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取现金,当面结清,可事后发现多给了1000,银行对此要求归还,这样合理吗?

生活吐槽哥


以前银行是有一块牌子。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目前有的银行已经拿掉这一牌子。毕竟人无完人。总会有失误的时候。这一牌子的约定就会成为障碍。

银行柜台是有无死角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对银行职工和顾客每一笔交易进行监控。因此银行多收钱和多支付钱都是可以倒查出来的。银行交接班对现金和账户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核对程序。现金既不能多也不能少。要分文不差。多了少了。都需要逐笔核对。 找到原因。才能成功交接下班。

因此银行因为失误向顾客多支付款项。是当天就可以找到的。

虽然是因为银行失误向顾客支付钱财。顾客看起来没有责任。但是从最基本的诚信出发。是不应该拿这一笔钱财的。另外我国法律也有不当所得这一规定。简单来说。张三在地上捡到一袋钱。一旦主人发现张三捡了钱。张三是有归还的义务的。但是作为酬谢。主人从情理出发。应该给予张三适当的物质感谢。但如果张三拒不归还。主人可以通过报警要求张三归还。张三如果不听规劝。依然要占为己有。恐怕会涉嫌触犯有关法律。轻则被治安行政处罚。重则将涉及刑事处罚。

银行资产大部分属于国有资产。即使不属于国有资产。也属于股东资产。银行有保护资产安全的责任。虽然是工作人员疏忽。多支付了钱财给客户。但这不属于客户合法资产。是一个不当所得。银行追要。客户理应归还银行多得部分 但银行和工作人员应该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毕竟错在自己而不是客户。不应该仗势欺人。仗着自己财大气粗就让顾客归还钱款。这会让客户觉得很不舒服。

和气生财。


杜坤维


虽然说银行柜台前显示的是“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但是往往很多时候,规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无论是取钱是柜员给少了,还是柜员给多了,多半在事后都会调查清楚,偶尔出现双重标准也是正常现象。

之前有人说在银行取钱给少了,再找银行的时候就不给处理了;也有人亲自经历说取钱时钱给多了,之后银行向其要回,却不予返还。这样的现象都是存在的,这也就是所谓的双重标准。实际上,无论是银行不给客户少的钱,还是用户不还给银行多拿的钱,再把事情处理起来都是件麻烦事。所以,小编在这里还是要劝诫各位,去银行取钱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的当面打点清楚,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那自然是最好的,但无论是遇到多给还是少给的情况,都一定要和银行说明白。银行也是安插了无死角的监控的,你当时没有打点还好说,但是你如果当着人家的面点钱了,但不据实告之,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现在在银行取钱,除了在人工台办理外,还有各种的ATM机等电子化操作设备,大家可以尽可能的尝试新鲜事物,一次不明白就两次,这样无论是对柜员,还是对我们自己,都会省下不少的便利。


环球老虎财经


坤鹏论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楼主,银行要求归还多给的1000元钱,合理。这个问题似乎问得不可理喻。举个例子,你借朋友10000元钱,还的时候当面点清了,过后发现多给了朋友1000,咱们不说你要还是不要的问题,朋友应不应该把多的1000元钱给你?



在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今天,一切似乎都向“经济”看齐,只要能来钱不管这个钱是什么来路,不管还有没有文明和道德。由此滋生了许多社会问题,如老人碰瓷事件,本不应该是司法部门去签定的问题,而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具有诚实守信的人格,但为了钱,违背自己的良心做事,其实也关乎到了一个社会的制度的建全和教育问题。



楼主的问题十分简单,不只是银行多给你钱,谁多给你钱了都应该返还,这是做人的准则,社会上确实出现许多不良的现象,这些不良的现象是不对的,被人们所不耻,我们应该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抵制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发生,不能为了钱什么都不管、不顾。

近年来经济飞迅发展,但也不要忘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希望国家的制度更加完善,保护好人、惩治坏蛋,全社会的文明上一个新台阶。


坤鹏论


谢邀!我是金融行业老兵,工作多年,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关于信用卡、贷款、POS机、债务管理等金融方面的小常识!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从法律上讲,应该归还,没啥好说的,我国法律就这么定的。


从其他以及银行对客户的行为(离柜概不无负责),我个人认为,不该还。


凭啥你多给我钱,可以要回;少给我钱,就离柜概不负责。简直无耻!



希望能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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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规定当面结清、出门概不负责,主要还是针对客户离开后再回来说钱少了,实际情况是不管钱多了还是少了,只要帐实不符银行都会彻查到底的。既然客户手里多了钱,那银行就少了钱,银行规定长款归公,短款自赔,如果客户不归还短款,办业务的柜员就要倒霉赔上1000块钱。银行要求归还合情合理。



如果是客户取钱,银行少给了,客户也可以去银行调取证据,银行肯定不会以“当面清点,出门概不负责”的理由来推托。一般就是办理业务的柜员先去把自己的库存清点一遍,有长款也不一定确定就是该客户的钱,还要调取监控录像,求证是不是该客户当时取钱少给了。通过柜员库存和调阅监控,客户的钱确实少给,银行一定会还给客户,否则柜员库存也是帐实不符。


就为了区区1000块钱而和银行较劲确实不值,毕竟钱又不是自己的,就是银行的,昧着良心多拿了钱自己花着也不会安生,肯定也是觉得良心上过不去。好比是别人的东西,自己拿了用,明知道人家到处着急的找,还不给,换位思考一下,你若是银行柜员,别人不归还多余的钱是什么滋味。

再说了,这个钱也不是客户自己想私吞就能办到的,银行想追回有的是办法,可以派人天天上门协商,可以选择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早晚追回为止。特别是办错业务的柜员,为了自己不去赔偿损失,一定是拼命地找客户道歉说理,把损失挽回了。


财富公元


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离柜概不负责。你离开了柜台,但发现自己多收了钱,这一笔最终还是要归还,不然就会被当作是不正当得利。

银行在每天下班后都会对账目进行盘点,一分钱也不能出错,所以缺了一千块的话肯定是要追查的。银行里遍布摄像头,而且钱的去向也一清二楚,一查就知道问题出现在哪里。

叫你还钱,你可能觉得亏了,但是在法理上说你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确定了你是多拿了1000块,还是尽快解决这件事比较好。

其实,假如你去银行存钱,记账时算少了你一千块,只要有证据证明出错,那么也会给你补上。有些时候也不要把银行想的太坏了。


小兵一枚


作为银行小桂圆,这种事情亲身经历过。首先,这种事情肯定是业务差错,是会受到处分的,其次,如果多给付了客户现金,作为客户是获得了不当利得,在法律上是有义务退回的,一般情况下银行会主动和你联系,说点好话,阐明厉害关系,然后把钱退会给银行的,桂圆重新平账才能正常日结,然后下班,不然会影响整个网点的日结,大家都不能正常下班。最后,延伸一下,相反的如果银行出现了长款,那也是必须查清楚的,通过翻阅传票,调取监控,找到客户,把钱还给客户才能平账正常下班。

银行账务是有严格要求的,如果发生长款,实在找不到客户就需要挂账,把账挂到中间过渡科目,如果发生了短款实在找不到原因就需要自己赔付了。这就是长款上交短款自补。不过,现在都有高清监控,一般只要调取监控是可以查出来的,剩下的就是沟通问题了,一般工作人员都不愿意把事情上升到法律层次,能私下解决是最好的。


Swordsour


个人亲身经历,我表姐去银行取钱,多给了一千五,当时拿了就走,事后银行工作人员直接打电话确认并冲到了家里,要求归还,而且如果不配合将会报警。

银行是政府机构,虽然银行柜台提醒当面清点,离开概不负责,但这针对的是消费者,银行可不会遵守,这你都没法说理

纯属个人经历,欢迎讨论!


吴事不成欢


首先我们来说个概念,银行是什么?银行是一个金融机构或者企业,所以银行是不会要求你归还的,银行也没有相应的制度让你归还的(在银行圈这么多年,真没听说过那个银行有这样的制度,说遇到柜员错误支付给客户现金的,要求客户归还的),所以让你归还的肯定是银行的工作人员,最有可能的就是给你办理业务的柜员,如果你不归还,她就要自己掏钱垫付,因为即使她不主动自掏腰包,而是按照规定上报差错,你以为这钱银行就算了?不但要按照相关规定补齐差额,还要算作差错扣分,影响绩效和评定,这就有可能少几千甚至上万的收入,还会被罚款几百甚至上千块,可能还会影响授权员、主管甚至整个支行,所以一般出现这种事,都看监控和传票找到错账所在业务,跟客户联系等客户来平账,假设当日找不到或者无法处理,都是自讨腰包先垫上,然后再私下找客户商量,如果协商不成就算了,我是从来没遇到过或者听说过哪个柜员拒绝自掏腰包(除非几十万上百万)的,当然也有新闻是说客户拒绝归还银行替柜员出头按照“不当得利”把客户告上法庭的。

再说“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个牌子,我个人觉得这是老黄历了,我已经记不得多久没在各个银行看到这个字样,都是在网上看到的,不知道为啥总有人拿这个陈芝麻烂谷子说事,能证明啥?因为银行以前有这个规定所以现在我不归还是合理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玩文字游戏的话,我有几个想请教一下,前面说现金当面结清,离柜概不负责,第一种可能,没点清,既然你没点清,不符合前面的规定,为什么还要后面的结果?第二种可能,点清了,既然你点清了,知道自己多拿了,就是你已经有意占这个便宜,过后再讨论合不合理就没意思了吧?

我觉得,银行设立这个牌子,本意是为了减少麻烦,怕有的客户当面不点清,过后回来说钱少了,总不能笔笔业务查监控吧,类似的情形也有很多,比如很多临街的商店饭店都有门前禁止停车,车损概不负责一样,你说这个合不合理?

所以我认为,如果你真的发现钱给你多了,你的良心过得去,完全没有必要理会谁给你打电话,让柜员自己掏钱就得了,谁让她给你办业务还办错了呢,惩罚她一下让她长点教训,你要这么想我也不能说不合理,但是不要把对银行的不满撒到个人身上,银行柜员为你办理业务折算成工资也就赚几块钱。


鑫财经


首先,钱是必须要还的。

另外,给大家解释一下,即使银行柜台上写着“现金当面点清,离台概不负责”,如果银行少给了你钱,你当面也真的没有点清,你是一样可以去要的,银行的这句话只是在提醒大家注意清点,至于负不负责,恐怕银行没有这个权利说负责,或者不负责。


曾经有人取款的时候数额较大,没有清点,后来清点发现少了,去银行反馈之后,银行还是给补上了,压根不敢不处理这事,因为,我们作为客户,一样可以报警处理,只要确定的确是给少了,银行再牛逼,不可能干的过物权法。


既然,银行给少钱了,都必须要还,更何况是我们个人拿多了呢? 所以,还是必须要还的,你首先在和对方的沟通中,务必保持这种态度,然而,如果真的被银行气坏了,想出口气的话,最多就是多让他们跑几趟,这里注意,如果在取款当时你就已经清点了,发现多了,那最好是马上还回去,如果当时没做清点,事后发现的,这时候你可以装装大爷,多逗逗他们,让他们多跑两趟腿,让他们给你道歉,啥的,但立场必须坚定,就是钱肯定要还上,这一点不能变,否则人家真的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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