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先于父母去逝,子女也没有生下儿子女儿,那么子女的配偶以后有遗产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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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涉及两代人去世,对于父母的遗产,子女的配偶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对于去世的子女本人,他的遗产配偶是有权继承的。

一是父母的遗产,父母去世,有权的继承人有其父母、配偶、子女,子女先于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也就是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仅涉及直系子女,不涉及配偶等其他人。但是本案中,没有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这部分没有继承。父母的子女的配偶,一般是没有权利继承的,除非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对于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有权利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否则没有。

二是,对于去世子女本人的遗产,他的配偶当然有权利继承。

所以,本案中,子女的配偶有继承自己配偶遗产的权利,没有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遗产的权利。


法律知识知多少


法海一粟认为,本案中的配偶没有继承权,除非该配偶履行的主要赡养义务。

1、父母去世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本案而言,因子女先于父母去世,而子女也没有生育自己的子女,因此,父母去世后,已经去世的子女已经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同时,也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如果父母的父母还在的话,那么,应当由父母的父母继承遗产。为了便于讨论问题,现假设父母的父母早已去世,那么,本案中,父母去世后,就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了。现在再假定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那么,父母去世后,就没有法定的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了。

2、子女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子女的配偶就是儿媳和女婿。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是说,本案中,子女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是否在丧偶后对被继承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如果有,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相反,则没有继承权,而父母的遗产将按照无人继承的规定处理。

3、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有鉴于此,法海一粟建议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自己的继承人,并且在遗嘱中规定,如果指定的第一遗嘱继承人先于自己死亡的,则由第二遗嘱继承人继承,以规避无人继承事实的出现。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你的问题换个角度问就很清楚了呀,夫妻双方一方去世了,那另一方作为合法的妻子或者'丈夫是否有继承权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和配偶都是第一顺祝继承人,当然享有继承权,有无子女并不影响这项权利的存在。个人觉得你的问题更多的不是来源于法律范畴而是传统习惯。很多老的观念认为,儿子去世了,儿媳作为外人就什么权利都没有的,其实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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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世子女的配偶只有继承配偶财产的权利,2.过世子女的配偶没有继承对方家长财产的权利。3.过世子女的配偶,对过世子女的家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列为过世子女家长的第一序列法定继承人。4.被继承权人有遗嘱和法律认定的特殊情况除外。5.如果过世的子女生养有儿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包括收养的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没有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就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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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第一顺序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平等。

2,如果父亲有遗嘱,按父亲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3,《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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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先于父母去逝,子女又没有儿女,子女的配偶应该有遗产继承权的。

子女的遗产应该一半给配偶,一半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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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个是没遗嘱的情况下。假如配偶父母还有其他子女,就别指望继承了,就算你辛辛苦苦抚养了老人,最后还是会被一纸遗嘱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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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儿媳没有公婆遗产继承权,同理女婿没有岳父母遗产继承权,除非公婆或岳父母留遗嘱愿意将来自己的遗产由儿媳或女婿继承。


WQ家庭教育指导师


此时就体现了遗嘱的重要性!


落雪无声194339053


应该没有。丧偶,一般会改嫁,不会守着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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