方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購買其持有的海航航空技術股份有限公司60.78%股份、HNA Aviation(Hong Kong)Technics Holding Co., Limited 59.93%股份、海南天羽飛行訓練有限公司100.00%股權;向交易對方天津創鑫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購買其持有的西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29.72%股權;向交易對方海航集團西南總部有限公司購買其持有的重慶西部航空控股有限公司60.00%股權。上述股權收購總計104.78億元。

同時,海航控股擬以詢價方式向包括淡馬錫富敦投資有限公司在內的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703,380.27萬元。

募集配套資金擬投入用於建設:海航技術天津發動機維修投資項目、海航技術西安附件維修投資項目、重慶天羽航空培訓中心項目、陝西長安天羽飛行培訓中心項目、天羽飛訓海口培訓中心購買飛行培訓模擬機擴產項目、西部航空重慶江北機場生產基地二期建設項目、西部航空購買4架飛機。

對於終止此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影響,海航控股稱,根據公司與相關各方於2018年6月8日分別簽署的附條件生效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及《股票認購協議》的相關條款,鑑於現行條件無法達成該等協議,且該等協議已不具備生效條件,因此該等協議自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重組終止事項起即終止,不涉及違約處理。公司目前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終止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不會對公司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告稱,海航控股承諾,在投資者說明會結果公告刊登後的1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海航控股最大股東為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下簡稱“大新華航空”),持股比例為24.33%。海航集團直接持股3.53%,為公司第四大股東。

根據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大新華航空成立於2004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為陳峰,即現任海航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該公司註冊資金為60.08億元人民幣,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為大新華航空的第一大股東,佔股比24.97%;海航集團為第二大股東,佔股23.11%。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大新華航空的第一大股東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為海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00%控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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