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 就地兑现法律权利

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0日讯(何烈)人民法庭审执一体化是古蔺法院基于山区法院特点所提出来的新举措,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日,古蔺法院观文法庭通过督促履行成功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申请执行人何某某、罗某某与被执行人龚某、龚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是同组村民,双方因饮水问题发生纠纷。2018年2月22日,村、乡两级工作人员组织该社用水户在申请执行人家中协调处理饮用水问题。处理工程中,龚某某与罗某某发生争执,龚某某之子龚某闻讯后赶来与罗某某的妻子何某某发生打架,并用拳头将何某某腰部打伤致何某某住院。同时,龚某某用桌上的玻璃杯砸伤罗某某致使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罗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被执行人龚某某垫付了6000元的医疗费。后经申请执行人起诉,法院判决二被执行人共承担12279.39元,除去已经垫付的6000元,还应赔偿6279.39元。

本案在判决文书生效后,古蔺法院观文法庭向二被执行人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由于被执行人龚某还是一名学生,无法赶来,被执行人龚某某和两位申请执行人来到观文法庭一同协调处理此事。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观文法庭的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给双方当事人讲解了六尺巷的典故。而且,如果被执行人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对龚某产生很大的影响,就算是龚某读再多的书也是枉然。被执行人在听了法官的解释后主动履行了义务,当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6279.39元,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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