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平桂区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11月20日上午,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平桂区首例涉恶案件,白某彬、钟某志等11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受审。


广西贺州平桂区首例涉恶案件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白某彬等11人分别在贺州市某学院寻衅滋事、火车站站前大道实施抢劫、灵峰广场上聚众斗殴,被告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指控白某彬、白某茂、钟某志、何某军、陈某犯抢劫罪;指控白某彬犯故意伤害罪,指控钟某志、何某军、黄某、蒋某洋犯寻衅滋事罪,指控黄某、陈某威、刘某平、何某超、朱某亮犯聚众斗殴罪。

由于被告人较多,平桂法院精心做好庭前准备,加强后勤保障。合议庭庭前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准备庭审提纲。法警大队制定安保预案,庭审现场程序完备,操作规范,张弛有度,有条不紊,既充分彰显对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体现审判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来 源:平桂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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