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後,人員安置有這幾個辦法,部分人要下崗了

總的思路是“編隨事走,人隨編走”,人隨職能一併劃轉。但這次機構改革,明確提出將精簡機構和編制,人員安置問題如何解決呢?

1、大體上還是按照人隨職能走的原則,人員隨職能一併劃轉。縱觀前幾次的改革,這都是基本的原則。從工作實際看,這樣利於職能劃轉後工作能夠儘快開展。人員隨著一併劃入,因為對業務比較熟悉,可以保證工作的有序開展。這樣也利於改革的穩定。

機構改革後,人員安置有這幾個辦法,部分人要下崗了

2、採取競聘上崗的方式。打個比方,職能劃轉後,新的機構只有10個崗位,而原部門卻又15個人。那麼怎麼辦呢?可以通過考試等形式實行競聘上崗,考上的去新單位,考不上的也沒話說。這樣的例子很常見,以往因職能整合也經常採取這個辦法。

3、部分人員分流或提前退休。如果確實無法安排,可能會對原單位部分人員進行分流,根據空缺情況,對人員進行調整。那些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人員,可能會在這次機構改革中,結合意願提前退休。

機構改革後,人員安置有這幾個辦法,部分人要下崗了

4、部分人員進行自主擇業。根據改革的趨勢可以觀察,單位在人員使用上將進一步規範。簡單來說,通過提升效率從而精簡人員,機構的整合,這些措施都會減少對人員的需求。像單位的合同工、勞務派遣等編外人員,可能會面臨自主擇業的情況。

總的來說,這次改革對人員安置的要求是穩妥,要切合實際,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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