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要查“五证”和“两书”

购房要查“五证”和“两书”

“五证”“两书”不全的楼房你敢买吗?这类商品房都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违法违章建筑的,房地产开发商的合法资质都难以得到保证,楼房的产权还能找谁来为购房者做保证呢?

2014年8月,李小姐在青岛郊区准备购买一套楼房,在审查开发商的资质时,李小姐要求开发商出示下列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提供了其中的4份文件,却没有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此,开发商向李小姐保证,土地证正在办理,办下来绝对没有问题。

因为该楼盘背靠大山,地段和风景都相当不错,加上该楼盘的价格仅仅每平方米3000元,在没有看到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李小姐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5年11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了,李小姐前去收房,但因楼盘尚未竣工,无法收房。李小姐很生气,就要求开发商将土地证原件出示给她看,开发商提供了一个一年期的临时土地证。

李小姐不确定真伪,前往国土资源局查证。经查证得知,该楼盘办理土地证资料不全,没有支付土地出让金凭证,也没有土地证复印存档,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

李小姐想以开发商欺诈为由起诉开发商,并向开发商索取双倍赔偿。但她咨询律师后得知,开发商只有在故意隐闕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才可以追究开发商已付房款一倍以内的賠偿责任。

因房价上涨厉害,李小姐考虑到开发商的赔付不足以弥补损失,不愿意放弃收房。但因为没有土地证,李小姐面临办不下房产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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