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市委书记做客三湘风纪网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栏目

专访!市委书记做客三湘风纪网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栏目

自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涟源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一体推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2月7日,市委书记谢学龙接受了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专访。

专访!市委书记做客三湘风纪网扶贫领域专项整治栏目

1

强担当、激活力,着力构建纵横结合的责任体系

问:在专项治理的责任压实和领导推动方面,涟源市有哪些做法?有何实效?

涟源市地处湘中腹地,总面积1830平方公里,总人口114万,为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县市。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123户、145672人,贫困村148个,计划2019年实现全市整体脱贫摘帽。2016年古塘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围标串标案发生后,涟源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敢面对巨大挑战,上下同心,众志成城,苦干实干,脱贫攻坚年度考核从2016年的全省倒数第二跃升到2017年的先进行列。

突出“关键少数”,坚持高位推动。涟源市委、市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最大政治责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举全市之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具体实施中,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抓,市委常委对所驻乡镇和分管领域的集中整改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我们要求各乡镇党政正职必须走访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贫困户,派驻帮扶单位党政正职必须走访所驻村所有贫困户,真正扑下身子、深入一线。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进行追责问责。比如,在驻村帮扶工作中,18个单位的“一把手”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市里约谈,并在涟源电视台作出公开承诺;因专项治理履职不力,1名乡镇党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乡镇党委书记被调离工作岗位。

突出担当作为,坚持落实落细。为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抓得实、出成效,我们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出台《涟源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的通知》,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按照“市负总责、乡镇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二是明确岗位职责。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市级领导、市直部门、乡村、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协同推进。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工作不力、未完成脱贫任务的党政一把手、分管副职、扶贫办主任严格问责。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刀,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处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查处。

突出整体合力,坚持统筹推进。涟源市委、市政府创新建立“两个一体”工作机制,构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统筹、部门各负其责、各方合力推动专项治理的工作格局。一是坚持监督监管“一体化”。严格执行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巡查、考核问责机制,积极发挥审计、扶贫、民政、住建等部门的监管作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全市各部门反馈问题153个,向市纪委监委移送19件。二是坚持市乡纪检监察“一体化”。整合全市纪检监察力量,按区域划分为7个片区工作组,实现了全市纪检监察力量“五指成拳”。建立交叉检查、联合办信办案、定期例会交流等工作制度,构建纵向调度、横向协作、整体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单兵作战”力量弱、“熟人社会”难下手等难题。

2

掀盖子、清底子,着力形成从严执纪的专项治理格局

问:在全省扶贫工作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省委书记杜家毫强调要“较真碰硬,加大问题查处力度”,涟源市在专项治理加强执纪方面是如何发力的?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核心在“专”、重点在“治”。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家毫书记指示要求,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1至10月,全市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

纵深推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三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一是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招投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16年古塘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围标串标案,充分暴露出我市在招投标领域存在突出短板。我市坚持直面问题,以不容有失的态度,调好焦、对好标,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督促全市101家项目主管单位、业主单位、中标单位对212个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联合公安、发改、住建、交通、水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了44个单位160个项目,共发现问题项目75个,分别按督促整改、立案查处等方式分类处理。对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1个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古塘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伏口镇万寿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11个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二是聚焦危房改造中的突出问题。以乡镇自查、住建局核查等方式,对全市2013年以来12538户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拉网式核查,对2016年以来的6475户进行入户调查,重点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过程是否公开公示、资金是否拨付到位、改造是否超出标准等。在此基础上,组织5个巡察组深入村组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78个。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置、统一督办、销号管理。对建新未拆旧的,由乡镇组织力量督促限期拆除。对在危房改造中吃拿卡要、骗取套取、失职渎职的,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共查处违纪问题1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三是聚焦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回头看”中的重点问题线索。去年,我们对全市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清理进行了“回头看”,今年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些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存在“回头看”履职不力、部分资金运行不安全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市委的态度是一查到底!今年10月,市纪委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共问责76人,其中立案查处13人,同时责令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党组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深化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深入开展作风整治,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一是合力“把脉”。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单位对6大类31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99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87人;制定《涟源市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推动实现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和“村级微权力+互联网+监督”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38条,向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12条。二是对症“开方”。针对帮扶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我市构建了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菜单化管理、驻村“一书记”(帮扶工作队长)清单化管理、结对帮扶项目化管理的帮扶工作“三化管理”模式,帮扶单位主要领导做好规划、统揽、指导和督促等工作;驻村“一书记”做好执行规划、协调各方、村级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等工作;帮扶责任人做好联络感情、摸清需求、制订脱贫计划、对接落实政策、帮助解决贫困户具体困难等工作。通过“三化管理”,提高了帮扶工作效率和质量,省驻村帮扶办以专刊形式在全省推介了这一做法。针对帮扶工作中的官僚主义,通过开展“对照目标标准,推进贫困退出工作,提升精准脱贫质量;对照考核要求,推进脱贫措施落实,提升精准施策成效;对照绩效目标,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对照纪律要求,推进作风专项治理,提升精准落实能力”的“四对照、四推进、四提升”活动,增强帮扶干部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水平和帮扶业务能力,从而提高贫困户对帮扶工作的认可度,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三是对作风问题“零容忍”。抓住干部作风这个关键,对驻村队员的出勤、住勤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通报”,今年以来,累计发出督查通报19期,调整、召回驻村工作队员28人次,调整帮扶责任人25人,我作为市委书记约谈市直帮扶单位、乡镇“一把手”50余人次。

3

严规矩、重落实,着力打造上下衔接的长效管理机制

问:不断完善制度是预防和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治本之策,涟源市在这个方面有哪些探索实践与成功经验?

开展专项治理以来,涟源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抓常抓长、一体推进,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往深里抓、往实里治。

建好“一平台”,从严治理扶贫领域微腐败。我们发现,涉纪信访案件7成来自村(居)一级,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权力边界不清,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容易导致村级微腐败。针对这个问题,2017年来,我市在娄底市委的指导下,先行先试,制定了村级“微权力”清单,全面防控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风险。今年,结合省“互联网+监督”工作,我们建立了村级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员救助、城乡低保等事项在平台公开、公示,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拨付,从源头上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现在,群众只需在电脑、手机上轻轻一点,就可看到村里的每一个项目、每一笔收支、每一张票据。这一自主改革举措受到了广泛好评,成功入选中国改革(2017)年度十大案例。

抓实“两规范”,拧紧拧牢资金运行安全阀。针对扶贫资金管用分治、渠道分流、使用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我市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涟源市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把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到村到户到人,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有效解决基层“找关系、跑资金”的问题。针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缺失、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我市出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村级工程建设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并由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全程进行监督。该办法出台以来,我市1370余个村级项目走“四议两公开”程序,并上传监管平台。群众有了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对村干部少了无端猜疑和误解,信访矛盾明显减少,违纪违规现象得到了根本好转。

奏好“三部曲”,坚决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为目标,注重一体推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首先,市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分析,以案件高发、重复发案的系统为重点,筛选典型案件,向案发单位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其次,案发单位深刻剖析案件,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再次,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检查,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发案原因剖析情况、整改措施落实、以案促改效果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估,跟踪问效,督促提高。目前,已督促市住建局、市民政局针对危房改造、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19年,涟源将整体脱贫摘帽,脱贫攻坚战已行至关键期。我市将不待扬鞭自奋蹄,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把专项治理工作推向深入,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咬定目标加油干,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