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用工明年需100%實名制

工程項目用工明年需100%實名制

施工現場明示勞動仲裁投訴電話等信息

日前,省住建廳發佈《關於加強建築勞務用工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從事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通過信息化等管理手段開展勞務用工實名制。加快推進全省工程項目監管平臺建設,2019年實現全省勞務用工實名制達到100%。

《通知》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督促分包企業與其招用的勞務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將勞動合同信息納入實名制管理,嚴禁用勞務分包合同代替勞動合同,堅持杜絕代簽合同,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與直接用工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及所在項目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工資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通知》指出,自2019年3月1日起,全省新開工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應全部納入平臺統一監管,由中國農業銀行在我省各級分支機構代發各類勞務用工人員工資。合同額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實行按月發放,500萬元以下工程項目或臨時用工可實行階段性結清。因欠付工程款或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先行承擔清償責任,並墊付農民工工資。對拒不履行清償責任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認定為不良信用信息或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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