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的悲哀:漢人為反抗清廷,竟然把三寸金蓮“發揚光大”

三寸金蓮在古代是一種時髦,被男人視為喜愛,被女人視為自豪,但從現在看來,它卻是封建禮教下對女性的殘酷束縛和摧殘,也是古代男權社會的高度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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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尊女卑觀念

中國婦女最早的纏足可能要追溯到五代十國至宋朝時期,據傳南唐後主李煜特別喜歡小腳女子,尤其喜歡有著“金蓮”之稱的舞女窅娘。纏足的陋習逐漸形成於北宋中後期至南宋時期,那時由於程朱理學的發展,封建禮教對平民的約束已經達到了一個頂峰,“存天理,滅人慾”、“三從四德”、“三綱五常”對男女都有非常嚴格的約束,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禮教約束大多針對的是普通平民,而上層高官卻完全沒有影響,反而奢靡更勝前朝。就好比“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做法,上層統治階層沉湎於酒色,肆意揮霍,下層百姓卻只能低頭彎腰地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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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受害者

這種情況在文人階層尤為明顯,後人稱讚不已的大文豪蘇軾、歐陽修等人哪個不是妻妾如雲,尋花問柳之輩,就連口中信誓旦旦的“朱聖人”也是新歡舊愛一大把,絲毫不因為年邁而有所節制,和他所宣傳的節制慾念截然不同。可以說,正因為封建禮教、男權社會和士大夫觀念的逐漸強化,女子纏足的陋習才正式開始形成,到了明朝,纏足的現象已經非常普遍了,但明朝並不是纏足最嚴重的朝代,而是屢屢禁止纏足的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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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關後,多爾袞就多番下令,不許女子纏足,他這麼做一方面是防止滿清婦女爭相效仿漢人的習俗,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同化漢人,改掉他們的習俗。隨後的康熙年間,朝廷也多次頒佈禁令,規定嚴格的禁令條律,雖然多次因為規定嚴苛而被減緩,但禁足令卻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到了最後,由於漢人激烈的反抗,清廷才不得不改變政策,只是嚴禁滿清婦女纏足,而對於漢人卻大大放寬,甚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索性不再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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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髮易服

那麼為何,中國纏足最嚴重的時期竟然是反對纏足的清朝呢?說起緣由,就不得不自諷了。滿清入關後,頒佈“剃髮易服”的禁令,這個規定雖然遭到了不少抵制,但最終還是貫徹下來了,甚至到了民國初年,還有大量平民不願意剪掉辮子。但同時實行的禁足令卻沒有效果,還適得其反,反而將纏足風氣前所未有的“發揚起來”。究其原因,我們可以做幾點分析:一、滿清入關後,高壓政策不得人心,滿漢矛盾十分尖銳,漢人為了表示不滿,和清廷提倡的法令背道而馳,不僅沒有廢掉纏足,反而將其發揚,美其名曰“民族反抗”。二、清廷的“剃髮易服”遠比禁足令嚴厲,真的做到了“留髮不留頭”的地步,在多次大屠殺之後,漢人男子不得不屈服,而禁足令卻只是懲罰而已,相對並沒有那麼嚴格。三、漢人覺得男子已經剃髮了,女子一定不能再屈服,要繼續反抗,也就是所謂的“從男不從女”,把女子擺出來當反抗武器運用,著實“臉皮厚”。四、男子不敢反抗上層大官,就只能把火氣撒在女子身上,女子的纏足造成女子更加柔弱,而男子可以從弱者身上找到更多的自信和麵子,也就是“欺軟怕硬”。五、女子纏足後,顯得比正常情況下更加嬌弱,有利於清政府削弱漢人的反抗能力,他們發現後自然樂在其中,放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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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纏足被當做彰顯民族氣節來“發揚”,反而是自己打自己的臉,讓親者痛仇者快,不得不說它是一個時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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