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了全险,遇到哪些情况会不用赔偿呢?

用户100063637896


众保汽车俱乐部为您答疑:


所谓的汽车“全险”,并不真正代表你买了全险。车险险种差不多有20多种,不可能人人都买全,一般来说所谓的“全险”其实就是主险买全,不计免赔买全而已,还有一些小的附加险,肯定是没有的了。


小王去年刚提的新车,在4S店一顿操作后,保险也顺便买好了,虽然贵一点,但好歹是“全险”,花出去的保费就如同流水一般,但心里仿佛踏实了不少。

万万没想到的是,因为一次疏忽,出险了想找保险公司理赔,却被无情地拒绝,“您的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之内!”

大受打击的小王这时才翻出当时的看了一眼就丢到一边的保险合同,上面赫然列着一堆免赔条款......

那免赔的情形有哪些呢?说起来就太多了。



被保险机动车辆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按照车险条款约定,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除此以外,每个险种都有自己固定的免赔条款,建议大家在购买之前也最好先了解清楚,免得理赔遇到困难。


众保汽车俱乐部


汽车全险,其实是一种销售中的通俗说法,业内我们更多的会称呼为基本保法。当然,全险这词带着更讨喜些。



全险构成:交强险,商业险:车损险,三者险,座位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

如图中所示就是通俗的全险保法,所以我们需要纠正一个观念:保了“全险”,并不代表所有的损失都会由保险公司买单。

对客户而言,对风险带来的损失,可以选择通过保险将损失转移。对保险公司来说,只有可保的风险才是保险公司所能接受承保的风险。

题主想了解的免赔情况,针对我们个人私家车车主而言,主要有下面这些:

  1. 酒驾,毒驾,药驾(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战争军事冲突核反应核辐射;自然折旧磨损等;车辆在营业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的事故损失
  2.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驾驶人逃逸的;无驾照,或驾照被扣、吊销、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照不符合;故意行为造成事故;地震及次生灾害;人工直接供油;自燃;被盗抢期间损坏;私自改装加装导致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不通知保险公司;车辆本身质量问题;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损坏;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暴雨天气中发动机进水千万不要二次启动)
  3. 涉及到人伤诉讼类:人伤治疗中超出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自费药和个人自负比例;诉讼案件律师费,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诉讼费仲裁费;精神抚慰金;
  4. 座位险中:故意行为造成的车上人员受伤;疾病或分娩;违法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害等。
  5. 以上是对大体免赔情况的罗列,每个公司也会有略有差异的表述。具体建议题主拿出保单看一下,为了醒目,免责条款一般都是特意用加粗字体印刷的。


岸芷汀兰正郁青


全险是个保险行业外的一个说法,机动车保险本身没有全险这个概念。

买保险,看条款,保险责任以内的事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属于除外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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