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員工被留職停薪,單位停發工資後,能自己交社保嗎?

風飛沙漠2


網友問:他是水利局職工,1996年參加工作,2005年辦理了停薪留職,2015年原單位停發工資待遇,自己可不可以交社保?

事業單位職工留職停薪,這個問題它是非常複雜的。

停薪留職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並保留職工身份,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合同,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一般來說,停薪留職不能超過兩年或三年。正常發工資是不對的。

2017年的時候,人社部出臺了《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人社部規〔2017〕4號),提出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離崗創業,時間為三年,保留原先的工資人事關係,社保關係等待遇。人社部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確定發不發工資。

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只要有國家認可連續的工齡,就可以未來用作計算養老金。所以,只要檔案沒有問題,在未來退休時,都可以用作養老金計算。

但是2014年10月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都需要職工本人繳納社保、職業年金了。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交納社保,是沒有相應待遇的。

不過,如果我們自己交上社保未來辦理退休,就會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轉換為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相應的視同繳費基數等確定,會非常吃虧的。

根據人社部規2017年一號文件,由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參保的,其視同繳費指數,按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關政策確定。一般來講,視同繳費指數是1。而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指數,根據崗位級別和專業技術級別會有不同的照顧,一般都會在1以上。

比如能夠達到副處級的,都能達到1.6到1.7之間。

自己交社保,其實什麼時候都可以,主要原因是我們最終只能享受一份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出現重複繳費的,在辦理退休時會被清退。

所以這種情況應當首先跟單位交涉,是否能夠恢復人事關係,回單位上班,最終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否則在退休待遇上面會吃大虧。

如果實在不行那麼就自己繳納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吧,自己要承擔企業和個人部分,負擔也是挺重的。


暖心人社


樓主你好,事業單位被留職停薪,那麼單位停發工資以後,你的個人社保應當由你個人承擔。首先你的公司已經停止發放你的工資待遇了,那麼也就意味著你的這個人社保,不能從你的工資當中扣除。

當然是可以自己交費的,因為你的社保關係很有可能還在你的原工作單位。所以說在你原工作單位的話,那麼你必須將公司所承擔的費用和你個人所承擔的費用全交在你的工作單位,然後由你的工作單位進行交費,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當然如果說,你所在的單位承擔單位所承擔的比例,而你只需要承擔個人承擔部分的比例的話,那麼你的這個費用將會大大減少。因為本身單位承擔的比例是佔有很大一部分的,而個人所承擔的比例是很小一部分。

所以你個人是可以交社保的!


社保小達人


個人可以交。工資停發了,編制職級還保留在單位。一種是個人繳納部分和單位繳納部分全部由個人承擔,一種是單位繳納部分單位繼續承擔。當然第二種對個人較有利,這要看各地政策,還要看單位領導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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