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 12-08 克拉玛依大火

克拉玛依大火

历史上的今天 12-08 克拉玛依大火

1994年12月8日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友谊馆所发生的特大火灾。在克拉玛依市教育局为欢迎上级官员而组织学生进行的演艺活动过程中,靠近灯光的舞台幕布因过热自燃而酿发大火,导致325人遇难,其中288人为中小学生。

事故原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的消防专家会同有关人员连夜赶到克拉玛依进行事故原因调查,据称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将事故原因查清定性。

据时任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副局长廉钰介绍,火灾的过火面积并不大,火灾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安全疏散门上锁关闭,全部加了铁栅栏、推拉门,严重违反了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11条的规定:“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

2.友谊馆室内的室内装修、舞台用品大部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吊顶采用了五合板;座椅从外到里依次是化纤布、人造革、聚氨酯泡沫和麻袋片;舞台十三道幕布全部是化纤材料,还有一个金属幕布(这个幕布也烧着了)。导致空气中弥漫着有毒气体。

3.上级主管部门在知道友谊馆舞台曾经着过火的情况下,仍疏于整改,消防器材欠缺不全,南侧回廊很可能被当作仓库来使用,堆放着冰柜、沙发、自行车等杂物。

“让领导先走”争议

历史上的今天 12-08 克拉玛依大火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灾难发生20多天后写了一篇通讯《人祸猛于火——克拉玛依“12·8”惨案的警示》,其中提到有人在火灾发生时喊道“让领导先走”,引发轩然大波。此后,“让领导先走”几乎成了此次灾难的代名词,媒体多次围绕这个话题进行报道、评论,具体喊话内容也从最初报道的“同学们,让领导先走……”演变到了“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以及网上流传的“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有报道指喊话者是时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况丽,但况丽接受采访时既否认自己曾喊话,也表示没听到别人有类似喊话。

时任副市长赵兰秀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否认听见有人喊“让领导先走”。也有报道指出有亲历者称这句话是演出开始前有人讲“演出结束后,同学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中国青年报》记者将其“移花接木”到了火灾发生时。

然而,包括初二学生金素敏,和大火中烧伤最重、烧伤85%、12年一直在医院治疗的杨柳在内的多名当时在场的学生幸存者,都对《南方周末》记者证实,确实有个女领导在火灾时说过这句话。金素敏描述说,有个女的站在领导席前,拿着话筒说让学生不要乱,坐下来,学生就坐下,但坐下时,领导席已经空了。一当时坐在后排的学生描述道:“当时领导坐在中间的前几排,在让我们坐下别动的时候,我看见他们慢慢地往两边散开,从过道慢慢往后走”。(此处疑似幸存者记忆错误,因为现场在前排逃生的领导及干部是从舞台左侧演员上台的侧门逃生的,而且只有单侧侧面可以出去。不存在两侧往后门也就是大厅正面绕的情况。)演出的报幕员、当时9岁的女孩周雅静事后回忆道:“在通道里,一个爷爷用力推开我们往前跑,我认识他,他就是演出前我给他献鲜花的那个爷爷”。

也有认为喊话者为时任市教委副主任唐健或赵兰秀、赵征等其他市领导的。另外还有一生还的体育老师称是一名男性说了这句话。

东方卫视的采访中,很多当事人也都证实听到了“让领导先走”的喊声,并亲眼看到领导们最先从友谊馆左侧大厅撤离,随后,现场陷入混乱。遇难学生袁媛坐在剧院最后一排,离开着的安全门最近,但依然未能逃出,家长揣测是她在班级比较听话,而有人下令不要乱动。

徐辛的纪录片《克拉玛依》中穿插了一段火灾刚过在医院中拍摄的采访片段,在这个片段中采访了四个人,均未提到有人喊“让领导先走”,其中有个老师提到在舞台上掉布条的时候,“我们学生已经站起来,就想走呢。都想走,可是前排的领导都还没有起来,然后我们就坐下了,……,刚坐下,掉的东西就开始带火苗,……,紧接着幕布就着起来了,一看着起来我就赶快把学生叫起来,……,赶快把学生拉起来站起来,赶快往外跑”。二小校长黄文华回忆说“(领导在幕布被拉住后)都在前排坐着,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

司法机构的公诉词和判决中提到了有领导抛下师生只顾自己苟且偷生,但未涉及“让领导先走”的具体细节。

这个问题争论了十几年,到底有没有人说这句话,以及如果有的话,是谁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说了这句话,依然说法众多。对此,有消防工程专家认为即使有“让领导先走”这句话,也没有对人员的总体逃生情况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分析后认为外地领导可能确实先于当地领导和师生离开座位,并向着正门方向移动到大厅中部时,恰逢火灾失控,大规模逃生开始,因此被人流围困,造成非死即伤;而当地领导作为活动组织者没有先离开,大规模逃生开始时身处前排远离正门的地方,恰好位于大规模逃生人流末端,看到正门拥堵时,可以迅速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从侧面回廊逃生。外地领导如果不是先于当地领导离开,没有理由不跟随当地领导。

问责

克拉玛依大火之后,检察院对14名友谊馆工作人员及官员提起了公诉。北京市第十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秉志、陈兴良,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又天、赵长青作为案件被害方的代理律师,参与本案诉讼。1995年,法院判决其中13人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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