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掃黑除惡”重拳加碼 破“網”打“傘” 打財斷“血”

天津“掃黑除惡”重拳加碼 破“網”打“傘” 打財斷“血”


天津“掃黑除惡”重拳加碼 破“網”打“傘” 打財斷“血”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啟動已有十個多月,接下來,這場“戰役”該如何打下去?日前召開的天津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對外公佈我市出臺《關於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我市將全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清理、依法嚴打涉黑涉惡積案、現案,通過開展為期3年的專項鬥爭,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全部徹底掃清,涉黑歷史積案全部清倉見底,無新生黑社會性質組織,實現天津“無黑”城市目標,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天津“掃黑除惡”重拳加碼 破“網”打“傘” 打財斷“血”

今後,“掃黑除惡”絕非以案辦案,就事論事,將把深挖嚴打“關係網”“保護傘”作為核心問題,不僅深挖徹查直接“關係網”“保護傘”,也要嚴查嚴辦不作為不擔當、包庇縱容黑惡勢力、失職瀆職的間接“關係網”“保護傘”, 徹底破除“關係網” ,堅決打掉“保護傘”。《實施意見》指出,我市將堅持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亂必治、有“傘”必打,做到“三個一律”和“三個不放過”:凡涉黑惡問題,一律深查“關係網”“保護傘”;凡“關係網”“保護傘”,一律優先處置、一查到底;凡政法幹警充當“關係網”“保護傘”,一律從嚴從重查處。做到對背後“關係網”“保護傘”沒查清的不放過,對背後腐敗問題沒查清的不放過,對失職瀆職問題沒查清的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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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了防止黑惡勢力“枯葉復萌”“東山再起”,我市還將把“掃黑除惡”與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結合起來,打繳同步,凡黑惡案件必須深入調查黑惡組織及其成員財產狀況,清查涉案資產、深挖利益鏈條,及時查封涉案的非法經營場所、凍結非法資金、沒收非法所得,及時封堵非法資產轉移藏匿的渠道途徑,依法加大對黑惡勢力判處財產刑和行政處罰力度,決不讓黑惡勢力有任何生“血”能力和一絲死灰復燃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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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和市委、區委有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部署,為鼓勵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範圍

對舉報以下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並據此得以查獲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的,視情予以獎勵: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社會公共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霸道、欺壓殘害百姓的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1.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12.群眾反映強烈、深惡痛絕的其他各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二、舉報方法

舉報可採用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提倡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舉報人在匿名舉報時,應提供有效聯繫方式,以便回覆處理結果。除無法通知或有礙核查外,線索核查情況都應當向舉報人反饋。舉報人必須實事求是,不得虛構、誇大、捏造事實,嚴禁借舉報名義對他人誣告、陷害。提供的線索要儘量詳細,應包括提供發生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過程等情況,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綽號)、住址、通訊方式、主要體貌特徵、活動路線、藏匿地點及是否持有槍支、管制刀具等情況。

區掃黑辦舉報電話:24377868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來信來訪地址:天津市河東區萬新村沙柳路與嶗山道延長線公安河東分局刑偵支隊二大隊,郵編:300000

三、獎勵標準

涉黑涉惡違法犯罪舉報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並立案偵查,案件經法院作出黑惡勢力犯罪終審判決後,由區掃黑辦出具書面報告,經區委政法委審核,報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批准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標準如下:

1.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法院以黑社會性質組織審判定罪的,每案獎勵人民幣3-5萬元;

2.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法院以涉惡類犯罪集團審判定罪的,每案獎勵人民幣2-3萬元;公安機關查證屬實、法院以惡勢力犯罪團伙審判定罪的,每案獎勵人民幣1-2萬元;

3.公安機關根據舉報線索抓獲黑社會性質組織、涉惡類犯罪集團頭目,法院終審定罪的,每抓獲1人獎勵人民幣5000元;抓獲黑社會性質組織、涉惡類犯罪集團骨幹成員,法院終審定罪的,每抓獲1人獎勵人民幣3000元;抓獲其他一般成員的,每抓獲1人獎勵人民幣2000元;舉報抓獲其他涉黑涉惡網上逃犯或負案在逃人員的,每抓獲1人獎勵人民幣1000元。

四、獎勵發放

1.舉報人提供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符合獎勵條件的,辦理案件的公安機關應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對同一案件的舉報獎勵,就高不就低,不重複發放;對一人舉報多起案件的,分別予以獎勵;對多人舉報同一案件的,按一案予以獎勵。未接到公安機關通知的,即為舉報線索未獲採用,不予獎勵。

2.舉報人自接到公安機關獎勵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申領獎金;委託他人代為申領的,憑舉報人和代領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委託手續申領。逾期不申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附則

1.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獎勵經費納入區政府財政預算,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區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的舉報獎勵。區掃黑辦負責提出獎勵意見,並報區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審批。

2.舉報受理單位、核查辦案單位及參與獎勵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和保密制度,對受理和核查的舉報線索終身負責。設專人受理群眾舉報,對舉報人信息、舉報內容等情況嚴格保密,並保障舉報人的安全。對違反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追究其相關責任。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政法機關將及時查處,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辦法由河東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結束。

河東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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