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車,“罰款領軍企業”遙遙領先!

“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這句廣告詞曾頻繁出現在電視、網絡,甚至地鐵站的廣告牌上,打響了瓜子二手車的名氣,也引來不少爭議,而如今,瓜子二手車則要被這句“自吹自擂”承擔責任。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於日前發佈,對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下文簡稱瓜子二手車)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共計125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9月7日至12月28日期間,金瓜子根據與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樂視網廣告交易平臺網絡廣告發布協議》,花費1250萬元發佈了一條15秒鐘的視頻廣告,其中廣告詞為:“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

瓜子二手車,“罰款領軍企業”遙遙領先!


針對該宣傳語,瓜子向工商局提供了3份證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廣告宣傳語。

經瓜子二手車確認上述廣告中“創辦一年 ”的起止時間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同時承諾此時間段內瓜子二手車成交量為85874輛。但工商局執法人員於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別調取了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人人車)的二手車成交數據。

數據顯示: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為442878輛車;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為92375輛車。

兩者的二手車成交數量均超過瓜子二手車的成交數量,85874輛的銷量並非業界領先。因此工商部門“對於當事人提供的3份證明材料不予採信”。

瓜子二手車在廣告宣傳中使用的“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宣傳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工商局責令瓜子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250萬元。

瓜子二手車,“罰款領軍企業”遙遙領先!


此前,瓜子二手車就已不止一次受到工商部門處罰。

2017年6月,瓜子二手車在西安的分公司就因為存在“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雙生分局處以責令改正並罰款一萬元。

2017年11月,瓜子二手車的競爭對手人人車因不滿其廣告語,以不正當競爭關係為由,將瓜子二手車告上法庭,向瓜子二手車索賠1億元人民幣。最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佈訴前禁令裁定,認為瓜子二手車”遙遙領先”等相關廣告,尚無充分事實依據,涉嫌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令瓜子二手車立即停止使用"遙遙領先"、"全國領先"等虛假宣傳用語。

2018年6月25日,瓜子二手車又因為廣告違法,被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處以罰款二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雖然現今打開瓜子二手車官網,“遙遙領先”已然不見,取而代之的是更為模糊的“二手行業領軍者”。但瓜子二手車還是要為自己曾斥資1250萬買下的廣告,再支付同等代價的罰款。

針對本次1250萬元的罰款,瓜子二手車於11月30日發佈聲明稱,針對該決定瓜子二手車深感遺憾,對該決定的定性存有異議,已根據法律程序申請行政複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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