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被父亲告上法庭,意图索要10000元“带孙费”,法院这样判

现在这个时代,每家每户的父母都急切地逼着子女赶紧结婚生子。一旦家里有了第三代,父母就高兴的不得了。对待孙子孙女,爷爷辈儿的老人都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丢了,不敢一点怠慢。不过啊,因为孙子孙女而状告儿子的,小编也还是头一次听说。

夫妻俩被父亲告上法庭,意图索要10000元“带孙费”,法院这样判

小陈和小吴两个人都是在外务工人员,生了孩子之后,带到2岁。随后,没办法在外边打工边抚养,于是就把孩子留在家交给老人照看。一年到头,两人很少回家,只是偶尔打几次生活费给家里。

这天,两人回到休息的地方,一纸传票发来。打开一看,两人被人告了,告他们的不是别人,原来就是自己的亲爹亲妈。回到家才具体了解情况,父母是要求儿子儿媳支付孙子的抚养费10000元。

夫妻俩被父亲告上法庭,意图索要10000元“带孙费”,法院这样判

老父亲说,我们照料孙子一年以来,他们几乎没回来看过孩子,打过四次生活费,总共就3000多块钱。这都不够孩子用的!孩子大点了,跟小时候还不一样。现在在村里的幼儿园,冬天每个月要400块钱,其他时候每个月300块钱。日常的花费每个月也得300到400块钱。这一年3000块钱够什么使!我们有点钱留着养老,但孩子的花销确实不低,我们把养老钱都贴进去了!谁想告儿子啊,也是没办法的事!

夫妻俩被父亲告上法庭,意图索要10000元“带孙费”,法院这样判

当被问到期间有没有跟儿子沟通的时候,老吴说,说了,也要过,这3000多还是紧追着要来的。小吴也是满肚子苦水:“我们在外打工,一年到头,开销也不少。工地上这扣那扣的也没多少了!我们也实在是给不了那么多啊!哎呀,哪有老子告儿子的,丢人丢到家了!”

既然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那就只能以法律的方式解决了。祖父母有没有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呢?答案当然是没有的,抚养义务的主体首先是父母。如果父母去世或者无力抚养,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才会对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正常情况下,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代为抚养约定的话,本事件中的原告状告子女未尽抚养义务,这是合理且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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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判决的过程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原告无法提供支出收据。所以最后只能按照当地的日常消费水平来定日常花费。以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600元来定,一年下来是7200元,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4000元,还需要付给原告3200元。对于原告要求支付10000元的请求也当然不予支持。

那么,对于爷爷索要“带孙费”的事情,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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