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九督导组驻兴安盟督导公告

「扫黑除恶」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九督导组驻兴安盟督导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九督导组驻兴安盟督导公告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将于2018年12月10日进驻兴安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兴安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幕后“保护伞”有关问题线索。对于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督导组将认真受理核查,依法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1、督导受理举报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30日。

2、举报电话:

0482—8268058、8268098

(每天受理时间为8:30—20:00)

3、举报邮政信箱:

兴安盟1108号信箱,邮编:137400

4、举报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九督导组

2018年12月9日

「扫黑除恶」内蒙古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九督导组驻兴安盟督导公告

审核: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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