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党政、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和合同制管理人员大幅减少

随着党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能由社会服务代替的,和能由市场配置资源的,都要推行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政事分离、管办分离。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和工勤岗位,其工作性质就是承担从事简单体力工作或一般技术工种的岗位,比如技术工人、水电工、司机、通讯员、打字员等。这些工种,既是体制改革的对象,也是倡导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的对象。

因此,在历次党政机构改革中,工勤岗位已经逐渐消失,工勤人员也是只出不进,工勤编制随工勤人员的自然减员,随退随销。事业单位逐渐推行全员岗位聘用制管理,工勤人员可以竞聘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岗位对应的干部身份,最大限度地缩小干部与工人身份的区别。工勤人员可以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其目的就是为了缩减甚至取消工勤岗位。在一些改革超前、已经大面积推行聘用制管理的地区,事业单位工勤岗位设置极少,甚至不再设置。工勤岗位的职责,由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代替。即统一由人社部门负责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或者指定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统一指派到用人单位工作,工资福利等也由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和调整,由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机构改革后,党政、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和合同制管理人员大幅减少

机构改革,使党政部门职能集中到监督管理上,事业单位的职能越来越高度集中到公益服务上。事业单位中虽然有承担机关事务管理的机构,但却不是统一设置,也管不了那么细。因此,统一使用合同工模式,还会继续存在。尤其对于基层事多机构少、编制少的现状来说,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依然是党政、事业单位工作力量的补充。只是相对来说,党政部门因为机构性质,临时用工都将由事业单位承担。包括行政执法部门,虽然会暂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也不允许再使用辅助人员执法。事业单位虽然可以使用部分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但能由社会服务代替的,尽量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

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中介服务类、有偿服务类职能改企,实行事企分开,大面积使用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制用工的现象,也会得到彻底改变。事业单位压缩人员编制,首当其冲的就是这类人员。有的会暂时保留在事业单位,继续从事辅助工作;有的会随生产经营职能改企,在新企业重新就业;有的会随职能的消失,在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还有的会提前退休,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机构改革后,党政、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和合同制管理人员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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