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買理財,如果真的到時候銀行給你把本金都虧了,儲戶是自認倒黴還是有什麼措施?

天下瞿雙


金融改革和資管新規的方向是打破理財和資產管理的剛性兌付,但是,有三年的過渡期。將來在銀行買理財,有些理財產品是不保本保收益的,這樣的銀行理財產品如果真的到時候把本金都虧了,銀行又不肯承擔責任風險,這種情況下,萬一出現風險,儲戶只能是自認倒黴。

過去我們普通老百姓一直都有個誤區,認為銀行所有的業務都是銀行承擔所有的責任和風險的,實際上在國際上銀行的三大主營業務:信貸、財富管理、投行業務,只有信貸業務銀行是承擔所有的風險的,其他的兩項業務銀行只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並不需要銀行承擔風險,當然如果真的出了問題,銀行損失的是信譽。所以,銀行是依靠信譽生存的,銀行為了不損失自己的信譽,在財富管理和投行業務上也會盡職盡責的,儘量不出現風險。

但是萬一真的出現風險了,銀行在法律上是不承擔責任的,如果風險不大,銀行為了自身的信譽也會主動承擔責任和風險。

至於具體防範的措施,投資者今後在銀行買理財產品時需要問清楚,哪些理財產品是銀行只保本,不保收益的,哪些理財產品是銀行既不保本又不保收益的,針對銀行不保本又不保收益的理財產品,就要認真分析這個理財產品的風險是否可控,如果你自己認為風險可控就少買點。銀行買理財產品還是以安全為前提,不安全的理財產品儘量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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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朋友,這個問題主要看你購買的是什麼理財產品,千萬不能將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混為一談。



一般情況下,現在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屬於銀行自己設計發行的理財產品,一種是代為發行的理財產品。



銀行自己設計銷售的理財產品又可分這保本型理財產品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兩大類產品;屬於保本型理財產品,如果發生虧損了,則銀行應負有理賠責任,如果不是保本型理財產品,則銀行不負責理賠責任,虧損或風險由購買者本人負擔,



但有一個前提必須是銀行給購買者盡到全部風險提示的責任,可以在銀行營業大廳的“錄音+錄像”作為依據。否則,銀行如果存在不盡風險告知責任、忽悠購買者購買而產生的損失,銀行同樣負有賠償的責任。



代為銷售的理財產品有一般不屬於銀行自己發行的,是銀行代為其他企業銷售的理財產品,銀行不負責虧損賠償責任的。這類理財產品銀行通常只拿銷售分成,一些銀行員工為了業績分成,對理財產品沒有盡到風險告知責任,片面誇大和強調理財產品收益;



或者一些不法員工採取內外勾結方式發行“飛單”理財產品,完全對購買者行欺騙之手段達到非法營銷獲利之目的,這類案件在過去幾年常有發生。而如果一旦發生這類案子,受到損失的也往往是購買人。對於這一種情形,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要保持謹慎態度,區分理財產品發行主體和類型,千萬別被銀行工作人忽悠。



另外,現在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部門聯合發佈理財新規,對理財產品實行淨值化管理,對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劃分風險類別,推行適當性管理辦法,就是將不同風險的理財產品賣給不同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並且打破了剛性兌會,也就是說“賣者盡風險告知責任,買者自擔盈虧風險”。



作為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千萬不要只看到理財產品獲利高的一面,更要看到理財產品存在風險的一面。在購買理財產品千萬要根據自身風險承擔通知購買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因為發行理財產品的銀行機構再也不會為你進行風險兜底了。

祝你理財成功,分享財富人生!


財經深思


如今買理財產品的人越來越多,原因很簡單,銀行定期存款的利率太低了,一年期的還不到2%,而理財產品的收益多在5%以上。收益更高了,那麼理財產品的風險如何?



是不是絕對安全?如果理財產品的本金都虧了,銀行會怎樣? 提出這個問題,說明大家對理財產品的風險還是有一定的認識。既然是理財產品,那就有風險,銀行不再承諾保本保息,這一點大家要清楚,也就是說,你有那個20萬理財,過了兩年,是很可能連本帶息還少於20萬。如今,銀行的保本理財已經被淨值化理財取代,意味著風險自擔。

但是銀行有一套自己的流程來規避風險。首先他們會對客戶進行風險等級評估,可以通過回答一些問題來評估,最終分為保守型、穩健型、平衡型、成長型和進取型等幾種。之後會根據你的風險評估等級來推薦相應的理財產品。



這還不夠,他們還會進行理財風險提示,包括是否可能會損失本金進行書面和口頭的告知,並要求籤字確認。現在銀行還會採取雙錄的方式(錄音+錄像),來確保避免以後發生風險而產生糾紛。簡單點說,有簽字、錄音、錄像的依據,而且告訴你了,有風險,而且風險自擔。所以,即便是銀行給你本金虧掉了,儲戶也只能自認倒黴。


坤鵬論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董巖:

資管新規實施之後打破了銀行理財產品的剛兌,銀行不再承諾兌付本金和收益,不僅收益浮動就連本金也有可能受到虧損。

乍一聽確實感覺很嚇人,其實是大家過分解讀了,在取消剛兌之前,銀行一般採用攤餘成本法分散風險,比如某理財產品發行三期,第一期賺10%,第二期賠5%,第三期又賺了10%,那麼三期內每次給客戶兌付的利息為5%(其實要少一點,畢竟銀行也要賺走一些),那麼第二期的虧損就被攤平了。

但是這麼做還是有風險的,資管新規就把這種方式給否定了,可以說現在只是還原了理財的真真面目,讓廣大投資者明白理財投資和儲蓄是有區別的。

另外在規範銷售理財產品方面,各個銀行現在都要做好用戶評級,判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推薦理財產品,並在購買前一定要告知客戶理財的風險,如果這些都按照要求做到了,那麼客戶最後的盈虧都將自負銀行不承擔責任。

如果在銷售理財產品的時候存在不合規的行為,並且存在故意誤導客戶的現象那麼銀行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賠償客戶。

其實理財產品還是以前的理財產品,只是把理財的最真實的一面呈現在大家的面前。人人都應該對於理財有個客觀的認識,認識到理財是一種投資行為,投資是有風險的。但是我們也不用過分的擔憂,其實銀行在操作投資的時候還是會進行分散投資分散風險的,一般年化收益在5%以內的理財是相對安全的,收益越高當然風險也就越大。


首席投資官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如今理財已經成為一種時尚,俗話說得好,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尤其當我們面對日益加快的通貨膨脹率,理財成為了很多人勢在必行的一件事。

但在理財的過程中,很多人更相信傳統的銀行理財,所以購買的都是銀行的理財產品。

實際上,無論是像支付寶這樣的網絡理財還是像銀行那樣的傳統機構理財,只要是理財產品就肯定存在風險性,收益越高的,風險當然也就越高。

以前,銀行的理財產品推出了很多保本型的理財產品,建立了一個大的資金池,裡面有很多理財產品。之所以保本是因為銀行以收益好的產品去彌補了虧損的產品中和掉了,所以是保本的。

但在去年的資管新規出來後,徹底的取消了這種保本型的理財,也就是說所有的理財本金都是有被虧損的情況出現的。

這就意味著,銀行不能再為用戶兜底,所有的風險都要由用戶自己承擔。

所以,在購買理財產品前要自己做好風控處理,如果本金最後虧損完了就只能自認倒黴了。


正商參閱


你好,可以這樣講,如果是自己主動購買理財產品,那麼只能是自負盈虧,即使是貨幣基金也有遭受本金損失的風險,即使它出現的這樣的情況概率很小,此前銀行還發行保本型的理財品種,如果合約中已經聲明本金不會遭受損失,那麼合約到期後若發生損失本金的情況是完全可以找銀行給說法的。

目前國家已經出臺不允許保本型甚至是這樣宣傳字眼的理財產品出現,所以未來像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不說是普遍,至少也是頻繁出現,所以在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出現的時候,已經要有自己的判斷,至少不要輕易就下單子購買,要了解清楚要購買理財產品的交易性質。

前面所講的,從常規情況看,比較客觀的講,作為銀行為主體所發行的基金理財等項目,還不敢出現大面積的虧損客戶本金的情況,畢竟這對於銀行本身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因為銀行是以吸儲為主要營生手段的,沒有客戶大量的存入,對於銀行而言將是極其嚴重的後果,如果自己銀行的基金或者其他理財產品出現客戶大量的本金損失,對於銀行而言,影響當然是極其惡劣的,這樣的後果想必大家也明白。


長安小師爺


你好,這裡是7分鐘理財。

這個問題得從銀行理財的分類說起。眾所周知,銀行的理財產品五花八門,有銀行自己設計和推出的產品,有銀行代理的產品。但是對於很多“不明真相”的公眾來講,經常在購買理財的時候自動默認只要是銀行賣的產品,就都是銀行自己“生產”的,風險不會太大。這種情況也造成了後續產品到期收益不及預期或本金受損後,引發的一連串問題。

一般而言,發生題主所說的問題,可能性有三種。

一種是由於我上面提到的原因,客戶在投資時沒有區別所買的產品是銀行自銷產品還是代理產品,而通常問題頻出的就是在後面一種產品裡面。這類產品有的時候存在某些陷阱,比如銀行員工與銷售機構人員勾結私自銷售代理產品,在這個過程中飈高收益吸引客戶,但產品本身存在問題,一旦出現違約,客戶想要找到銀行進行索賠就非常困難;

第二種是屬於銀行內部銀行職業操守問題,有的員工會迫於完成業績,誇大產品的收益率,弱化產品的潛在風險,目的是想順利銷售給客戶,但產品到期後的結果和當初許諾的相差甚遠。像這種情況,由於當初簽署的文件中應該對於相關風險進行了披露,而且客戶又在文件中署名,所以如果單從文件看是確認客戶知曉風險的。但如果銀行是錄音+錄像的雙錄環境,當時又是在銀行裡簽署的文件,那麼可以找到銀行調出視頻影像進行佐證

最後一種是由於市場本身的極端風險發生導致產品最後的結果不盡如人意,如果客戶對於產品本身分辨無誤,簽署文件清晰且銷售過程中充分披露了風險,那客戶確實只能將結果歸咎於市場。


7分鐘理財


這個問題我作為一名銀行員工來回答問題話再合適不過了,作為在工行上班已經10年的大齡青年,我用我的經驗和身邊親身經歷的事來告訴你該怎麼解決。

首先,客戶到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現在的話銀行要求的嚴格了,根據銀監會的要求必須進行雙錄之後才能購買,這時候銀行的客戶經理就回告訴你產品的風險和收益,你同意了他就可以讓你買,而且不會怕以後你找他,因為他又錄音錄像,說過產品的風險了。

其次,如果你真的賠了,本金也損失了,覺得心裡過不去,可以去找銀行協商,一般的銀行都怕投訴和告到銀監會,都選擇息事寧人,給你點補償,讓你趕緊滾蛋。

但是我覺得大銀行的理財產品還是有保證的,不要輕易被網上的高收益率所迷惑,請選擇國有銀行。


QQ網友21335240


很多顧客總覺得是自已運氣差,其實銀行是看人下菜。有一天我在銀行辦事,一個女顧客買了銀行的理財產品,到期兌負時銀行兌負連本金都不夠。銀行說虧損了,就是這麼多。這女的就不幹了,在銀行大堂大吼銀行足騙子。還讓其他顧客不要上當,別買銀行的理財產品,我辦完事下午沒事就看熱鬧。那女顧客打電話叫了幾個朋友,用紙板寫銀行是騙子,大家不要上當。只一小會銀行就有管事的把女顧客叫到辦公室,不到半小時女顧客就出來叫朋友回去。我在銀行外問她怎麼樣?那女的說銀行按原來的宣傳收益把錢補給她了。原來銀行也像小菜場,是可以討價還價的。


一生一夢20


銀行理財產品分為兩類:一類是銀行自營的理財;一類是代理銷售的理財。

自營理財產品

銀行自營理財產品分為三類:保本保收益、保本不保收益、不保本不保收益。

雖然銀監之前發文要打破剛性兌付,不允許銀行發行保本理財產品,但有過渡期,目前仍然有不少銀行在發行此類產品,如下圖,在工行官網的理財頁面內,仍然有保本理財產品。

對於保本保收益、保本不保收益,這兩類產品,如果你的本金虧損,銀行必須負責兜底,賠償你損失的本金。

對於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財產品,出現虧損,你必須自行承擔責任,因為銀行在銷售前會告知你相應的風險,並且會在你購買時,讓你簽署一段話,大概意思就是:本人已詳讀該產品的內容,知道其相應的風險,願意承擔相應的後果。你寫上這段話就證明你知道自己購買的是什麼產品,自己有能力承擔這個後果。因此對於這類產品而言,一旦真的出現理財產品,無法按時兌付,本金出現虧損,那麼你必須自行承擔後果。

代銷的理財產品

代銷的理財產品與銀行沒有關係,銀行只是提供一個平臺,購買時,產品說明書裡都會寫清楚該產品的發行者是誰,因此出現本金虧損,你只能與該產品的發行者協商,銀行是不會進行負責的。

總結

購買任何理財產品之前,一定要自己詳細看看產品說明書,並嚴格如實填寫風險承受能力測評表,購買與自己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


最後說一句:年收益率超過6%的理財產品,要做好本金出現虧損的可能性;6%以內的,應該來說安全度還是非常高的,出現虧損的概率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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