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 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 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

当今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继承权问题希望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法院法官尽心尽责为老百姓解决他们的纠纷困扰。保定依法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可以带给大家一些启示。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 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

2013年10月23日,李某豪之父李某海与李某豪之母、贾某章之女贾某敏经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共同财产中某房屋归贾某敏所有,房屋尾款28万元由贾某敏承担。2015年11月1日,贾某敏因交通事故逝世,当事人李某豪诉贾某章要求分割贾某敏遗产,诉讼双方对遗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 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

法院认为,贾某敏与李某海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2年2月17日生一婚生子李某豪。2015年11月1日,贾某敏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贾某敏之父贾某章、贾某敏之子李某豪。法院依法判决贾某敏的一套房产由贾某章继承;贾某章向李某豪补偿其房产50%的价款900550元;贾某敏其余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 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均为合法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夫妻离婚后一方因故逝世 继承人应如何分割遗产?

房屋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遗产,在分配时要按照保存其实用性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所以一般为一方接受房产,并想另一方赋予补偿款的形式分配,希望这条案例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消息参考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的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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