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區“福星普法365”第469期」女子遭家暴被判不予離婚,法官這樣解釋!


「西夏區“福星普法365”第469期」女子遭家暴被判不予離婚,法官這樣解釋!


近日,董芳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向成都法院提交離婚二審上訴書。

去年6月,董芳與丈夫產生爭執,被施以暴行。

事後,她如願申請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後來她提出離婚訴訟,經3次庭審,法院判決不離婚。

法官稱,要給雙方冷靜期。

今天是“國際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也被稱為“國際反家庭暴力日”

一直以來,“家庭暴力”始終是個不能被忽視的問題。當暴力披上家庭的外衣,藏在以愛之名背後,不斷露出獠牙,家庭中弱勢的一方,該不該忍耐,能不能掙脫?

無論出於什麼目的,暴力就是暴力!不要隱忍,拿起法律武器,才是愛自己!

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由此可知,除了我們通常講的打老婆,還有虐待老人、虐待孩子,以及妻子毆打老公,都屬於家庭暴力。

即使不動手,精神上的“冷暴力”,如長期辱罵家人、威脅恐嚇家人,也是家庭暴力。

而且,情侶同居、夫妻離婚後同居等情形,也在反家庭暴力法的保護範圍之內。

在各種形式的家庭暴力中:

◎身體暴力具體表現為: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者羞辱行為;婦女在孕產期間遭配偶毆打的;由第三者介入對配偶的身體傷害行為等等。

◎精神暴力具體表現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經常性的威脅、恫嚇、辱罵造成對方精神疾患的;以傷害相威脅、以損害傢俱、傷害動物、打罵孩子相恫嚇造成對方精神恐懼、安全受到威脅等等。

◎性暴力具體表現為:經常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行為,造成傷害後果的;酗酒後以暴力強行與配偶發生性行為,致對方不堪忍受的;以暴力方式強行對配偶實施變態性虐待的行為等等。力的特點

家庭暴力循環四階段:

不安開始增加

家庭暴力發生

施暴者道歉以及找藉口

家暴當中的“蜜月期”

於是,很多被家暴者認為TA一定是太愛我了才會這樣,於是繼續隱忍,直到下一次的家暴圈開啟。

反家庭暴力的第一步,是報警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如施暴人涉嫌犯罪,就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情節較輕,公安機關會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一方面能夠威懾施暴人,另一方面,受害人可以在有需要時將它作為證據使用。

若不想報警,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遭遇家暴,還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家庭暴力

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面對家暴

不要隱忍

請拿起法律武器

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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