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成品油消費稅監管全面收緊,山東地煉企業主要盈利通道被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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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煉企業發展概況

地煉企業主要是指除三大石油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簡稱“中石油”)、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簡稱“中石化”)、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簡稱“中海油”))和其他大型央企(例如:中國化工集團、延長石油等)(以下簡稱“主營煉廠”)之外的地方煉油企業。地煉企業的萌芽源於計劃經濟年代,當時國內油田大發展,大慶油田、勝利油田等陸續投產,一方面,為解決油田落地油(指採油過程中沒有進入集輸管線而散落在採油區地面的石油或不法分子從輸油管線鑿孔偷盜而洩露出的石油等)、散井油周邊汙染問題;另一方面,油田在開發過程中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導致部分農民失去土地,為了對地方政府、失地農民進行經濟補償,國家上馬了很多煉油廠項目,這些項目初始投資方多為民營資本或地方國資。油田把落地油、散井油交給這些小煉油廠,同時也會拿出一部分原油給這些小煉油廠。成立之初,地煉企業的規模相對很小,原料來源主要以油田配給的原油為主。進入九十年代,地煉企業的規模有所擴大,大多數地煉企業的規模達到了30-50萬噸/年,並且配套了熱點、氣分、聚丙烯等項目,具備了一定的綜合加工能力。1998年,中國政府在石油化工行業進行了結構性調整:中石油與中石化兩大公司業務重組,加工能力較高的煉廠大多劃歸兩大國有石油公司,剩下產能100 萬噸/年以下的小煉油企業多為國內地煉企業。進入二十一世紀,由於稠油、燃料油等不受原油指標限制,且加工成本高、利潤小,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國有石油企業均不願意涉足這個領域,地煉企業抓住機會,逐漸形成了以加工重質高硫原油、燃料油為主,以延遲焦化裝置和重油催化裂化為龍頭的工藝路線,生產規模上升至 100 萬噸/年以上。隨著國內經濟的發展,國內成品油市場不斷擴大,地煉企業的規模也迅速擴大,成為央企煉油公司的有效補充,對地方稅收貢獻較大,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由於中國原油進口政策的歷史原因,地煉企業以加工重質高硫原油、燃料油為主,以延遲焦化裝置和重油催化裂化為龍頭的工藝路線,產品以汽柴油、石腦油及石油焦炭為主。

目前我國共有地煉企業約80多家,其中山東地區有地煉企業約69家。截至2017年底,山東地煉產能約1.4億噸/年,中國地煉產能約2.4億噸/年,整個中國的煉油總產能約7.72億噸/年,山東地煉產能佔全國地煉的比例為57.85%,佔中國煉油總產能的18.13%。從上面的數據可以看出,山東地煉企業是具有代表性的,因此,我們說到地煉,多指山東地方煉油企業。下文中,如果沒有特指,地煉企業指山東地煉企業。

截至2017年底,山東地煉企業共有69家,從企業地理位置分佈上看,如圖1所示,主要集中在東營、濱州、濰坊和淄博地區。這些地區距離勝利油田距離較近,大部分均為配合勝利油田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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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來看,山東地煉在國內煉油市場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對於我國成品油、燃料油、液化氣的供應保障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隨著國內煉油市場的發展,以及國內日益嚴格的稅收和環保制度,山東地煉也面臨巨大的壓力。本文將從影響煉油企業盈利能力的因素以及成品油消費稅改革對企業的影響兩個方面分析山東地煉的現狀和所面臨的壓力。

二、影響煉油企業盈利能力的因素

對於煉油企業來說,影響企業利潤的主要因素有:原油的價格,下游成品油、煉化產品的價格以及操作成本。影響煉油企業操作成本主要受以下幾個指標影響:尼爾森係數、裝置規模以及地理位置。

由於原油、成品油和煉化產品的價格受供需平衡、國家政策及金融交易等等因素影響,屬於高度市場化的商品,煉化企業在市場的兩頭,需要採購原油和銷售成品油及化工產品,他們面臨的市場風險遠遠大於僅出售原油的公司,或只負責批發銷售產品、零售環節。當價格產生波動的時候,煉化企業的利潤就發生變化。因此,裂解利潤是反映煉油企業的盈利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

簡單來說,煉油是指通過蒸餾和裂解等一系列工藝將原油轉化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瀝青等產品的過程,煉油廠的利潤直接與原油價格和精煉產品(汽油和餾分產品,包括柴油和航空燃料)價格之間的利差或差價掛鉤,這種價差關係被稱為裂解價差,因此產生的利潤稱為裂解利潤。因此,裂解利潤可以近似的看做:

裂解利潤=銷售所有產品的營業收入-採購所有原料的成本

從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到,裂解利潤減去企業操作成本,既為煉油企業的利潤。由於裂解利潤受外界影響較大,企業很難控制。因此,為了對沖裂解利潤風險,煉油企業會選擇通過買賣裂解價差的頭寸來保證利潤。商品交易所以原油、成品油為基準,提供了靈活多變的套期保值產品。交易所為交易者提供明確的裂解利潤產品,每個煉化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鎖定未來的裂解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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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存在不可控因素的裂解利潤相比,企業的操作成本是相對可控。在合理對沖裂解利潤風險的前提下,儘可能的降低企業的操作成本,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具有顯著的影響。當市場景氣度較差的時候,企業的操作成本甚至可以決定一個企業的生存與否。影響企業操作成本的指標主要有尼爾森係數、裝置規模以及地理位置。比較理想的情況是:高尼爾森係數、大裝置規模、貼近市場和原油產地。

尼爾森複雜性係數(Nelson complexity index,NCI)

NCI根據煉油企業複雜性和成本,將複雜因子分配給每個主要煉油廠設備,而原油蒸餾的複雜因子為1.0。然後通過將其複雜因子乘以其通過率作為原油蒸餾能力的百分比來計算每一煉油設備的複雜性。分配給每臺設備的複雜性值之和(包括原油蒸餾)就是尼爾森複雜性係數,決定了煉油廠在NCI上的複雜性。高的尼爾森係數,可以處理的原油API彈性大、性質差,而出來的產品更多、質量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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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圖中可以看,北美灣區的煉油企業和印度煉油企業的尼爾森係數較高,大多都在12-15的水平,而國內主營煉廠的尼爾森係數大多在10-12的水平,在部分競爭激烈的區域,尼爾森係數可以達到12-14的水平,接近國際領先水平。而山東地煉的尼爾森係數為6-9,在國內煉油企業中,處於較低水平。

裝置規模

煉油裝置規模效應明顯,大型化、一體化是今後煉油行業的發展趨勢。一次加工能力越大,表明煉油企業的原油處理能力越大。綜合加工能力越大,表明煉油企業的原油深加工能力越強。目前,我國已擁有20座千萬噸級煉油企業,其煉油能力佔全國總能力的45.9%。國內大型石油公司的煉油企業平均規模也不低,國內大型石油公司在沿海、華東地區,基本都是千萬噸級別的大型煉廠。例如,中石化的平均規模已經達到746萬噸/年,基本接近世界煉廠平均754萬噸/年這個水平。全國煉油廠平均規模為320萬噸/年,個別煉廠僅有幾十萬噸/年。因此從規模上,地方煉油廠和三桶油的差距就非常的明顯,裝置規模的差距,也必然導致地煉企業操作成本較高,降低了地煉企業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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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顯示,東明石化和富海集團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均為900萬噸/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規模優勢。從第三位的萬通石化到第九位的天弘化學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超過500萬噸,規模在業內相對領先。而第十位的墾利石化到第十七為的濱化濱陽燃化一次加工能力偏小,在競爭中處於不利的位置。從綜合加工能力角度看,東明石化、墾利石化、萬通石化和匯豐石化綜合加工能力強。

綜合來看,地煉企業雖然有了長足的進步,但相較大型石油公司,規模仍然較小。山東地煉企業中,排名靠前的企業,雖然生產規模較以往有了較大的提高,但是也只有前兩位的東明石化和富海集團一次產能超過世界煉廠的平均水平,而大部分企業的產能還是低於世界煉廠的平均水平,也低於國內大型石油公司的煉油企業。

地理位置

合理的選廠位置,可以保證煉油企業原油運輸的成本和成品油銷售的運輸成本得以最大的優化。

從圖4中可以看到,目前,國內煉廠主要分佈在渤海灣區域、東北地區、珠三角、長三角和新疆地區。這些區域中,渤海灣區域、東北地區和新疆地區屬於中國原油的主要產區,在這些區域建廠,可以保證煉油企業能夠更加接近原油產地,降低原油運輸成本;珠三角、長三角區域屬於中國經濟發達區域,對於成品油的需求較大,在這些區域建廠,能夠更加貼近市場,降低成品油運輸成本。

國內大型石油企業的煉油企業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長三角、東北和新疆地區,而地煉企業主要集中在山東,接近勝利油田,又靠近渤海灣,有較為充足的原油供給,距離港口較近,有利於企業從海上獲得海洋油或者進口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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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上面幾個指標的分析,可以看到,大部分地煉企業尼爾森係數和裝置規模較國內大型石油公司要落後很多,地理位置方面也不具備優勢,這就造成地煉企業的操作成本高企,利潤水平相較主營煉廠,有明顯的差距。從圖5中可以看到,相較大型石油公司,地方煉廠加工費用較高而毛利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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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一次加工能力排名靠前的地煉企業石化業務的綜合毛利進行比較,如圖6所示,大部分的地方煉油企業的毛利率都在10%以內,毛利率水平較低,對風險的抵抗能力較弱,尤其當行業景氣度較差或者行業政策出現變化時,很多地煉企業都將面臨較大的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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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費稅改革對地煉企業的影響

自2016年起,原油價格一路上行,雖然煉油企業的成本有所增加,但受益於原油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的傳導,煉化企業的盈利能力大幅度提高。

進入2018年,全國汽油產量保持穩定的增長,全國煉化產能的開工率保持穩定,但是佔據國內煉化產能接近三分之一的地煉企業開工率持續走低,企業出現較大面積虧損,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國家成品油消費稅制度的不斷完善。


國家成品油消費稅監管全面收緊,山東地煉企業主要盈利通道被封堵


成品油消費稅是指消費者在消費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7種成品油時交納的消費稅。中國成品油消費稅從1994年期開始徵收,中間無論徵收標準還是徵收方式都經過多次調整。自2015年1月13日起,中國成品油消費稅執行汽油1.52元/升、柴油1.2元/升的標準,實行“價內徵收”,即在生產環節徵收銷售稅,而非在最終銷售環節徵收,再加上之前監管政策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這就使部分企業擁有了偷漏稅的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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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徵收對象也經過多次調整,2009年1月開始執行的成品油消費稅政策明確規定:對進口石腦油徵收消費稅,對國產的用作乙烯、芳烴類產品原料的石腦油免徵消費稅;對進口的用作乙烯、芳烴類產品原料的石腦油已繳納的消費稅予以返還。因此,如果石腦油、燃料油最終以成品油(汽油、柴油)的產品形式進行消費,就須交納消費稅。若其作為生產乙烯、芳烴的原料就可免徵消費稅。這樣就使得石腦油、燃料油等產品存在不徵稅的可能性。

現實中,如果煉油企業想躲避消費稅,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

第一種方法:煉化企業如果採購的是原油,是不含消費稅的,也就不能進行消費稅抵扣。因此,煉化企業通常會通過貿易公司,將採購的原油通過“變票”的形式變成採購燃料油,而燃料油是含有消費稅的。這樣煉油企業在銷售成品油的過程中產生的消費稅就可以和採購燃料油過程中產生的消費稅進行抵扣,從而達到躲避消費稅的目的。

第二種方法:煉化企業如果採購的是燃料油,就含有消費稅。如果後期銷售的是成品油,那麼就可以進行消費稅的抵扣。但是,企業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會將後期銷售的成品油以化工原材料的形式銷售給貿易公司。而貿易公司可以通過“變票”的方式,再將產品以成品油的形式銷售給調油商或者加油站。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通過石腦油或燃料油生產芳烴的企業去稅務局備案,然後按照規定從國稅局獲取先徵後返的消費稅。只要企業擁有或者掛靠了擁有乙烯、芳烴裝置的企業,就可以依據相關政策獲得此部分的消費稅返還。

由於獲得了消費稅的抵扣或者返還,大部分情況,煉油企業會以相對較低的價格將汽油、柴油銷售給貿易商、調油商或者自營、民營的加油站。以全國銷量最大的92號汽油為例,2017年國六92號汽油國有主營煉廠平均價格為6915元/噸,而地煉企業平均價格僅為5832元/噸,二者相差1083元/噸,相比較煉廠每噸幾百元的裂解利潤,躲避消費稅獲得的利潤是驚人的。雖然“倒票”會有一部分的成本,但是相對於接近2000元的消費稅而言,這個成本是企業可以接受的。

上述的過程中,本該上繳國家的消費稅被地煉、中間商、調油商、倒票者和消費者共同瓜分了。其中地煉企業由於資金實力雄厚,且掌握了貨源,是獲利最多的一方。以上文提到的國六92號汽油為例,2017年,主營煉廠和地煉企業產品之間的價格差主要是由消費稅引起的。按照國家規定,汽油消費稅1.52元/升,合計每噸汽油消費稅2140元/噸。通過躲避消費稅,地煉企業可以獲得近1000元/噸的利潤,而剩下1000元/噸的利潤由中間商、調油商、倒票者和消費者分享。

2018年3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針對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環節中存在的問題,正式實施《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首先,明確了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這意味著在今後的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銷售中,開具的每一張增值稅發票都可以在新版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中查詢,從根本上杜絕了脫機開票、虛開發票等違規開具發票行為;其次,國稅總局1號文在如何開具成品油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發票)、納稅申報表調整以及納稅申報實行比對的主要內容和關於具體問題銜接的有關規定進行了詳細的闡釋,根絕消費稅逃漏現象,實行成品油消費稅線上全面管理;最後,公告對於相關消費稅暫行辦法以及之前相關文件作出廢止,並附新版成品油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確保本年度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最新公告高效順利實施。

隨著公告的正式實施,成品油消費稅監管全面收緊,通過“變票”逃避生產環節消費稅被完全封堵,對地煉企業來說,這將是一次重大的衝擊,地煉企業未來將會因此面臨較大經營壓力。

以2017年國六92號汽油為例,地煉企業平均銷售價格為5832元/噸,考慮到地煉企業最大利潤水平為10%,地煉企業國六92號汽油的利潤為583.2元/噸。如果地煉企業不躲避消費稅的話,那麼地煉企業就需要將銷售價格上調,來抵消消費稅對於利潤的影響。鑑於地煉企業煉油產能佔總全國煉油產能的比例不高,假設地煉企業提高價格不會影響到整個市場的供需平衡。這種情況下,假設地煉企業將銷售價格提高到主營煉廠的平均水平(6915元/噸),雖然提價可以抵消部分的消費稅,但是還剩下1000元左右的消費稅需要企業去承擔。這種情況下,地煉企業的利潤將由盈利583.2元/噸變為虧損416.8元/噸,企業也將由盈利變為虧損。

通過對典型地煉企業研究,可以從下表中看到雖然不同的企業汽、柴油的佔總收入的比例各不相同,但是通過抽取在各個產能區間具有影響力的企業分析可以看到,消費稅在不同企業間的佔比均超過總收入的10%,結合之前提到的山東地煉企業的毛利率均小於10%這一背景,可以說消費稅從嚴徵收以後,地煉企業都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影響。


國家成品油消費稅監管全面收緊,山東地煉企業主要盈利通道被封堵


通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到,消費稅對地煉企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稅項,公告的實施,使得地煉企業獲取利潤主要的途徑消失來,對地煉企業的生死存亡具有相當大的影響。

四、總結與展望

總體看,山東地煉企業經過多年的發展,從規模到生產工藝都有了長足的進步,但是相較主營煉廠還有不小的差距,這也導致山東地煉企業盈利能力較主營煉廠有較大的差距。隨著國家成品油消費稅監管全面收緊,山東地煉主要盈利通道被封堵,經營壓力加大。《山東省石油天然氣中長期發展規劃》中明確指出,在今後一段時期山東省將確保不新增煉油產能,同時按照“扶持一批、整合一批、轉型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推進山東地煉行業的結構優化和發展。照這個思路,山東各地區內的地煉龍頭企業,未來將獲得地方政府的支持。而那些競爭力較弱的地煉企業則面臨被整合,轉型、或者被市場淘汰的命運。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壓力,不斷加快市場對舊有模式的淘汰,地煉企業也開始“抱團取暖”,2017年,山東煉化能源集團成立,地方煉油企業試圖通過資源整合,進一步擴大資產規模,統一銷售渠道,提升質量水平和品牌能力。除了整合資源以外,對於地煉企業來說,未來如果只是單一發展煉油環節,仍將會面臨巨大的經營壓力,只有按照煉化一體化的發展思路,延長產業鏈,積極發展化工新材料、精細化工,提高產品附加值才是未來石油化工企業的競爭力所在。但是也要看到,無論是轉型還是重組,在這一過程中地煉企業都面臨很多的不確定因素,會對於企業的盈利和發展帶來了很大的風險。因此,需要持續關注地煉企業的轉型和重組過程,才能更加準確的研究和分析地煉企業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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