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促发展,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近日,茂名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三起涉及3名申诉人、历时4年、金额高达270万元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

2014年,梁某兴、梁某源、梁某荣与信宜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买土地补偿协议书。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三名申诉人所在集体宿舍的土地用于兴建商品房,商品房建成后补偿给每位申诉人一套实用面积150平方米的房屋及一个25平方米的车位。后来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手续问题,房地产开发公司一直没能开发土地履行合同。三名申诉人于2015年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判令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房款。历经三级法院五次审理,双方纠纷仍未得到最终解决。最后三名申诉人向茂名市检察院递交了法律监督申请书。

化解矛盾促发展,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配图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茂名市检察院于2018年5月受理该案后,承办该案的三名检察官多次就案件的审查和办理交换意见,并实地勘察了涉案的房地产开发现场。综合研判评估该案情况,案件抗诉环节繁琐、办案周期长、诉讼成本大,最终结果亦未必如申诉人所愿。三名申诉人历经四年五次诉讼,已经精疲力竭,期间其中一名申诉人已经因病去世。而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纠纷,既可以维护申诉人的房产利益,加快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步伐,又可以免除双方的诉累,实现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于是,民行检察官主持了多次调解,既有面谈也有电话沟通,对双方进行了充分详实的释法说理,还邀请双方磋商,力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于2018年11月达成和解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梁某兴、梁某源、梁某荣各90万元,双方之前的一切合同权利义务到此终止。双方当事人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化解矛盾促发展,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配图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

日前,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向茂名市检察院赠送锦旗,感谢民行检察官为他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这几宗案件拖了我们多年,公司为此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公司的业务开展也因此受阻,感谢检察官们为我们解决了这个大难题。”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这样说。

化解矛盾促发展,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该案的成功办理,积极落实高检院工作要求,体现了司法责任担当。在高检院今年9月召开的四级检察院会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张军检察长指出,面对人民群众的申诉,民行检察人员在办理时必须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经过必要程序才能决定要不要监督纠正、怎样监督纠正。这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也有价值判断的问题。民行监督需要民行检察人员不断提高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茂名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官办理案件,在情、理、法中找到结合点和平衡点,通过调解促使息诉,有效实现监督法院生效裁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三位一体”的职能目标,有效实现

情理与法理、质量与效果、案结与息诉的有机统一,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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