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悲哀:汉人为反抗清廷,竟然把三寸金莲“发扬光大”

三寸金莲在古代是一种时髦,被男人视为喜爱,被女人视为自豪,但从现在看来,它却是封建礼教下对女性的残酷束缚和摧残,也是古代男权社会的高度体现。

时代的悲哀:汉人为反抗清廷,竟然把三寸金莲“发扬光大”

男尊女卑观念

中国妇女最早的缠足可能要追溯到五代十国至宋朝时期,据传南唐后主李煜特别喜欢小脚女子,尤其喜欢有着“金莲”之称的舞女窅娘。缠足的陋习逐渐形成于北宋中后期至南宋时期,那时由于程朱理学的发展,封建礼教对平民的约束已经达到了一个顶峰,“存天理,灭人欲”、“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对男女都有非常严格的约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礼教约束大多针对的是普通平民,而上层高官却完全没有影响,反而奢靡更胜前朝。就好比“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做法,上层统治阶层沉湎于酒色,肆意挥霍,下层百姓却只能低头弯腰地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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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受害者

这种情况在文人阶层尤为明显,后人称赞不已的大文豪苏轼、欧阳修等人哪个不是妻妾如云,寻花问柳之辈,就连口中信誓旦旦的“朱圣人”也是新欢旧爱一大把,丝毫不因为年迈而有所节制,和他所宣传的节制欲念截然不同。可以说,正因为封建礼教、男权社会和士大夫观念的逐渐强化,女子缠足的陋习才正式开始形成,到了明朝,缠足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明朝并不是缠足最严重的朝代,而是屡屡禁止缠足的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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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关后,多尔衮就多番下令,不许女子缠足,他这么做一方面是防止满清妇女争相效仿汉人的习俗,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同化汉人,改掉他们的习俗。随后的康熙年间,朝廷也多次颁布禁令,规定严格的禁令条律,虽然多次因为规定严苛而被减缓,但禁足令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到了最后,由于汉人激烈的反抗,清廷才不得不改变政策,只是严禁满清妇女缠足,而对于汉人却大大放宽,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索性不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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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发易服

那么为何,中国缠足最严重的时期竟然是反对缠足的清朝呢?说起缘由,就不得不自讽了。满清入关后,颁布“剃发易服”的禁令,这个规定虽然遭到了不少抵制,但最终还是贯彻下来了,甚至到了民国初年,还有大量平民不愿意剪掉辫子。但同时实行的禁足令却没有效果,还适得其反,反而将缠足风气前所未有的“发扬起来”。究其原因,我们可以做几点分析:一、满清入关后,高压政策不得人心,满汉矛盾十分尖锐,汉人为了表示不满,和清廷提倡的法令背道而驰,不仅没有废掉缠足,反而将其发扬,美其名曰“民族反抗”。二、清廷的“剃发易服”远比禁足令严厉,真的做到了“留发不留头”的地步,在多次大屠杀之后,汉人男子不得不屈服,而禁足令却只是惩罚而已,相对并没有那么严格。三、汉人觉得男子已经剃发了,女子一定不能再屈服,要继续反抗,也就是所谓的“从男不从女”,把女子摆出来当反抗武器运用,着实“脸皮厚”。四、男子不敢反抗上层大官,就只能把火气撒在女子身上,女子的缠足造成女子更加柔弱,而男子可以从弱者身上找到更多的自信和面子,也就是“欺软怕硬”。五、女子缠足后,显得比正常情况下更加娇弱,有利于清政府削弱汉人的反抗能力,他们发现后自然乐在其中,放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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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缠足被当做彰显民族气节来“发扬”,反而是自己打自己的脸,让亲者痛仇者快,不得不说它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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