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6年儿子因交通事故身亡,男子起诉前妻要求均分赔偿金,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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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性质

根据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公民的收入;
(二)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遗产中并不包含公民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事故责任者支付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是公民死亡之后才发生的,非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其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请求人范围

在通常情况下,侵权责任的请求权主体是权利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本人,但在被侵权人死亡的情况下,其近亲属权利虽然没有受到侵害,但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纯粹经济上损失可请求损害赔偿,此应以法律明确规定为限。

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密程度以及生活状况等因素,不一定要平均分配。由于侵权责任法中的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中包含了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故分割时应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密程度、是否需要死者扶养等因素。

王某是死者的父亲,任某是死者的母亲,二人在法律上均是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与死者身份关系最近的近亲属,所以二人对死者因死亡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属于共同共有,并应享有同等权利,二人均有权请求对上述赔偿款进行分割。


律师说


2011年离婚,2015年儿子去逝。时隔6年,儿子20岁。说明离婚时儿子只有14岁,未成年。关键问题是离婚后,男子是否一直在承担儿子的抚养费?如果承担了抚养费,那孩子的赔偿金应由父母平半均分。如果随着离婚就终止了应负的四年抚养费,至儿子十八岁。那儿子的赔偿金就不能平均分配。应按当地的生活最高水平扣除应负的抚养费和滞纳金。外加不按离婚条约执行交纳抚养费的违约费。余下的金额才能作为他的个人所得。总之,父亲要求分取儿子的赔偿金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不要说孩子已经十四才离婚,孩子就是一岁离婚,他不管不问,至少一万、八千的精神抚慰金少不了。因为孩子的死亡赔偿金中就包含了一项精神抚慰金。这是给死者最亲的人的一笔精神安慰,所以,男子要求分取孩子的赔偿金是合理的。至于该分多少,不由他说了算,应按他实际为孩子负出了多少为依据。


手机用户疑解


一、从法律的角度说,男子的要求是合法的,因为他确实拥有这个权利,即便如此,本人也绝不同意均分他儿子的赔偿金。而从道德层面来讲,男子的要求是不合情的,甚至可以说不够道德的。

二、离婚时,儿子还末成年,男子抛妻别子,就算他给了儿子的几年抚养费,毕竟他儿子是由前妻带大的,平时不见他人,现在儿子死了,却来要求均分赔偿金,良心上应该有愧才对,作为对前妻和儿子的补偿,也不应该要求均分。

三、这个男子把钱看得太重,而没有担当和责任感,是一种索取型心理的人,这种人不想付出,只想不劳而获,其做法令人鄙视,至少,此事不应起诉,而可以协商解决为妥。

四、当然,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会根据双方的相关证据,处理好这起案件的。

妥否,欢迎评论。


解千愁


我知道一个真人真事,一对夫妻离婚,几岁的女儿归父亲扶养,其实主要是爷爷奶奶照顾。由于双方恩怨颇深,母亲想看孩子都难。

几年后母亲再婚,就在原定举行婚礼的那天,传来消息,女儿死了。原来小姑娘感冒了,爷爷找乡村医生给孩子点滴,可怜的孩子对药物过敏。

乡村医生赔偿了40万,孩子的母亲得到10万。


九月菊花a


看到这样的事件,也让人感觉到心碎。小孩死亡了,作为父母的本身就痛不欲生。这时候如果说一方为了金钱再打官司要求赔偿金。

这让人真感觉到有:人情似纸张张薄、伤口上撒盐、雪上添霜的感觉呀!

相煎何急!



我就办过相类似的一个案件:也就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在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一块生活。在去年的夏天,小孩因为无人管教就和别的同学到河塘里游泳,后不幸溺水死亡。小孩的父亲无比悲痛,而小孩的母亲却与他人愉快生活。

小孩的父亲就打官司要求河塘管理人以及同去的学生的家长予以赔偿,好不容易要得小孩的赔偿金15万元。小孩的母亲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就冻结该赔偿款,并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分割。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把赔偿款给了女方一部分才算了结。

从这个事例上说明,并且有关法律也规定: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关系不因父母双方的离婚而消除。

这也就是说:子女的不幸,对于父母双方的伤害都是一样的,父母都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金的。

但是从情理上来讲,在这个时候争夺赔偿金真是让人不能理解、无法接受。

钱真的是那么重要吗?!


法重情深


该男子起诉要求前妻均分赔偿金的请求不合理同时也没有法律依据!

首先,死亡赔偿金在性质上不属于遗产,该男子要求均分死亡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死亡赔偿金权利人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或者其承担抚养义务的近亲属。

该男子作为父亲没有积极履行自己对儿子的抚养义务,儿子意外死亡两年后却要均分死亡赔偿金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适当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死亡赔偿金的设立目的是补偿死者的近亲属,具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性质。避免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如果有多位的,其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离婚后儿子随母亲,由母亲一人抚养,母亲作为赔偿权利人又积极为儿子维权,所获的赔偿金归于母亲合情合理!而本案的该男子作为父亲平常没有照顾儿子,积极履行扶养义务,却要求均分死亡赔偿金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关注我!


法律知道


我们村一个,女的一婚嫁我们村,有个孩子,后来孩子爸爸没了,就走了,孩子一直是奶奶带,奶奶没了以后是叔叔婶子带,现在也25左右了吧…这个女的二婚嫁到不远的一个村,今年出了交通事故,赔了钱~她这个儿子有没有权利要一部分赔偿金呢~


崔大美treasure


儿子身上有他的基因,他肯定也可以分点钱,有例为证:两年多前天津港爆炸案中出警的一个武警是湖北的,那次事件中每个死亡的救火队员不管武警还是业余消防员都获赔230多万。而这个武警的父母离婚多年,他是跟他爸爸。后来,他母亲知道了,起诉要钱,结果判了50万多一点,原因也就是这孩子是她生的。


李187535944


是你的儿子,也是他的儿子;儿子死亡了,你痛,他也痛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与前妻任某虽然离婚了,儿子也随前妻生活,但是,王某与其儿子之间的父子关系仍然存在。因此,在儿子死亡后,王某对侵权人依法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这一点,王某与前妻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2、在任某已经获得的赔偿款中,王某能够分割的应当是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精神抚慰金,如果王某为办理儿子丧葬事宜支付过相关费用,那么,王某有权分割该笔费用;反之则不能。

3、王某采取起诉方式处理其与前妻之间的纠纷,虽然手段有些激烈,但是,在法律上并无不可。

本案给人是一种酸楚的感觉。感觉到,却说不出。


法海一粟


我朋友也是交通意外去世的,他父母在他10岁的时候离婚的,离婚后就没怎么跟他爸爸联系过。因为朋友是追尾大货车也不存在赔偿金一说。就说他爸爸,儿子去世了,就出殡前一天来看了一眼,火化时来了,火化完就走了,下葬也没去,估计连他儿子葬在哪都不知道。哭也没哭,就说了几句话安慰阿姨,而阿姨就真的哭的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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