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留學陪讀簽證條件

在英國就讀的留學生需要準備:給陪讀人員的邀請函(中英文信件)、英國大學在讀證明、學費證明、銀行最近三個月的存款證明、房租合同及證明、護照及簽證(及複印件)、警察局註冊證明、關係證明等。

陪讀申請人需要準備:存款證明及銀行存單、資金證明及資金來源證明(資金不獨立者需要父母的工作證明)、申請表(英文,標清中文姓名及聯繫方式)、護照、公司准假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等關係證明,被陪讀人員的護照、學習證明、信件、英國銀行對賬單等。

英國留學陪讀簽證條件

英國留學陪讀簽證條件

一般來說,如果申請人來自歐洲經濟區及瑞士以外國家,其子女正持低齡學生簽證在英國私立學校讀書,並且年齡在12週歲以下,他/她可以申請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來英陪讀。

申請人申請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持其在英期間的所有花費;

申請人必須證明在英國境外有第二個生活住所;

申請人必須證明其將會在此簽證到期前離開英國;

申請人必須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付離開英國回程到原居住國的所有花費。

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有效期一般為6個月或12個月。在簽證有效期到期前,申請人可以繼續申請延長簽證。每次簽證延長的期限為12個月,直到申請人子女的年齡達到12週歲為止。根據英國內政部規定,持有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的人士如需延長簽證,可以在英國境內遞交申請,並且建議申請人在原簽證期限結束前4個星期向內政部遞交延長申請。因此,建議持此簽證的父母應在簽證結束前預留充足的時間準備延長簽證的申請,以免錯過延長簽證的申請期限。

另外,英國內政部規定:一旦申請人的子女在未來12個月內將會迎來12週歲生日;或申請人的子女在未來12個月內將會完成其英國的學業,申請人將會獲得簽證期限較短的陪讀簽證,並且此陪讀簽證到期後將不可被延長。

據立思辰留學360介紹,此低齡留學生父母陪讀簽證不可以在英國轉換成其它任何類型的簽證。申請人必須在簽證到期前離開英國。如申請人的子女在年滿12週歲後仍希望在英國繼續學業,申請人必須在離英前安頓好子女在他/她離開英國後的生活及如何被監護等問題。

英國留學陪讀簽證條件

英國留學陪讀簽證期限

英國留學陪讀簽證的時間次是12個月,此外還可以在英國續簽12個月。

從年齡上來說,英國的法律規定,只有12歲以下的學生家長可以申請陪讀簽證,但並非父母雙方,英國留學陪讀簽證只允許父母其中的一個陪讀。12歲以上的學生家長,只能申請探親簽證,探親簽證就可以父母同去,但探親簽證的有效期是6個月,到期必須離境,不能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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